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大學聯考報志願時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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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報志願是關乎自己的一生,所以我們要慎重選擇。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7廣東大學聯考報志願時間通知,歡迎閱讀!

2017廣東大學聯考報志願時間通知

一、廣東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時間【以下是預測版,具體時間請以官方為準】

考生填報志願分兩個時段進行:

第一時段:6月26日12:00-6月27日12:00。本時段填報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軍隊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含普通高校國防生)志願,需要填報軍隊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含普通高校國防生)志願的考生必須在本時段填報。

第二時段:6月27日14:00-7月1日14:00。本時段填報除提前批軍隊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以外的其他各批次、各科類院校志願(包括提前批的其他非軍隊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志願、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院校志願),所有考生(包括已在第一時段填報軍隊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志願的考生以及“3+證書”的考生)必須在本時段填報。

二、廣東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系統的入口

2017年廣東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系統的入口:

填報志願時,實行網上填報志願,考生須先憑考生號和密碼登入省教育考試院普通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系統填報院校和專業志願,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志願確認,再到中學(報名點)辦理志願表簽名手續。考生可自行上網填報或到中學(報名點)集中填報。

三、網上志願填報流程

(一)考生填報志願前,要認真查閱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平行志願投檔及錄取實施辦法》,以及其他有關體育、音樂、美術院校(專業)招生的有關政策,要了解實行平行志願的範圍,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及非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批次、志願填報、投檔原則及順序;要認真瞭解有關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及錄取規則,體育、音樂、美術專業投檔原則和錄取規則等方面的內容以及相關政策。考生根據《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或《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專業目錄》(以下簡稱《招生專業目錄》)的要求分科類分批次填報志願。考生填報志願期間,要注意及時查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增補或更正資訊。

(二)考生填報志願前,應認真閱讀《招生專業目錄》的重要說明,根據本人身體條件,依照2003年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2010年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要求,參照所報考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中對身體條件的特殊要求,選擇填報適當的專業,避開不宜就讀的專業。

(三)考生上網填報志願前,可預先填好《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願表》(見附件1),該表由各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首頁的左邊“下載中心”下載。

(四)考生須在規定的時段內登入省教育考試院普通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系統,依照事先填報並校對好的《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願表》錄入各批次志願的院校程式碼、專業程式碼以及服從其他專業的標記。逾期不報志願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漏報志願(含志願無效)的考生只能在錄取階段相應批次徵集志願時補報有缺額計劃的院校志願。

(五)考生在提交所填報的志願後,志願填報系統將進行資料邏輯校驗,如果出現紅色的警告字元,所有志願將無法提交,請考生仔細核對院校程式碼與專業程式碼後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考生志願未在網上確認前,可多次上網修改自己填報的志願。當考生確定不再進行志願的修改時,必須點選 “志願確認”按鈕,未點選“志願確認”的志願不予承認,網上確認的志願不得更改,錄取時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志願資料為準。

(六)各中學(報名點)要密切注意考生填報志願的動態情況,在志願填報與網上確認截止前要預留一定的時間量,提前檢查並提醒考生點選 “志願確認”按鈕。7月1日-2日列印考生志願表,組織考生辦理簽名手續。請考生根據列印的志願表認真核對所報院校和專業,如發現錯誤,可向中學(報名點)提出更正申請(第一時段所填報的院校和專業不得更改)。7月2日16:00後,各中學(報名點)不再受理更正錯誤的申請。

(七)為避免集中填報造成網路“塞車”,請考生注意避開填報志願高峰期,儘量減少連續線上時間,提前在填報截止時間前確認。

四、考生網上填報志願的注意事項

(一)符合自主選拔、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及綜合評價資格考生注意事項:

