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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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日記1

律師事務所實習日記範本

一大早我就坐公車來到了律師事務所,希望給事務所的其他同事、領導留下好印象。推門進到走廊,卻已經看到幾個人在辦公室見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嘆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個工作人員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負責為我介紹工作的尚律師。他是這家律所的合夥人之一,同時也是律所的負責人。

他熱情的接待了我,並和我聊起了我的專業學習情況。尚律師由於工作較為繁忙,他特別指定了一個有豐富知道實習生經驗的律師助理來幫助我儘快適應工作環境。

這位律師助理姓劉,是個很熱情風趣的姐姐,她和我談起她當年到律所實習的經歷,鼓勵我要自信應對實習中面臨的各種問題,遇到疑難一定要積極請教,才能更快進步。也許是同齡人的關係,和她聊天非常輕鬆愉快,我也從她的介紹中對律所的工作內容、流程有了基本瞭解。

實習日記2

我十分幸運地發現律所裡不只有我一個大三生在實習。今天來了一位廣西大學法學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樣希望到律所接受鍛鍊和挑戰。劉師姐帶我們到專門存放結案卷宗的辦公室,讓我們通過閱讀並整理卷宗來儘快找到法律文書的感覺。

我出於對民法的興趣選擇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結果發現最多的是債務糾紛,其次是一些侵權索賠糾紛,其中有不少當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劉師姐告訴我,這類案子總是很棘手,一般雖能以雙方和解告終,但過程總是反反覆覆。

有些時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來自疏於管教的家庭,遊離於學校之外,甚至與家庭基本沒有斷絕關係,導致受害人家庭索賠艱難。我覺得,如今青少年違法犯罪率連年上升,一個孩子的錯誤,賠上兩個甚至幾個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說是家庭教育責任和社會幫扶責任的缺失造成。

實習日記3

今天繼續翻閱卷宗。當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動手了,實踐出真知嘛。劉師姐說準備教我寫法律文書。於是我開始有了實質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裝訂。

雖然看起來並沒有多大的法律技術含量的歸檔工作,但我還是決定懷著十二分認真把工作做好。尚律師曾經說過,法律文書初學者通過閱讀整理過往的案卷,把那些當做範本進行模仿,能夠較快掌握寫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裝訂過程中,還很好的培養了我的耐性和細心。

實習日記4

今天是週五,明天是週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師抽空把我們實習生叫到跟前,和藹地詢問我們實習一週來的感受和遇到的難題。他還讓我們討論了一個律所最近接受的一個離婚訴訟代理案件,考驗我們的邏輯思維和法律知識儲備。

我非常緊張,說來一些自己的觀點。在聽取了尚律師的代理意見後,我感到了我的應試思維與他的靈活經驗和閱歷之間的巨大差距,暗下決心今後要注重實際案例的分析。

實習日記5

經過兩天的休息和自我總結,星期一,我在走進律所門口的時候,想比於上一個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瞭然和自信。

所裡的李律師正要帶上劉師姐去參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審,我聽說了也請求一同去旁聽。在學校學習訴訟法的時候雖然都已經學習過整個庭審的過程,但是書本上的'東西總是抽象、難理解、難想象的。而跟隨律師去聽庭審讓我更清楚瞭解律師在庭審中、整個案件的流程中處於一個什麼的角色、地位,處理什麼樣的事務,解決什麼樣的問題。這次經歷讓我認識到律師在訴訟過程中起的一個什麼樣的作用。

作為學習法律的人來說,瞭解自己的專業,瞭解自己的職業,是十分重要的。而這次的實習讓我從新認識一類人——律師。在社會中、生活中、學校中、家庭中對律師這個職業有著不理性、不全面的瞭解,甚至而已說是偏見的理解。這樣錯誤的瞭解不僅僅是我自己,同時社會、生活中的許許多多的人也同樣存在這樣的偏見。如果這次不去中晟律師事務所實習的話,估計這個錯誤的認識很可能一直伴隨著我。

