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市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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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直接或間接增加從其領土輸出某種產品或減少向其領土內輸入某種產品,或者對其他成員方利益形成損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杭州市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杭州市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一、補貼標準

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

1.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學習形式應為全日制,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認證〕;

2.畢業時間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後;

3.申請時限內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4.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

1.行政事業單位:市本級所屬或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

2.各類企業:企業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繳入市本級國庫或區、縣(市)級國庫的各類企業。

3.其他用人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等):發證機關為市級或區、縣(市)級政府管理部門。

三、西部區、縣(市)工作滿3年再次申請生活補貼

1.申請條件。申請人在西部區、縣(市)(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領取補貼後,在所在區(縣、市)連續工作滿3年,可再次申請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一次性補貼,其他申請條件不變。

2.申請材料。在西部區(縣、市)連續3年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四、其他說明

1.申請人只能享受一次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

2.在職人員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或國(境)外高校學歷學位的,不納入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範疇。

3.畢業時間為2019年6月2日(含)之前的申請人按《杭州市新引進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實施辦法》(杭人社發〔2017〕106號)執行。

4.特別提醒:通過虛假材料或虛構勞動關係等方式騙取生活補貼,屬於騙取財政資金行為,涉嫌詐騙,一經查實,我局將移送有關機關處理,同時可能影響個人徵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