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解除勞動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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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通知,通告是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時,使用的下行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解除勞動通知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解除勞動通知書

個人解除勞動通知書1

XXXX公司:

本人於年月日入職公司。由於公司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未依法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本人於 年 月 日依法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從提出之日起,本人與公司不再存在勞動關係。本人會按照勞動法規定的時間配合公司工作交接,也請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按照法律規定辦好離職手續,足額結算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個人解除勞動通知書2

李同志:

您於xx年xx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xx。現因下列第x(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xx年xx月xx日簽訂的為期xx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xx年xx月xx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於xx年xx月xx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xx年xx月xx日

個人解除勞動通知書3

先生/女士:

根據你與 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

(1)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4)建立雙重勞動關係,嚴重影響工作,或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訂立勞動合同過程中有欺詐、脅迫、趁人之危之行為;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8)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無法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而無法繼續履行,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你(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請你(單位)於 年 月 日前到 (部門)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解除勞動通知書4

親愛的同志:

您於 年 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 。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年 月 日簽訂的為期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解除勞動通知書5

xx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我們雙方於20xx年1月1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你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原因而無法繼續履行,現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決定從20xx年4月25日起與你方解除勞動合同。並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以下補償:

1.從20xx年12月到20xx年8月未購買社會保險費;

2.從20xx年2月到20xx年4月未購買社會保險費;

3.從20xx年12月到20xx年4月工作於你公司,補償4個半月工資,按合同規定的月薪1100元,補償金額為4950元。

請你方於20xx年5月1日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結算當月工資及補償手續。若有延誤,工資將結算到辦理日止。

  通知方蘇小妹(簽名或蓋章):

  4月25日

個人解除勞動通知書6

同志:

性別:_____,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系_____公司員工。

你屬於以下第8種情形,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通報並徵得工會同意,現決定從20_____年8月3日起解除你於_____公司的勞動關係。

1、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2、合同期未滿自願申請辭職。

3、合同期滿不願再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

4、患病或者非因公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5、曠工達到30天。

6、因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嚴重失職,營私作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8、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通知一式四份。本人一份,存入個人檔案一份,工會一份,存案一份。

  本人簽字:_____

  _____省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解除勞動通知書7

xx:

因x,公司決定於xx年x月x日解除與你xx年x月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x年x月x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xx年xx月xx日

簽收: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