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崗補貼政策向來是大家關注的焦點,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杭州穩崗補貼政策吧!
一、穩崗補貼標準如何確定?
穩崗補貼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二、申請穩崗補貼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2、上年度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率低於本地區上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2014年杭州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1.84%。
三、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率如何計算?
上年度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人數(退休、死亡、入伍、升學等自然減員及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除外)與該企業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比。
四、企業申請穩崗補貼的時間、地點?
企業應於次年6月30日前(2015年延長至12月25日前)向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市或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穩崗補貼書面申請。2014年符合條件的企業於2015年12月25日前提出申請。同一年度內申請一次,逾期不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
五、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需要哪些資料?
1、《企業穩定崗位補貼申請表》;
2、《企業裁減人員名單》;
3、上年度失業保險費託收單影印件。
六、經辦機構如何稽核、撥付穩崗補貼?
經辦機構稽核企業的穩崗補貼申請,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和補貼數額,並通過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經公示無異的,財政部門撥付補貼資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通知企業憑收據到指定地點領取穩崗補貼。
七、企業可以隨意支配穩崗補貼嗎?
不可以。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已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應及時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交《企業穩崗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表》。
八、企業已享受了2014年“穩定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還能申請“穩崗補貼”嗎?
不能申請。已享受過2014年“穩定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不得重複享受“穩崗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