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隱患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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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隱患通知書範文,歡迎閱讀。

食品安全隱患通知書

食品安全隱患通知書範文一

各設區市商務主管部門:

2013年元旦、春節即將來臨。“兩節”是肉品加工生產和消費的旺季,也是肉品質量安全風險集中、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易發的敏感期。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2〕29號)檔案要求,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生豬屠宰環節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結合“兩節”期間肉品質量監管,建立我省肉品安全良好環境,防範重大肉品安全事故。現就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環節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確保“兩節”期間全省生豬產品質量安全的有關事項通知提出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認真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兩節”期間,尤其是春節這一重要的傳統佳節期間肉品質量監管工作的重要性,保障群眾肉品消費安全,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突出重點、強化措施。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責任部門要抓具體。結合日常監督檢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全面排查生豬屠宰環節食品安全隱患,認真研究制定監管措施、方案,明確具體責任人員,細化任務分工,確保措施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

二、鞏固稽核清理工作成果,打擊私屠濫宰違法行為

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根據“兩節”期間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對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偏遠農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濫宰多發的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時段,採取日常巡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部門聯合與單獨執法相結合多種方式,進行重點盯防、集中整治,嚴厲打擊對生豬或生豬產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生豬的違法行為,對發現的私屠濫宰窩點,要徹底搗毀,堅決予以取締,對查獲的從事私屠濫宰活動,或者為私屠濫宰提供場所或儲存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查處。對未通過生豬定點屠宰資格稽核清理,已取消定點屠宰資格和正在進行停業整改的企業違法違規進行生產的,一律視為私屠濫宰,依法嚴厲打擊。全面鞏固生豬定點屠宰資格稽核清理來之不易的工作成果,嚴防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出現反彈。

三、加強屠宰環節隱患排查,確保出廠肉品質量安全

各設區市商務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屠宰環節隱患自查工作,重點對屠宰場(點)進場驗收、靜養待宰、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肉品出廠等環節潛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大排查、大清理。落實屠宰企業肉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要求定點屠宰企業嚴把“進廠驗收關、屠宰加工關、肉品檢驗關,產品出廠關”,確保進廠生豬票證齊全、來源清楚,確保遵守國家規程屠宰和檢驗,確保銷售去向明確,實現定點屠宰環節肉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加大節日期間屠宰企業監管力度,針對隱患排查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任務、責任人員、整改期限,爭取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置、第一時間整改,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四、做好屠宰環節風險監測,加強兩節期間快速檢測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根據《2012年江西省生豬屠宰環節風險監測工作方案》(贛商秩字〔2012〕446號)檔案要求,認真做好屠宰環節風險監測工作,要加大在“兩節”期間肉品“瘦肉精”快速檢測批次,嚴防“瘦肉精”豬肉產品流向市場。在屠宰環節豬肉、豬尿“瘦肉精”快速檢測呈陽性的,要及時對疑似問題生豬產品送樣進行化驗室檢驗鑑定。在屠宰環節發現的“瘦肉精”涉案線索,要根據農業部、商務部等八部門下發的《“瘦肉精”涉案線索移送與案件督辦工作機制》(農質發〔2011〕10號)規定,立即以書面形式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立即進行核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

五、積極應對市場需求變化,保障供應維護市場穩定

入冬以來,低溫雨雪天氣頻發,維護市場供應穩定工作形勢依然嚴峻。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針對可能出現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要做到未雨綢繆,有備無患。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指導屠宰企業積極拓寬豬源渠道,加大產銷銜接力度,要突出抓好生豬產品市場供應,認真落實政府儲備,適當增加商業儲備,適時投放節日市場,確保兩節期間肉品市場貨源充足,價格基本穩定。

六、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密切關注輿情動態資訊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採取有效措施和多種形式,開展節日期間肉品質量安全宣傳活動,宣傳生豬屠宰相關法規政策和肉類產品消費科普知識,引導企業誠信守法經營,提高群眾自我保護意識。同時加強節日期間應急值守工作,密切關注輿情動態,確保12312舉報投訴熱線暢通,對生豬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相關新聞報道和舉報投訴,做到及時反應、迅速查處,並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增強群眾消費信心。

七、嚴格執行假日值班制度,做好食品安全應急處置

各設區市商務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兩節”期間食品安全應急工作,要嚴格執行節假日期間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堅決杜絕空崗、脫崗現象。建立健全本地區、本部門“兩節”期間肉品供應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落實應急保障各項措施。一旦出現相關突發事件,應按規定程式要求及時上報。

請各設區市商務主管部門按照《省食安辦轉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贛食安辦〔2012〕29號)(見附件)要求,務必於2013年2月18日前將開展屠宰環節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情況總結、相關表格及 “兩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報省商務廳(市場秩序處)。

