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先進事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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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嘗試過寫事蹟吧,事蹟具有概括標明先進事蹟的主要內容或材料的用途。那麼相關的事蹟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年度先進事蹟材料,歡迎大家分享。

年度先進事蹟材料

年度先進事蹟材料1

陳首傑,男,漢族,1979年1月出生,大學文化,1999年考入黑龍江省人民警察學校,20xx年參加公安工作,20xx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鶴崗市公安局興安分局河東路派出所社群民警、興安路派出所社群民警、興安分局刑警大隊駐興安路派出所中隊偵查員,20xx年10月任興安分局峻德路派出所副所長,一級警司。陳首傑先後榮立個人三等功2次,個人嘉獎3次,榮獲市局嚴打先進個人榮譽稱號。20xx年5月1日,陳首傑在出警過程中,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與犯罪嫌疑人搏鬥奮力搶奪槍時,被犯罪嫌疑人擊中頭部身負重傷,雖經全力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於20xx年5月14日光榮犧牲,終年36歲。

陳首傑同志愛崗敬業。從警15年,始終堅守在基層派出所一線,忠誠履責,恪盡職守,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業績。無論是接連幾天的蹲守,還是夜以繼日的審訊;不管是上千公里的長途奔襲,還是海量資訊的甄別分析;不管是面對歹徒的生死搏鬥,還是布控堵截的義無反顧,他總是不知疲倦,不知畏懼。

陳首傑同志拼搏奮進。他始終工作在打擊犯罪的最前沿,累計偵破各類刑事案件270餘起,訴教人犯近百人,抓獲各類網上逃犯42名,他的警均訴教、警均破案、警均追逃,始終位居分局之首、全市前列。他參與破獲了興安區華中二礦砸車盜竊20萬元現金案和興安地區接連發生的20餘起汽車電瓶被盜案件等有較大影響的案件。2011年8月7日,經過多日的蹲守布控,將潛逃13年的命案逃犯唐河緝捕歸案。

陳首傑同志心繫百姓。他一有時間就挨個社群走,每個管片看,熟悉基本情況,處理治安問題,幫助群眾排憂解難。他為丟失了戶籍證明的孤寡老人辦理戶口和身份證,為供水管線“爆管”的轄區居民協調吃水問題,為農民工追討拖欠的工資,居民經常能看到他奔波忙碌的身影在街道中閃現。

陳首傑同志是新時期共產黨員隊伍中湧現出的優秀代表,他用自己的言行和生命踐行著黨的群眾路線。為學習弘揚陳首傑同志的先進事蹟,黑龍江省委研究決定,追授陳首傑同志“全省優秀共產黨員”稱號,號召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以陳首傑同志為榜樣,學習他信念堅定、對黨忠誠的政治品質;學習他牢記宗旨,一心為民的公僕情懷。學習他敢於擔當、不怕犧牲的大無畏精神;學習他嚴於律己、磊落坦蕩的道德情操。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始終做到對黨忠誠、個人乾淨、敢於擔當,進一步統一思想、凝心聚力,為推進全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貢獻力量。

年度先進事蹟材料2

近年來,月塘水務站緊緊圍繞農村中心工作,服從服務於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立足服務,精心組織,當好參謀,連續多年多次被上級主管部門評為先進單位,起到了典型示範作用。作風建設築根基。榮譽面前如何進位,全站4名在編人員結合系統行風建設和先進性教育,開展了“如何多幹實事,讓群眾得實惠”的大討論。深入全鄉11個行政村,開展站所作風建設的“下訪”和農水工作的調研工作,邀請鄉村代表來水務站進行座談,請他們評判水務站的服務態度、工作質量,徵求對術務站各方面工作的意見。興利為民求實惠。由於該鄉地處丘陵山區,全鄉6萬畝可耕地面積中,有4.5萬畝屬中低產田,糧食單產低、成本高,效率低。為儘快改變農業生產條件落後的現狀,月塘水務站積極為黨委、政府進言獻策,制定規劃,拿出方案,以致於政府換了一屆又一屆,但該鄉的`水利建設連續16年從未斷檔,實施的“推磨轉圈”改造低產田做法受到了省、揚州市的高度評價。目前全鄉開挖當家塘421口,疏浚河道25條25公里,配套中溝級建築物120座,小溝級建築3200座,水利基礎設施改善有力提高了農業綜合競爭能力,群眾從中確了較多實惠。尤其是近兩年,登月湖園區開發利用,萬畝茶園綠色科技專案相繼落戶月塘鄉,丘陵山區區域優勢進一步顯現。群眾滿意為準則。如何在工作中確保服務物件滿意,該站提出了為農服務“六滿意”目標。

一是鄉村水利規劃讓群眾滿意。規劃出臺後,徵求群眾意見,真正讓大多數群眾滿意。

二是工程質量讓群眾滿意。每項工程聘請群眾代表參與施工監督管理,群眾不滿意,不準繼續施工,不組織驗收。

三是服務態度讓群眾滿意。把相關的規章制度印發給基層,定期明查暗訪為農服務過程中“五不準”規定執行情況。

四是專案建設後續管理讓群眾滿意。工程結束後立即與有關村組、個人落實管護合同,落實報酬,明確責任,獎賠兌現。

五是適時服務讓群眾滿意。對群眾預約的服務工作,及時上門,不找藉口,不推諉、不拖拉,對急需的服務隨叫隨到。

六是站所自身建設讓群眾滿意。規範服務程式,優化辦公環境,對人員實績月月考核公佈,對站務工作月月公示,對辦事制度細化上牆,努力以一流的服務取信於民,讓群眾對每個職工的形象滿意。

