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畢業實習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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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階專門人才。如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院畢業實習日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法院畢業實習日記

法院實習日記(一)

早晨八點半,校車載著我們一堆即將失業的準畢業生駛向出了校園,今天是我們實習的第一天。駛過三橋,便進入了高新區的繁華世界,三頭兩轉,終於到了碉堡似的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了,下車的那一刻,我們都有一種緬懷革命先烈董存瑞的悲壯之情……

入了大門,穿過廣場,來到大廳,幾經周折始得入了那狹窄的小門,進入碉堡內部。與政治部的大姐開了個小會之後,我有幸分到了民三庭。

指導老師唐副庭長,沒想到簡單的介紹幾下之後,庭長就立即給我發了個艱鉅的任務:“這份判決書明天得宣判,我修改完了,你把它輸進電腦吧。”我翻了一下就暈了,二十多頁!!!但是為了好好表現,我也就安安靜靜的坐在電腦面前,一個一個字的打進去了。一直到中午下班,還沒完成一半,庭長說:我先走了,我只有一片鑰匙,你要吃飯的話得保證這辦公室得有個人。我在想,這庭長也太摳了吧,第一次見面也不給個吃飯的時間給我指導指導。還幸虧雄哥他們來了個人替我守辦公室,不然我連午飯都吃不了咯……

中午吃飯之後,由於想好好表現,所以中午就在辦公室加班了,雖然這十多天一直這麼困,但實在是第一天不能鬆懈啊,哪知道忙了一中午還是沒搞完,庭長回來的時候問了我一句:搞完了沒?我真要吐血了,費力沒討好啊,任務太重,手太生,想好好表現都沒能力。庭長笑了笑:接著搞,明天三點之前搞完了就行了。誰知道臨六點下班的時候,還有三頁法條沒改完,不是雄哥,碩哥,沙姐過來催我,估計我還不知要忙到什麼時候去了。

在市中心陪碩哥轉了半條街買衣服,我也試了幾件,發現像我這種型男能穿得衣服還真不少,只是囊中羞澀啊,一個學期只買了一件T恤,哈哈哈……但我覺得倒挺驕傲的,最少我不覺得買衣服是件必需的事情,再說,我得為我的xz之旅考慮呢。回來之後已經是九點了,三人在墮落坑的小攤上吃了盒炒飯,再每人喝了瓶啤酒,酒意便漸漸湧上頭了,實在想睡個大懶覺,但明早又得早起上班,在寢室漱洗畢,什麼也不想幹的就想睡了……

今天收穫最多的莫過於關於法律文書的知識吧,我始料未及的是法律文書的要求這麼嚴格,嚴格到一個符號,一種字型,字型大小,字間間距,稱呼,漢字數字,阿拉伯數字,空格等等一系列細枝末節的注意事項。我第一次真實的感受到做法官嚴肅形象與嚴格要求,每刪改一個地方我都生怕會對當事人造成什麼難以磨合的影響,每改變一句表達我都有一種掌握別人命運的沉重之感,雖然庭長始終對我說改錯改對都不會追究我的責任,但我始終感覺在如履薄冰。所以一整天都沒忙完這個判決。但總的來說來是收穫蠻大的,最少學到了不少實用性的東西。這個暑假不虛度……

法院實習日記(二)

早上六點起床,勿忙洗漱完畢就背個包出門了,今天是實習的第二天,也是第一天正式上班,所以不能遲到。路上買了個饅頭邊啃邊跑,到校門口時恰好趕上107路公車發動,幸運啊……

趕到碉堡中院的時候,才七點四十,總算沒遲到啦,在電梯的鏡子裡竟然都發現自已的眼睛腫的像大哭過一場。一進門,發現庭長早已經安坐於辦公椅了,庭長掏掏口袋拿出一片鑰匙:諾,幫你配了一片鑰匙,以後你就可以自由出入了。

上午的工作是接著昨天來的,還是昨天那份判決書,我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修改完打印出來之後,拿到庭長,庭長又檢查了一遍,還是有不少錯誤,又拿給我去補正,補正之後又讓他檢查,如此往復,我修改了四遍,他檢查了五遍,最後還是不敢肯定判決書沒有錯誤了。

