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實習日記多篇

才智咖 人氣:2.46W

一天即將完結,相信大家都有不少體會吧,需要認真地為此寫一篇日記了。那麼日記有什麼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院實習日記多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院實習日記多篇

法院實習日記多篇1

20xx年7月20日天氣:晴

今天一上來的工作中最大的收穫是學習如何開啟庭筆錄,我曾經一直以為開庭筆錄是在開庭的過程中現場製作的,經過這次的學習我才知道開庭筆錄其實是有模板,並且大部分是之前都已經做好的。在我實習的民一庭,開庭筆錄模板通過對案件的分類分為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再往下是通過合同,離婚,勞動爭議等狀況繼續細分的。按照模板,和原被告事先提供的起訴狀,答辯狀,證據材料,身份證明等,就可以將開庭筆錄的大框架整理出來,等到實際開庭時,再由書記員現場核實再做修改,修改主要針對當事人沒有交的當事人資訊,有時還包括沒有交的答辯狀等等。書記員的工作真的不容易,幾乎當事人說的每一個字都要記錄下來。

20xx年7月21日天氣:晴

這是我們第四天的實習,把昨天開啟庭筆錄的工作收尾之後,我開始學習怎樣細緻的整理卷宗,主要工作就是編頁,寫卷宗目錄,案件複查表,備考表。我覺得這一天是實習最累的一天了,因為XX要求很是嚴格,所以一點錯誤都不能有。剛開始我忘記了背面也需要編頁,所以導致往後的20多頁的頁碼都需要重新編排,很麻煩,需要用膠條或者小刀把原先的弄掉,重新編,這真是個耐性活。

之後可是長了記性,再編頁的時候小心翼翼,一遍一遍的複查才敢寫上確切的頁數。基本上這一天都在幹這個,除了幾個完全需要重新填的表,還有一些例如起訴狀上的日期,海民初字號沒寫的,以及審判員書記員的‘章沒蓋的,XX都要求我們細心蓋好。因為不知道一份卷裡面可能會缺什麼,所以今天的工作很是費神,需要細心再細心,一天下來我們都很累。還有一件事就是今天我打出了第一批電話,首先是給一個律師確認他所提交的證據材料是否齊全,另一些就是通知原被告來法庭拿判決書。一天的實習結束了,收穫還是很大的。

法院實習日記多篇2

3月2日星期一

上午旁聽了一個調解會議,感受和昨天差不多,就是發現很多案件執行難,今天這個案件的被執行人涉及到政府。被執行人是一破產的政府企業,債務糾紛是8年前發生的,判決是6年前判的,可還在執行。

3月3日星期二

今天的工作比較有挑戰性。上午上班後,書記員華姐拿了兩個案件的未整理卷宗交給我和搭檔整理。那麼大一疊材料,必須按照規定的目錄,一一疊好。工作的關鍵在於,我們能否識別每份材料的性質,也就是說它該放哪。比如,立案申請表等等。第一卷,我們獨立做,做了一個多小時。後來,拿給華姐檢查,結果真的有些放錯了。經過她的指點,我們下午又整理了一卷,這次做對了。當然,我們沒忘了好好看看案卷,又一次提高自己。難怪,孫老師課堂上說,其實做書記員挺鍛鍊人的。

3月4日星期三

今天有個特別的感想,是關於社會的:犯人為了三萬二千元就殺人了,而且心態顯得很輕鬆,更可怕的是手段惡劣,殺人還要毀屍。這說明,貧窮是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案件的另一個犯罪嫌疑人的父親正在貴州坐牢,可見,家庭環境對一個人的成長也非常重要。

3月5日星期四

雖然感覺有點清閒,但還是學到些東西的。至少,我沒浪費時間,因為沒事做的時候我就看看書。本想多主動跟法官聊聊的,但發現兩個問題:一,我對法律並不太感興趣,沒有問的激情。二、打算和法官談談人生經驗的,但他們都已人到中年了,曾嘗試過幾次,卻沒說兩句後就一切歸於平靜。呵呵,也許是我還沒找到更好的溝通方式。這也是我未來兩週的努力方向——多主動和法官溝通。

法院實習日記多篇3

2月23日星期一

今天是正式見習的第一天。

車開半小時後,我們到達了目的地。首先,政治處李主任給我的印象比較深。李主任講的話都很精闢,實在,讓我很有好感。我想,平易近人,作風實在對今後的工作很重要。

我被分到執行一庭。和一個法官見了面後,就是參觀一下辦公環境,熟悉一下。整個下午也沒做什麼事,因為大多數工作人員也都出差去了。

2月24日星期二

今天最大的收穫是和葉輝副庭長的一次談話。葉庭長舉了幾個現實中的.例子,告訴我和我的搭檔們,專業素質的重要性。而專業素質最直接的體現就是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葉庭長甚至還稍顯極端地說,在校拿什麼獎學金是假的,考什麼證都是假的,只有一張司法考試通過證對法學專業的畢業生才是實實在在的。仔細想想也是,能通過全國幾乎是最難的考試,說明學到東西了。另一方面,也證明司考證的含金量之高。

此外,葉庭長跟我們說了一下,執行一庭和二庭的分工合作,比如,一庭主要負責一審案件的執行,而二庭則負責二審和一些特殊案件的執行。

2月25日星期三

今天我認認真真地看了一本刑事案件的卷宗。確實如張老師所說,我感受到案卷就是一本不說話的實體法和程式法。那是去年發生的一單命案,犯罪嫌疑人謀財害命,後來在新發的一個鬥毆致死的案件中被抓。犯罪嫌疑人從被公安局逮捕,到審問,到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到被法院審判定罪,最後到被執行槍決。所有程式走下來,期間需要辦的手續,提供的證據在案卷中都非常明白。從案件中,我特別感受到審案程式和證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