聯 系 人:黃軍

聯絡電話:0***-86*****(傳真) 86*****

電子郵箱:

附件:《省食安辦轉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略)

  **省商務廳辦公室

  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隱患通知書範文二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單位:

為吸取8.28中毒事故的教訓,結合我縣上半年開展的“四小”整規專項整治行動及食品藥品“四查”行動等重點工作,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提高對隱患排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當前我縣食品安全基礎仍然薄弱,風險隱患依然較多。食品產業小、散、亂問題還比較突出,生產經營者管理能力總體偏低,部分生產經營者誠信自律意識較差。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和工業化發展的大背景下,食品安全風險因素的種類及其發現、治理的難度都有增多和加大的趨勢,食品安全問題很容易引發形成區域性、系統性風險隱患,威脅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為要進一步認識做好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複雜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意識,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二、統籌協調,建立隱患排查常態化機制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要把風險隱患排查作為長期任務常抓不懈,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工作機制和制度,明確職責分工,逐級落實責任,實現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的原則,將隱患排查與日常監管、治理整頓和風險監測等工作相結合,及時發現各種隱患苗頭,主動防範、及早介入。充分發揮食品安全資訊員、協管員隊伍的作用,使工作真正落實到基層,力爭將各類風險隱患消除在萌芽階段。將隱患排查納入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檢查、考核評價體系,強化督導和實效評估。

三、突出重點,周密部署隱患排查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要進一步增強風險管理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要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新增有毒有害物質、在畜禽水產品養殖環節濫用抗生素及禁用藥物、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新增化學藥物成分、在火鍋底料中新增非食用物質等違法行為全面排查,嚴防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對乳製品、食用油、肉類、酒類、食品新增劑、保健食品等重點品種加大風險監測、監督抽查力度。開展食用農產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農村“食品專業村”、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地、機關、學校及其周邊等重點場所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食用農產品農獸藥殘留監測,將縣級以上農產品批發市場納入質量安全監測範圍。強化活禽、生豬(牛、羊、狗)產地和屠宰檢疫。實施食醋、醬油、味精、雞精和料酒等重點調味品專項監測。加強對餐飲服務單位餐具和食品包裝物的監督檢查,查處使用不合格餐具、食品包裝物以及自行消毒不符合規範等問題。開展耕地土壤重金屬等汙染物的調查、監測和評估,重點解決危害農產品和食品安全的突出環境問題。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要制定具體的排查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探索隱患排查的有效途徑和方法,採取明察暗訪等形式,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特別是對生產經營環境複雜、監管責任尚不明晰的區域,及時明確責任部門,不留死角和盲區。增設風險監測點,擴大監測範圍、指標和樣本量,充分發揮風險監測的前哨作用,不斷提高隱患識別和防控能力。進一步強化對食品企業的現場檢查,指導、督促其開展風險隱患自查自糾行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四、隱患排查與整治安排

(1)調查摸底和隱患排查階段(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30日)。各監管部門、各鄉鎮依據突出問題按職責制定排查方案,明確責任人,要掌握底數和實際情況,逐一登記建檔。

(2)專項整治階段(2015年10月1日-2015年11月30日)。各監管部門、各鄉鎮根據掌握的`突出問題和隱患環節開展拉網式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問題集中進行規範和清理,解決對策。

(3)督查驗收和全面總結階段(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0日)。縣食品安全辦採取明查暗訪等多種方式對全縣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查,及時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有關單位嚴格落實工作責任。

五、注重實效,及時處置安全隱患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對排查中發現的各類食品安全隱患,要認真研究落實防控措施,及時進行科學處置。對可在短時期內完成整改的,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風險隱患;對情況複雜、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改的,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應對預案,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對突出問題,特別是反覆發生、長期未能根治的隱患頑疾要制定專門措施,實施專項治理,跟蹤複查。對可能存在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隱患的,要及時開展風險隱患評估,必要時召開會議會商研判,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對各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堅決予以打擊;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規範隱患排查資訊管理,避免造成消費者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社會影響。

六、密切輿情監測,強化社會監督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要健全輿情監測機制,對反映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輿情線索,要加強分析研判,做好核查處置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鼓勵群眾參與隱患排查行動,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積極舉報食品安全問題,營造群防群控的監管氛圍。加強與新聞媒體等宣傳單位的協調力度,及時依法處置媒體提供的線索。大力開展食品企業誠信教育和行業自律宣傳,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增強消費者信心。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將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有關情況於2015年12月15日前報送我辦(聯絡人:李垚垚,聯絡電話:1*******,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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