1.凡經招生院校確認資格並在教育部陽光平臺上公示符合自主選拔、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以及自主選拔綜合評價資格等特殊型別(下稱特殊型別)的考生,須在“自主選拔等”志願欄中填報相應院校和專業志願,具備資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其中一類一所院校志願。自主選拔(含綜合評價)招生的院校在提前第二批錄取之後投檔,高水平運動員(統考)、藝術特長生的錄取與院校文理類專業所在批次同期進行。為提高被錄取機會,符合上述特殊型別的考生,填報第一、第二批錄取院校志願時,一般不應與上述特殊型別的院校志願重複。

2.上海交通大學(試點學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試點學院)、南方科技大學、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西交利物浦大學、上海紐約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在“自主選拔”批次進行廣東省大學聯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試點,大學聯考成績符合要求並經學校公示已獲資格的考生,如報考上述院校,只能在“自主選拔等”欄目內的“綜合評價”志願欄中選擇一所院校填報。

3.符合上述特殊型別的考生,未在“自主選拔等”欄填報志願的,將被視為放棄相應特殊類型錄取資格。

(二)藝術類考生填報志願注意事項: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注意各招生院校對術科考試型別及成績的要求。音樂、美術術科考試型別分為“校考”、“統考+校考”、“統考”。填報本科藝術類“統考”或“統+校”專業時,考生術科統考成績必須達到相應類別的術科資格線。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務必分類別、分專業、分術科考試型別、分批次查閱藝術類院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必要時可直接向招生院校諮詢。同時,藝術類考生要處理好跨類兼報的問題。由於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與文理類院校(專業)錄取同批次進行,當考生文化課成績與術科成績均符合某批文理類和藝術類分數線要求時,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選擇一種類別填報,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藝術類院校(專業)志願又報文理類院校(專業)志願。報考第一批藝術類院校(專業)志願的考生不得兼報文理類第一批及文理類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志願。

(三)體育類考生填報志願注意事項:體育類考生要處理好跨類兼報的問題。當考生文化課成績與體育術科成績均符合某批理科類和體育類分數線要求時,考生只能在同一批次選擇一種類別填報,即不能在同一批次內既報體育類院校(專業)志願又報理科類院校(專業)志願。

(四)報考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志願(含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國防生等)的考生注意事項:

1.報考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志願(含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國防生等)的.考生,必須在第一時段內填報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提前批相關院校志願。同時,要在第二時段兼報非政審面試體檢的其他提前批及其他各批次院校志願。

2.提前批分一批本科、二批A類、三批A類,每批共2個院校志願,考生在第一時段填報的需政審面試體檢院校志願經確認後不得更改,未填滿的院校志願位置可在第二時段繼續填報非政審面試體檢院校。第一時段填報的志願與第二時段填報的志願,統一在7月1日-2日進行列印和簽名確認手續。

3.考生填報提前批志願時應注意,提前第一、第二批院校在第一批院校錄取前進行錄取,提前第三批專科A類院校在第二批本科B類院校錄取結束後,第三批專科A類院校錄取前進行錄取。

4.報考需政審、面試、體檢的招生院校的考生,請在填報志願前閱讀有關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電話諮詢或登入院校網站查詢具體詳情,及時瞭解院校進行政審、面試、體檢的時間、地點及要求。考生需參閱的附件:

(1)報考提前批軍隊(武警)院校和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請參閱附件4。

(2)報考提前批公安高等院校(非現役)以及提前批廣東警官學院公安類專業的考生,請參閱附件5。

(3)報考提前批公安現役院校的考生,請參閱附件6。

(4)報考提前批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考生,請參閱附件7。

(5)報考提前批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的考生,請參閱附件8。

(五)少數民族考生注意事項:符合省民委、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粵民宗發〔2013〕147號)有關規定的少數民族聚居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廣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的本科專業時,必須在本科相應批次的“少數民族(班)”欄目中填報有關院校及專業。報考招收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的院校時,必須在“各類預科班”欄目中,根據本人的成績與公佈的各批次本科院校預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填報相關的院校及預科專業。

