南寧工傷保險待遇變更辦理材料

才智咖 人氣:9.18K

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工傷事故的責任歸於用人單位還是職工個人或第三者,用人單位均應承擔保險責任。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南寧工傷保險待遇變更辦理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南寧工傷保險待遇變更辦理材料

南寧工傷保險待遇變更辦理材料

1、《南寧市工傷保險待遇變更申請表》,原件1份;

2、申請停發的,提供:

(1)死亡的,通過基本證照憑證核驗未能獲取死亡資訊的,還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登出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或醫院出具的醫學死亡證明,驗原件;

(2)屬單位申請停發、就業或參軍、需在《南寧市工傷保險待遇變更申請表》註明;

(3)屬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供養證明,原件1份。

申請條件:

1、工傷人員在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期間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終止或暫停的;

2、因暫停條件消失需要繼發的;

3、領取傷殘津貼的工傷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辦理休退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需要辦理退休補差的;

4、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拒絕治療的情形的待遇停止的;

5、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近親屬、工傷保險協議機構對工傷待遇核定金額有異議提出複核的;

6、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期間因工死亡的;

7、傷殘等級變更,調整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