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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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大青年人才集聚力度,杭州市對來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含畢業5年內的回國留學人員、外國人才)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杭州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杭州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

一、補貼標準

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

二、申請條件

備註:

1、申請日期認定。以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在“親清線上”上提交時間為準。

2、畢業時間認定。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學歷證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國(境)外高校應屆畢業生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學歷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載明具體年月日的,以載明的日期為準;僅載明畢業年月,未載明具體日期的,畢業時間以當月最後一天認定。

3、申請人在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等西部區、縣(市)領取補貼後,在所在區(縣、市)連續工作滿3年,可再次申請本科1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一次性補貼,其他申請條件不變。

三、申請流程

申請人向所在用人單位提交材料,用人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後,登入“親清線上”進行網上申報。系統自動比對稽核通過後,向申請人的銀行卡撥付資金。

申請人屬於勞務派遣人員的,由實際用工單位進行稽核申報。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有效期內勞務派遣合同以及申請人勞務派遣合同由實際用工單位留存備查。

四、其他說明

1.申請人只能享受一次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

2.在職人員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或國(境)外高校學歷學位的,不納入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範疇。

3.畢業時間為2019年6月2日(含)之前的申請人按《杭州市新引進應屆高學歷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實施辦法》(杭人社發〔2017〕106號)執行。

4、特別提醒: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或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政策待遇的個人和用人單位,納入個人和企業徵信體系,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