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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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剛畢業還沒有工作經驗的時候,最好的就是去事務所工作,在裡面你會學到許多實用知識。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日記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歡迎瀏覽。

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日記

篇一: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日記

今天下午還接待了一位來諮詢的。他的孩子在某中學讀八年級,因為瑣事,遭到了另外一個班的班主任的毆打,導致鼻骨骨折,住院治療。學校在支付了一部分治療費用後,就不再願意出錢了。他想起訴,但是對法律一無所知,因此來諮詢。我接待了這位家長,從法律和現實兩方面給予瞭解答。法律方面,他可以以孩子的名義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向公安局報案,或者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現在需要做的就是收集有關的證據,併到指定的司法鑑定機構給孩子做司法鑑定。一旦協商不成,立即起訴。現實方面,如果不願意和學校徹底鬧僵,可以向區教育局反映此事,請求教育局出面,對此事進行調查,責令學校承擔治療費用並處罰那個老師。同時,可以請電視臺和報社報道或協調。這樣,可以避免訴訟的麻煩。但是,我也告訴他們,估計學校不會就範,還是要做好起訴的準備。最後留下名片,可以隨時諮詢。不知這樣回答怎樣?

篇二: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日記

到了所裡,迎來一位朋友,她的心情卻似天空的烏雲,因為她剛剛向老公提出離婚,來向我諮詢有關法律問題。既是朋友,又是律師,我的兩種角色。作為朋友,我勸她冷靜,能和好則和好,中國人講究“寧拆一座廟,不破一樁婚”,我是身體力行。其實,兩個人既沒有外遇也沒有矛盾,只是生活方式有異,她不能容忍丈夫對她的忽視。見她態度堅決,我又勸她最好協商解決,千萬不要傷了和氣。作為律師,我給她分析有關法律規定,為她出謀劃策,萬一對簿公堂,也有個準備,不至於措手不及。兩人結婚僅僅一年,既不存在孩子的撫養問題也沒有大額的夫妻共同財產,她只是希望男方能有一些補償,因為結婚以來都是她負責家庭支出,而男方的收入都交給其父母保管。一旦鬧上法庭,她甚至連家庭存款是多少都不知道,而男方已經做了隱匿財產的準備,也不打算給她一點點補償。作為朋友,我認為她心地善良,沒有心計;作為律師,我為她的疏忽導致的被動局面而扼腕嘆息。女性啊,善良不等於單純,寬容不能代替理智。道德上的主動退讓是高風亮節,法律上的被動吃虧那可是“啞巴吃黃連”。

篇三: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日記

今天上午,我約了平安保險公司的一個朋友到所裡會見。她是在網上聊天認識的。我覺得挺有意思,她估計是想發展我成為她的客戶,我卻想把她發展成我的客戶。這算不算勾心鬥角?可惜,她爽約了。等不上她,我就先去某法院交了張某故意傷害案件的辯護詞,順便與主審法官法官溝通了案情。張某的`哥哥發簡訊給我,說想讓我疏通一下關係。我約他明天到所裡談。其實,我本來是要拒絕的,只是不太願意立即跟他說,再說,我哪裡有什麼關係啊。即使明天見面,我也不可能答應給他辦這種事情的。不過,家屬的想法也可以理解。回到所裡,和失約的那位朋友卻來了,我們見了面,談了半個小時,感覺不錯,覺得可以在業務上相互促進。

篇四: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日記

今天一早,我們來到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參加庭審,我的角色是郝某任法人代表的太原某科技公司的辦公室主任。雖然這個第三人並不重要,而且是幫忙,但是我也算是十分盡力了。在法庭調查階段,我主動申請對被告方證人進行提問。我問:你作為公司主管有作工作記錄的習慣嗎?她回答:沒有。我立即問她:那麼為什麼在你提交的書面證言中,對於一年多以前發生的事情,記憶的那麼確切,一連幾個幾點幾分都那麼精確?她楞住了,馬上想詞解釋。我正得意間,那法官卻很不耐煩的說:好了,我知道了,沒有問題的話,我們進行下一項。當時把我氣的!

篇五: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日記

今天,去某區法院找某法官領孔某的判決書,恰好她正在開庭。因為沒有安排別的事情,於是我就進去旁聽。我一直對法庭服飾的規範比較關注,今天的庭審更加深了我的看法。現象一:人民陪審員身著便裝出庭。今天的庭審有一位人民陪審員參加,她身著粉紅色短袖襯衫,與法庭的嚴肅氛圍格格不入。現象二:公訴人穿著牛仔褲。女公訴人雖然身著檢察服,但是當她走下審判臺的時候,我發現,她竟然穿著一條牛仔褲。現象三:辯護人一身休閒服。辯護人是一位男士,他的服飾以休閒為特色,休閒襯衣、休閒褲、休閒鞋。我感覺,今天的庭審很休閒。法庭審判應該是莊嚴的,不僅在於氣氛的莊嚴,更應該注重服飾的莊嚴。看英美法系國家的審判,法官、律師、檢察官都是一身莊重的職業裝,給人的感覺不僅是莊重,更體現了法律的威嚴,使人無形之中從心底產生對法律的敬畏。我們國家的法庭缺乏的正是這一點。

篇六:律師事務所實習生日記

今天跟一位老律師溝通,他跟我講了辦案技巧,我覺得收穫很大,總結了下主要以下幾點:

1.注意在提交起訴狀和答辯狀時一定要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儘量將同一案卷的所有材料裝在同一檔案袋中,以免疏漏授權委託書和律師事務所的公函。

3.自己必須理出案情時間表,以對整個案件有全面瞭解。

4.在起訴狀中所列原.被告資訊時不要把自己當事人的電話寫在起訴狀上,以免法官直接聯絡當事人,繞開律師。

5.注意在律師函上要寫上自己的聯絡方式執業證號(特別時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檢察、法官聯絡自己。

6.所有證據材料的原件都由當事人自己保管,律師只留下影印件,以免遺失原件導致案件發生舉證不能時,承擔重大過錯責任。

7.不要為了一點小錢,輕易去做律師見證!寧可讓當事人自己做公證。

8.刑事方面,會見時最好2人同去。

9.每次和當事人得談話,都要有筆錄,並讓當事人簽字後按手印。這個也很重要。

10.不要輕易對當事人或其家屬作出某種承諾!

11.在解答諮詢的時候,說的千萬不要太具體。不要完全相信當事人的話,要看證據。

12.交法院的資料及與當事人進行聯絡的信函應有備份,建立完整檔案。

13.要從氣勢上鎮住你的當事人。

14.注意自身形象,即使身無分文,也要氣宇軒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