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經營管理協議書

才智咖 人氣:1.2W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酒吧經營管理協議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浙江省體育館的紅名村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紅名村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1000元;

(2)若月營業額達10000元(包括10000元),按月營業額5%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10000元-15000元,按超10000元部分按10%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15000元以上,則超15000元部分按12%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1個月的10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鍾堅明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灑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40%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60%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二○xx年七月一日至二○xx年六月三十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