實習日記6

昨天的經歷讓我意識到雖然來到律所實習了一週,我對律師始終不是很瞭解。過去總覺得律師只要在庭上動動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來庭審才知道,律師在庭審中的自如應對靠的是之前辛苦準備大量辯護材料,到各處蒐集取證,反覆揣摩推敲辯護意見,並與委託人反覆溝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訴劉師姐,她帶我到幾個主要律師的辦公室參觀。

我發現他們真的非常忙碌,電話基本沒怎麼間斷,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幾個利益方之間,為委託人爭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沒有電話的,坐一會就離開辦公室到外邊取證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師行業果然是個高壓力、高勞力、高風險,雖然委託費不算少,但大部分都歸律所所有,總的來說是一個很辛苦的職業。

實習日記7

這幾天來,主要是跟隨尚律師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勞動仲裁委等部門調查取證。在市裡幾個區來回奔波,我覺得有點疲勞。有些時候有些想偷懶,但想到這些對尚律師來說是家常便飯,作為年輕人的我卻因體力而怯場,實在慚愧,於是我決定堅持下去。

跑一些公共機構取證總要走一堆程式,辦不少手續,有些時候還得被擺臉色,相比於找個人取證,麻煩甚多。我總算明白為什麼很多糾紛寧可調節幾回,也不願走訴訟這條路的原因——耗時、耗力、耗材,結果還不定讓雙方滿意。

實習日記8

今天早上,方律師突然叫我把代理詞拿給他看。我的直覺反應就是有點類似反問地回答方律師這個不是明天才要交給他。他說先看看有什麼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給他看,乖乖地交待著我不懂怎樣寫錄音的有效性。

方律師看後,他說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寫得太過理論以至於容易給審判員以空洞套話的感覺。他同時從證據的三性這方面列了提綱給我,讓我朝著這個方向去寫。於是整個早上我就忙於修改及重寫代理詞。套句俗話“時光飛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餓了才發現已經十二點有多了。

而此時,方律師也準備離開辦公室。我趁方律師離開後趕快訂餐吃飯。這實在是餓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詞發給方律師看看,然後他跟我說錄音的有效性要從肯定方面上著筆不要反推。於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發給方律師批閱。代理詞的終極版就這樣誕生了!

實習日記9

今天尚律師比較有空,跟我們實習生談了很多。他用了一個很經典的“受賄案”,作為案例給我們說明律師的職責和作用。作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儘量的在法律範圍內,為自己的代理方謀利。首先,對於刑事案件,我們一定要根據法條,以三段論的方法來明確罪名的定義。

“受賄罪”的主體是什麼,被告的主體是否適格。該罪的客體是否滿足條件、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客觀上是否有其他條件的介入。然後,我們要看看檢方的立場,檢方的證據,針對性的找出證據漏洞,提出辯駁。從而確定檢方提出的該罪是否成立?

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還是輕罪?被告是否有法定減輕情節?是否有從輕情節?檢方在調查取證的程式中是否合法?最後,還要從當事人的表現中盡力的發掘其立功表現、自首情節、認罪態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許的範圍內最大程度的保障當事人權益。

昨天一口氣把方律師交代要看的兩個案件看完了,儘管棠下的那個物權糾紛案令我感到頭暈——實在是講述案情的資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覺得痛苦。今天,我又試著以無比的耐心去看物權糾紛案。在細看了幾遍後,我終於把物權糾紛案看懂。

原來它與老師課堂上要我們做練習的案情法律適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對案情詳略敘述不一,所以我才會對物權糾紛案這個厚厚一疊資料的案件感到頭暈。不是案情的複習性而是厚厚的資料給我打垮,這實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這個不成理由的缺點克服。假如我連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幹好,又何談將來的長遠發展呢?