(六)報考預科班考生注意事項:“各類預科班”欄目中可填報少數民族預科班、“三僑一臺”預科班、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符合多項資格的考生只能填報其中一類的一所院校。

(七)報考重點院校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考生注意事項:符合《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16號)有關規定的農村戶籍考生,如成績達到“重點院校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計劃)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可在志願表的“重點院校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欄填報兩組院校志願,並在網上填寫《廣東省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稽核表》(以下簡稱稽核表,見附件2)。如填報了專項計劃志願,但未填寫稽核表,考生所報的所有志願將無法提交和確認。已填報專項計劃志願的考生,在列印志願表確認簽名階段,請攜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影印件到中學、縣(市、區)招生辦報名點,由中學(報名點)根據考生所填稽核表及戶口簿、學習經歷等進行考生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後由中學(報名點)列印大學聯考志願表、稽核表給考生簽名確認,未經資格審查認定或經審查後不符合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所填專項計劃志願無效。重點院校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考生電子檔案投放在第一批本科錄取前與“自主選拔”同步進行,考生不得同時兼報“自主選拔等”院校志願。

(八)報考“農村衛生定向”考生注意事項:大學聯考成績分別達到本、專科“農村衛生定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在相應批次的“農村衛生定向”欄目填報相應院校志願。“農村衛生定向”計劃投檔在定點院校所在批次錄取結束後,按專業志願投檔的錄取辦法投檔。被錄取考生須按《關於印發廣東省訂單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2017〕21號)要求,與相關市(縣、區)簽訂培養協議。

(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報考香港、臺灣地區有關高校並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內地高校統一錄取,省招生辦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臺灣地區高校錄取的考生檔案。填報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的考生,要注意兩校均按大學聯考統考成績(不含大學聯考加分)投檔。

(十)為提高被錄取機會,考生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大學聯考成績,積極填報相關本科院校及高職高專院校。本科文、理類各批次院校錄取時,由於考生志願不平衡,可能有部分院校未能在第一組院校志願完成招生計劃,因此,考生應在合理填報第一組院校志願的同時,積極、合理填報第二組院校志願,以提高被錄取機會。錄取期間,高等學校如因生源原因,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第三批B類院校在調整分數線上)未能完成招生計劃,或由於專業生源不平衡、無法專業調劑而造成招生計劃缺額的,由省招生辦公佈填報徵集志願的資格線,面向未被錄取的當批次資格線上考生徵集志願,進行二次錄取。因此,未被錄取的考生要關注省招生辦公室釋出的徵集志願院校及缺額計劃等資訊,在規定的時間內上網補報徵集志願。在各批次徵集志願時,考生可根據徵集志願填報條件及資格分數線,填報徵集院校志願。

(十一)考生要對自己所錄入資訊的準確性負責。考生志願表一經本人網上確認上傳後,由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在7月1日-2日安排列印,考生必須簽名。考生簽名的志願表存入考生檔案。考生本人對不按時簽名和由他人代為簽名所產生的後果負責。

五、志願填報的組織管理

(一)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中學(報名點)在網上填報志願工作開展前,要切實抓好各項準備工作,加強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的組織管理,做到“組織到位、人員到位、裝置到位”,確保網上填報志願安全、平穩、有序進行。

(二)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各縣(市、區)的志願填報工作的整體組織、協調、指導,及時發放各類招生專業目錄以及公佈新增補及更正的招生專業目錄,及時處理志願填報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縣(市、區)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公佈新增補及更正的招生專業目錄相關資訊,為不具備上網條件的考生提供網上填報志願的環境,網上監控各中學(報名點)志願填報的進度,在規定的時間內整理彙總遺留問題報地級市招生考試機構處理。各中學(報名點)要在規定的時段內,按時段分別通知考生進行網上填報志願,並幫助考生解決在志願填報中出現的問題。各中學(報名點)應在填報志願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進行志願的確認,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列印志願表、組織考生簽名等工作。