已經將近中午了,由於下午就要就本案進行最後一次調解,庭長本打算如果調解不成就直接當庭宣判,最後出於判決書還可能存在錯誤,庭長不得不只準備調解書了,於是我的工作又轉向了製作調解書,還一份賠償義務方的協議書。

由於下午英明的庭長要求我當書記員出庭作調解筆錄,所以,我的午休時間又暴斃了,我查啊查,找啊找,發現調解筆錄不是像個錄音機一樣每句話都錄下來,而是簡單的幾句重點了,我有信心了,但還是沒準備休息。

約好三點開庭,結果被上訴人(被侵權人)三點半才來,調解進行了兩個小時,雙方就賠償數額的問題進行了友好協商,各有苦衷,各作讓步,十三萬的賠償額減少到了十二萬,最後圓滿達成協議。離分別之時還互換名片,這樣的解決方式,我認為是最圓滿不過了。

不過,讓我困惑的地方也不在少數,首先是當事人包括法官都說的是湘潭話,我不仔細聽的話基本上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另一個是,庭長在本案中確實起了一主持的作用,但是這種主持應該只限於引導他們談話的重點和中心不會轉移,而不應該是積極主動的去勸說應該賠多少,或少賠多少,但是庭長兩方面的都做了。

調解中間,在雙方僵持不下時,庭長單獨將賠償義務一方叫出庭外私自協商,侵權人回庭後的態度便稍有改變了,我不知道這在調解程式中是不是合法,但我應該能判斷庭長對侵權人說了什麼。鑑於我的實習身份,我也不好挑明。

然後就是庭長在雙方達成協議後,就催促雙方直接簽定了調解書的送達回證,這在程式上是明顯不合法的,雖然庭長這樣做節省了人力物力,且有效的避免了雙方反悔,但同時也剝奪了雙方反悔權,是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

這一次的調解很容易讓我聯想到了“公正”與“效率”的對立統一與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的問題。司法實踐中,都普遍的認為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即認為要讓當事人獲得正義,即使訴訟拖得太久也沒關係,公正相比於效率要重要。但是不記得誰說過:遲到的正義為非正義,如果因為拖延訴訟,當事人的權益就得不到及時保障。或者雙方因為無止盡的訴訟而陷入纏訟的地步,最後一方賠得更多,另一方則因拖延而花費更大的成本,這也是不合理的。

我認為,公正和效率也是統一的,考慮公正問題時不僅應當只考慮當事人的公正,還應該考慮司法公正和社會公正,這裡的公正其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利益”層面。如果一味以當事人為重心而進行纏訴,不僅會浪費司法資源,同時對社會其他成員也是不公正的,因為司法資源的浪費也體現了對納稅人財政的浪費。所以公正和效率的問題不能分開談的。

再就是,本次調解是十分成功的,當事人之間化干戈為玉帛,還成了朋友。而且都對賠償的數額比較滿意,至於具體的判決數額,基於國家祕密,我也不能表說,判決書也因調解成功而淪為一堆廢紙 。

但是對於庭長的多處違反程式問題我認為也是無可厚非的。這裡是不是也涉及一個法官自由裁量和良性違法的問題呢,因為如果法官只是坐在堂上板個臉只說這個不能講那也不能講,那法官還不如用個錄音機把自已的話錄下來,等到有必要了就按下播放鍵:這個不需再議……再說,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還是違法的呢,作為一個法官,良性違法也是情有可原的,只要雙方當事人滿意,只要爭議能得到完美解決,手段的事情就不必考慮那麼多了。

所以,對於這次調解我很滿意,我也見識到了調解的魅力了,這是我今天的感受……

法院實習日記(三)

清晨一覺睡到九點半,嘿嘿……也得感謝SIYB的同胞們讓我請了這半天假,不然今早又得腫著個眼睛去碉堡法院啦,昨晚深夜兩點被《歲月神偷》感動的稀里嘩啦的,雖又有點熬夜之嫌,但畢竟心理有些安慰,至少睡到了九點嘛。

洗漱畢就去經管樓見了指導老師,一下子過去了半小時了,出來的時候已經是烈日當空了,那個汗啊,跑了回了一趟宿舍,又跑了一趟法學校交任務,又跑回寢室準備大掃衛生的時候,S又打電話過來催吃飯了,在樂園的小窩裡吃得汗流浹背,一上午的時間就全是與汗水相伴啦……

中午搞完衛生,已經是一點多了,於是,我又頂著個大太陽坐著搖擺的107回到了碉堡法院,上了一會兒網庭長大人就來了。

“庭長,下午有事嘛?”