實習日記10

今天,方律師同樣沒有進辦公室。其實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師事務所裡,我基本沒有看見律師們在辦公室裡辦公。而我又常聽聞方律師要出差。如此頻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範圍如此廣。

讓我感覺地域差異似乎完全不存在。無論是出市還是出省,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樣自然,似乎已成為他們呼吸的一部分。也許這就是律師與平常人的其中一個區別。當代的律師涉及的業務範圍不僅僅是訴訟業務,更多的是非訴訟業務。非訴訟業務的開展就要求我們具備更泛更為豐富的知識面。

實習日記11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靜地開展。自律師事務所開工的第一天後,方律師已連續好幾天沒有踏進辦公室。他當然也沒有再吩咐我要幹什麼。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準備後天的開庭。

看完後,無聊的我不禁開始漫遊太空,心想:這不會又是一次浪費時間的虛度吧!畢竟在這之前的法院實習已給足了我足夠的教訓。想想要是那樣的話,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會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時失落。雖說我們的青春還揮霍得起,但我們又有多少個這樣的青春可以供我們揮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過一個充實而有意義的實習日子。

實習日記12

之前,我一直以為明天開審的那宗案件對我來說只是一宗旁聽的案件。我看資料只是讓我儘量熟悉案件能夠快速把握弄懂整個開庭過程的重點。但事實上不是這樣!今天早上,方律師居然同我講明天這宗案件由我去做訴訟代理人,他就不到場了。

頓時,空氣對我而言已經是凝結了。捫心自問,我能行嗎?要是輸了,那該怎麼辦?我能出承擔這個責任嗎?方律師也大概教我明天該怎樣做。但試問,這能假設得了嗎?我現在能怎麼辦呢?努力再看看資料,不僅要把資料看熟還要看透。在強大的壓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

實習日記13

今天早上九時於倉後法庭開庭。方律師下午三時在惠州還有一宗案件要開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託給我開了。說真的,之前的我還是相信自己能夠應付的,畢竟我已熟悉了整個案件,而且方律師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應付對方。但預設的情景跟現實的情況實在太不一樣了。

我整體上全過程都處於捱打的份上,法官問我的問題我也啞口無言,不斷地跟方律師發簡訊求救,但奈何遠水救不了近火。整個過程只有一個感覺——糟透了!心裡的那份苦實在是無法言喻。我今天的行為總結來說就是失敗。我在法庭模擬課情景在現實並沒有上映。心裡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辯性不強——應該說完全沒有才對。

實習日記14

方律師今天打電話來問我昨天出庭的律師的聯絡方式是什麼。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又問我說難道我昨天在審判記錄上簽字時沒有注意到嗎。事實上,我真的沒有看。心理壓根就沒有要看對方律師的聯絡方式、哪裡人,感覺自己仍未投入到一個律師的角色中,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思維意識。

方律師並沒有指責我,但這比狠狠地罵我讓我更難受。我昨天我不是抄對方的答辯理由嗎,為什麼當時就沒有想過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對方律師的來歷呢。其實,作為一名律師應當不僅在處理法律事務時要有法律思維更要在日常生活裡以法律思維思考問題。

實習日記15

今天方律師吩咐我寫買賣合同糾紛案的代理詞。之前方律師說到時再送份代理詞,將代理詞潤飾下就行。我還以為這份代理詞是方律師自己寫。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這份代理詞是要我寫的。當他問我會寫代理詞的時候,我居然說不會寫沒有教過。

後來我回家翻閱書時才發現原來我上課時學過,但我居然完全忘記了,真不知道自己當時的腦袋怎麼了。我覺得錄音的有效性這方面很難寫。我翻閱《證據學》從而知道要從證據的三性(合法性、關聯性及真實性)著手。但是我就是不知道該如何寫。因此,我只好先寫自己比較有把握的部分,而錄音的三性容後再思考該如何去寫。

實習日記16

又再一次來到倉後法庭。這次也是買賣糾紛案,但這次不同的是方律師沒有叫我事先熟悉案件,不過我暗地裡已先看了這個案子。一開始,方律師就已經記錯時間 ,但這也不影響接下來的發展。方律師跟對方代表談了將近一個多小時和解。

我不知道對方怎麼了,居然沒有請律師——他們本身的目的是和解,但今天同時也是要開庭的呀。非法律人是不是就缺乏了某些法律素養呢?我感覺他們很單純,也許他們在商場上有些成就,但在這次開庭過程中就唯獨缺少了謀略而只有濃厚的誠意頂替。距離上次模擬法庭實習後,我今天再次看見這樣如此“乖巧”人完全供認不諱寄託於一個變動性很大的和解上而置一個不推進利於自己的判決不顧。這實在讓我太困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