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補貼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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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下,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不斷調整,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職工夜班津貼至今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超過國家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的需要給予加班費用,但標準是多少,《勞動合同法》沒有給出答案。以下是夜班補貼申請書,歡迎閱讀。

夜班補貼申請書

夜班補貼申請書

尊敬的單位領導:

您好!我是本單位員工xx,因上月夜班費未計算入上月工資,故申請補助。

我在工作中一直認真負責,以百分百的熱情與仔細對待每一項任務。正所謂一份付出一份收穫,每一份收穫都是源自自己的努力,更是證明了自己的價值。而每一份收穫更是激勵自己繼續努力工作的力量源泉。為了能夠更好地工作,證明自己的價值,所以我申請補助,望領導批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夜班津貼的法律規定

1、《勞動法》只對工作時間進行了明確規定,至於實行什麼工作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無論實行哪種工作制,都不能背離法律規定的8小時/日,40小時/周,167.4小時/月工作時間,任何超出時間都屬於加班,應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相應加班費。從這個意義上講,長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時間同為8小時,工作時間是等同的,但由於班次不同給勞動者帶來的不便,通常情況下會分別發給中班和夜班數額不等的`中、夜班費。

每天8小時工作制是沒有任何異議的,根據工作需要8小時全是夜班也是允許的,但如果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則應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2、如果白天工作達8小時,晚上還要上夜班,那麼算是加班,平日按工資標準算,週末按工資標準的兩倍算,法定節假按工資標準3倍算。

3、加班也是有時間限制的,超出時間限制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