“怎麼會沒事,這裡有三個判決書,你根椐這三篇判決書改成三篇審理報告書。”

一小時過去,任務圓滿完成。

“庭長,還有事嘛?”

“沒有了……”

“庭長,我不想老改法律文書,我想看看案卷。”

“那行啊,這有剛收到的三個案件,你看一下吧,根據這三個案子自已每個擬個審查報告出來……”

一個小時過去,兩個小時過去,案子都沒看完。雄哥,碩哥又準時出現在了我的辦公室門口……

庭長髮話了:四天後開庭,別急,帶回去做……

暮色已沉沉了,似要下雨了,在市裡買了套衣服,買回之後發現不想穿,真的要老啦,買衣服的心情都沒有了……

今天收穫最多的就是審理報告的格式吧,基本框架和術語都濫熟了,修改之後也是PERFECT了。下學期的法律文書課應該不會聽得很晦澀了。

現在越來越覺得有必要端正自已的態度了,法律和經濟都是很實用的學科,平時上課的時候還是少發呆的好,浪費了時間又浪費了金錢,現在想做的事情很多,但又總覺得時間不夠去分配,而且每天都完不成任務,包括庭長佈置的作業,所以總覺得有做不完的事,還是自已沒分配好時間,沒做好計劃的原故吧,加油加油……

法院實習日記(四)

由於昨晚逛街回來的太晚,所以只寫了篇昨天的日誌就已經困得不行了。

今早在搖擺的107上匆匆的看了一份判決書,就到了碉堡中院了,以為自已要遲到了,沒想到又是七點四十分,也以為今天沒任務了(因為昨天的三份審理報告一份也沒擬出來),沒想到庭長說:十二號有66、67號案子開庭,你至少要在12號之前把兩份調解協議的方案做出來。

幹坐了一上午,看了一疊厚厚的案卷袋,還是沒一點眉目,不是上訴請求會得不到支援,就是2B一審法院判的太離譜而自相矛盾,好不容易抓到一個一審法院的漏洞,又發現如果和當事人說明調解根據的話,就會有更大的糾紛。

中午睡的半小時是四天以來睡的第一個午覺,下午精神足足的又去見了一次當事人,不過,這次我是旁觀者。看著書記員記錄,聽著不太懂的湘潭話,我也半朦半懂的明白了些談話的內容。評審結束後庭長對我說: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做一個優秀的.書記員。原來法官也是這麼一級一級的爬上去的……

下午接著寫調解協議,寫了兩小時初步算完成了一份了,但是賠償數額是沒有根據的。臨下班時庭長還在催,我也就不好意思的請求再往後推啦。

出法院之後,一同學感慨一句:明天是星期六咯。我恍然大悟,原來可以休息啦,哈哈,這些天真的是忙暈了。雖然可能在別人看來我也沒做多少事,而且我也覺得自已沒做多少事,但是就是做不完,可能是個人能力問題吧。

我真的不得不驚歎對法官的嚴格要求。一份文書改了又改,看了又看,稍有覺得不合適的地方就要不惜紙墨的再列印一遍。而且基層法官和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的法律素質是相差懸殊的兩個級別,基層法院的判決真的是漏洞百出。推開法律適用和認定事實不說,光就判決書的形式就是千瘡百孔,格式不對,符號錯誤,有時自已認定的責任分配比例,卻不按其判決,更甚的是,有判決書前面幾點舉證用阿拉伯數字,後面突然蹦出了羅馬數字。有的還把原告的名字寫錯了,有的還竟然把審判長的名字和審判員的名字對調。作為中國最有受案最多,救濟最多的基層法院怎麼可以這麼不嚴謹?

法院實習日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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