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繳個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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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是指一成員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機構向某些企業提供的財政捐助以及對價格或收入的支援。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是否繳個稅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繳個稅嗎

一、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以外的各類補貼應按工薪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覆》(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5〕382號)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專案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7號)規定,國稅函〔2006〕526號第三條中,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四、延長離退休年齡的高階專家從所在單位取得的工資、補貼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階專家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7號)規定: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階專家是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階專家按下列規定徵免個人所得稅。

五、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6號)規定:個人提前退休補貼按下列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準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

六、離退休人員的其他應稅所得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離退休人員取得的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上就是“退休人員工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全部內容,依法納稅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退休員工除了退休養老金以及生活補貼外不需要繳納個稅,其他的都需要繳稅。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