年度先進事蹟材料3

張丹楓,男,壯族,1969年6月14日出生,中共黨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現任憑祥市司法局憑祥司法所所長兼憑祥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

在11年的基層司法實踐中,他的足跡踏遍全鎮的山山水水、家家戶戶,把國家的法律、黨的政策和自己對人民的—片真情送到群眾的心中,紮根基層10多年來,任勞任怨,奉獻的是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收穫的是黨委、政府的信任和老百姓的讚揚,為憑祥鎮社會的和諧平安、經濟發展做了積極的貢獻。在2008和2009年度,該同志連續被崇左市司法局評為“崇左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工作者”;在2008年度被崇左市人民政府評為“全市調處“三大糾紛”先進工作者”;在2009年度被憑祥市人民政府評為“憑祥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突出貢獻先進個人”;在20xx年度被憑祥市司法局為評為“憑祥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他所在的司法所是一個高素質的戰鬥集體,其它的同志是具有大學學歷且在司法戰線上工作多年、具有較豐富的司法工作經驗的同志,張丹楓同志很善於團結和調動所內同志的工作積極性,使大家的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使司法所成為一個既朝氣蓬勃,團結向上,又規範有序,運轉高效的戰鬥集體。司法所由原來的“二級所”先後向“一級所”、“五好所”推進。所在司法所先後被評為憑祥市和崇左市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此外,該所在20xx年3月30日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政法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予“百家人民滿意政法單位”記二等功的決定。為保護社會穩定,促進地方經濟建設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近三年來,該同志在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當地鎮黨委、鎮政府的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黨的各項決議,工作上服從組織安排。從思想上與黨組織保持一致,積極進取,開拓創新,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發揮好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能夠正確地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係,從嚴治警,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在依法治鎮工作中,能夠從嚴執法,嚴格監督,認真貫徹落實“五五”普法工作任務,積極參與“平安”建立工作,直接參與鎮政府調處各種疑難民間糾紛,為維穩工作盡忠盡職,並以出色的工作成績通過上級領導部門的檢查和驗收,成績顯著。三年來,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290多起,為群眾解決問題28起;排查調處各種民間糾紛343起;認真落實“兩勞”人員幫教工作達86人;展法制宣傳教育12場,法律諮詢30餘次;供法律援助3次。轄區內無民轉刑案件、無民事糾紛引發自殺案件及集體上訪等現象,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為該鎮維護社會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該同志是2002年6月加入黨組織,翌年5月任司法所所長。從入黨和接受任命的那天起,他都深感責任重大,從嚴律己,立黨為公,赤心為民,盡心盡力,無私奉獻,表現出令人振奮的浩然正氣,勾畫出人生一道亮麗的弧線,詮釋了“共產黨員”、“人民公僕”的深刻內涵。他常說:“做事要認真,做人要清白”。作為一名黨員、司法所長,他始終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持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做到“三正”、“三實”。“三正”即心正、身正、公正。心正就是沒有私心,善於聽取不同方面的意見和建議;身正就是凡是要求幹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公正按照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辦事。“三實”即工作務實、作風紮實、政績真實。工作務實就是一切從出發,不好高鶩遠;作風紮實就是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堅持走群眾路線;政績真實就是工作中實事求是,有一說一,有二說二,經得住實踐檢驗,不言過其實。工作中,他發揮黨的先鋒模範作用,身先士卒,身體力行,為基層司法行政事業嘔心瀝血,在法制宣傳,兩勞釋解人員的幫教以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一線,總能見到他的身影。不僅立足本職,突出依法行政為中心,嚴格執法密切監督,將法制宣傳,依法治鎮,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納入重點工作目標管理,堅持旬檢查、月通報、季考核、年評比,強化任務意識,最大限度調動幹警辦案的自覺性和積級性,而且還要求並領導全所幹警深入基層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後回訪活動,及時掌握情況並落實防範措施。

作為一名中共黨員,他黨性強,作風民主,團結同志,講誠實信用,無論在工作上或者還是在生活中,遇事討論問題,都充分發揚民主,實行民主決策,與大家坦然相見,真實相待,配合默契,齊心協力,營造了內部團結,寬鬆和諧的氣氛。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他黨紀黨規意識強,清正廉潔,司法公正。“清正廉潔,司法公正”是他生命中最聖潔的精神高地,作為一名司法所長,相對而言,官位不大,鎖事不少,按照時下一些人的眼光,他有著很多“圖利發財”的條件和機會,但他卻對此“視而不見”,始終堅持一個共產黨人的“道”。他說:“做人要有做人的原則,我是共產黨人,必須要遵守黨紀,不能以權謀私,得按黨的規矩辦事”。

他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