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手抄報:“普通話”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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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話手抄報內容:“普通話”由來

普通話手抄報:“普通話”由來

我國最早的普通話出現在清朝末年的光緒年間,當時,我國的學術界正在搞“切音字運動”,就在這個時候,有一個名叫朱文熊的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普通話”的概念。

光緒三十一年(1906年),朱文熊出版了一本書,名叫《江蘇新字母》。其中,漢語被分成三類,“普通話”是其中之一。朱文熊在這本書中註明,普通話是“各省通用之話”,這就為普通話的概念做出了初步的詮釋。

普通話的概念被朱文熊提出來之後,並未受到相關教育機構的重視。當時,普通話沒有統一的標準,在清朝的都城北京,人們把普通話稱為“藍青官話”。元、明、清以來,北京一直是中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各地到北京參加科考、做官、經商的人很多,天長日久,這些人也學會了北京話,但是,他們的北京話裡面又雜有一些外地的口音,後來,人們稱之為“藍青普通話”,所謂“藍青”,就是不純粹的意思。起初,普通話只在官場中使用,又被稱為“官話”。

後來,會說官話的人越來越多,到了民國初年,人們又把普通話稱為“國語”。1931年,瞿秋白倡議把“國語”改稱“普通話”。於是,“普通話”作為一個有嚴格定義的學術名詞沿用了下來。

說普通話手抄報內容:什麼是普通話

普通話是現代漢民族共同語的通俗叫法,是現代漢民族共同用來交際的語言。在臺灣稱為國語,在新加坡。馬來西亞稱為華語,而在中國大陸則稱為普通話。

1955年10 月,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相繼召開,從語音、詞彙、語法三個方面確定了現代漢民族共同語的標準,為普通話下了科學的定義:普通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方言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現代漢民族共同語。

普通話這個定義從語音、詞彙、語法三個方面闡述了普通話的內涵。在語音方面,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而不是“以京音為主,也兼顧其他方音”。同時,語音標準是就整體而言的,並非北京話中的每一個音都是規範的、標準的。在詞彙方面,普通話是以北方話(詞彙)為基礎,而不是以北京話為基礎,也不是以北京話為標準。因為詞彙的流動性大,相互滲透力強,系統性不如語音那麼嚴整,所以它不能用一個地點的方言為標準或基礎,若那樣就太狹窄。在語法方面,普通話是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是指現代優秀作家、理論家的優秀作品(如魯迅、郭沫若、茅盾等人的代表作,毛澤東、周恩來等人的論著)和國家釋出的各種書面檔案(如法律文字、通告、政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