(三)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以及各中學(報名點)要組織考生做好填報志願的準備工作,指導考生認真閱讀高校招生相關政策、規定以及招生專業目錄,提醒考生在成績公佈前先進行估分,瞭解擬報高校的有關資訊及招生章程,草擬填報志願方案,充分做好填報志願前的準備。待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後,根據實際情況再對志願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調整。省招生辦公室在公佈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及各招生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時,同時公佈各科類考生分數區間人數和考生排位,各地級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中學(報名點)和考生要密切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及省招生辦公室公佈的檔案和要求。

(四)重點院校面向貧困地區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是落實國務院和教育部的工作部署,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各有關市縣招生考試機構以及各中學(報名點)要高度重視,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要按照粵教考函〔2017〕16號文的精神和要求,加大宣傳力度,提早做好農村戶籍考生報考“重點院校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志願的各項準備,確保專項計劃志願填報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按以下要求切實抓好考生資格初審、複核以及公示等工作環節:

1. 相關中學(報名點)在7月1日至2日誌願表列印、簽名時,根據考生所確認的稽核表及戶口簿、學習經歷等進行考生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將初審合格考生設定“專項計劃資格”標誌,然後列印初審合格考生的稽核表給考生簽名確認,供各級稽核使用。7月2日18:00關網後在校園內公示初審合格考生資格名單。中學(報名點)在網上列印《2017年“重點院校招收貧困地區農村學生專項計劃”資格稽核通過考生名單彙總表》(以下簡稱彙總表,見附件3),按彙總表所列考生號的順序彙總《廣東省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稽核表》(以下簡稱稽核表),並分別在彙總表、稽核表上加蓋公章,7月3日14:30將彙總表、稽核表送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

2. 相關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對填報專項計劃的考生進行資格複核,在網上將複核合格的考生設定“同意”標誌,在網上列印本縣(市、區)彙總表,並分別在彙總表、稽核表上加蓋公章。7月4日14:30將彙總表、稽核表送到地級市招生辦公室,並在縣(市、區)招生辦網站上或指定區域公示覆核合格的考生資格名單。

3.相關地級市招生辦公室對填報專項計劃的考生進行資格稽核,在網上將稽核合格的考生設定“同意”標誌,在網上列印本地級市彙總表,並分別在彙總表、稽核表上加蓋公章。7月6日14:30將彙總表、稽核表專人專送送達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處(辦公大樓1204房),並在地級市招生辦網站上或指定區域進行公示。

若學生在公示後有異議,由地級市調查處理。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考生,彙總造冊後,於7月9日14:30送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處。

(五)各級招生考試機構、中學(報名點)要合理安排時間,避免集中在截止時間臨近前填報,特別是網路條件差的地區要避免高峰期上網人數急劇攀升。

(六)由於部分藝術類院校未能及時將面向全國招生的藝術分專業計劃上報省招生辦公室,可能會造成《招生專業目錄》無法刊登有關藝術類高校的招生計劃,各地級市、縣(市、區)招生辦、各中學(報名點)要密切關注省招生辦公室的緊急通知及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招生專業目錄的補充更新,並通過各種渠道及時通知考生。

(七)各地級市、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以及各中學(報名點)採用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時使用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省教育考試院的普通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系統(網址為:)。各招生考試機構及中學(報名點)不得通過代理伺服器登入使用本志願填報系統,並做好病毒防範等工作。

(八)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在志願填報過程中,若出現問題請及時與省教育考試院聯絡,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處聯絡電話:020-38627895、38627866,資訊管理處聯絡電話:020-38627912、38627916。

大學聯考志願填報工作關係著考生的切身利益,關係著高校錄取工作能否順利進行,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予以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各市、縣(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中學要積極做好填報志願的準備工作,組織開展本科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專科梯度志願投檔錄取模式以及各項招生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工作,讓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曉相關政策和要求,不斷提高招生考試工作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確保普通大學聯考網上填報志願工作安全、順利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