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穩崗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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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崗補貼是指為保障社會大局面的穩定,保障廣大企業職工的權益出臺的一項補貼政策,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蘇州市穩崗補貼政策吧!

蘇州市穩崗補貼政策

  蘇州市穩崗補貼政策

一、申請條件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蘇人保規〔2016〕6號)規定,實施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崗政策範圍,由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等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等三類企業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補貼仍按蘇人保規〔2015〕4號檔案執行。

各類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

對同一企業既符合享受穩崗補貼政策,又符合享受在崗、轉崗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的,可選擇其中一項政策執行,不得重複享受。符合條件的企業按年度享受穩崗補貼,同一企業在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享受一次穩崗補貼。

二、穩崗補貼標準

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補貼。

三、資金用途

穩崗補貼應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p#分頁標題#e#

四、政策執行期

從2015年到2020年底。

五、申請時間

符合享受穩崗補貼條件的企業可於年度終了後向失業保險參保地就業管理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穩崗補貼。申請時間為次年1-11月,逾期申請的不予受理。

六、申請材料

1. 《蘇州市企業享受穩定崗位補貼申請表》;

2. 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

3. 企業裁員減員情況說明書;

4. 企業承諾書;

5. 公示情況(附照片)等材料(企業申請前內部先行公示)。

勞務派遣企業對於其派遣的人員申請穩崗補貼時,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以下材料:與實際用工單位註明補貼資金歸屬的協議書(需雙方單位加蓋公章及法人代表、經辦人員簽字),以及雙方單位蓋章確認的派遣人員名單原件(另提供彙總表,含用工單位名稱、派遣總人次數、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金額等)。

七、受理及稽核機構

經辦機構地址聯絡電話

蘇州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蘇州市桐涇北路11號68296321 65326343

姑蘇區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蘇州市解放東路117號65214199 67236122

高新區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高新區獅山路22號69580817

吳中區勞動就業管理指導中心吳中區越溪鎮塔韻路178號65628301 65628545

相城區就業管理處相城區慶元路168號67591962

八、公示監督機構

公示監督機構地址監督電話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體育場路4號65110130

吳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吳中區越溪鎮塔韻路178號65252378

相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城區慶元路168號67591968

九、其他

(一)對申報企業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不受理穩崗補貼申請:(1)社保基金審計中發現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2)欠繳社會保險費;(3)勞動監察機構已立案查實的未按規定為職工辦理社保登記或申報社保費。企業在申請期內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可以再次申請享受穩崗補貼,逾期的不予受理。

(二)因稽核未通過或公示未予批准的',申請材料不予退還。若企業補正後,在申報期內可重新提交申請材料再次按流程申報。

(三)對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穩崗補貼、拒不履行社會保險費繳費義務或者惡意拖欠社會保險費、穩崗補貼資金未按規定使用的,查實後追回已發放穩崗補貼,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延伸閱讀

6月15日,蘇州市區(含姑蘇區、高新區)首批124家經公示批准的企業陸續收到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發放的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補貼,發放總金額達2469.49萬元。

今年三月底,蘇州市區《關於進一步做好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定崗位工作的通知》正式出臺,實施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崗政策範圍由兼併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後產能等三類企業擴大到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

在市人社局的統一部署下,在勞動監察支隊、社保中心、培訓中心等部門的全力配合下,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認真貫徹執行通知要求,經過加班加點的籌備,各項工作就緒,並於五月中旬起正式開展業務受理。同時,為提高業務知曉度,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多渠道地開展宣傳。

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市人社局、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網站自行下載申請表,並至參保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補貼。企業申請到穩崗補貼後,可將此筆資金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

與今年1月份失業保險費率從2%降至1.5%的政策一樣,失業保險支援企業穩崗政策範圍擴大是蘇州人社部門為企業減負的另一有力措施,激勵了企業承擔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有效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很好地發揮了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