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經營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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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運輸經營協議書

為了規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行為,明確站、車雙方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起訖站點:班車自____站至____站,途經________________,全程____公里。
  2.車型票價:乙方提供_____型_____級客車_____輛_____座,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全程票價為__元(根據客運市場情況可臨時調整票價)。
  3.發車時間:班車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從本站開行,編排車次為___次,發車時間為_____時___分,每日_____班(甲方有權根據運輸市場需要增加班次或調整發車時間)。

二、雙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經營條件,積極組織客源,
  合理配載,並負責站內開班宣傳和各項服務與管理。車站實行統一排班,統一運價,統一售票。
  2.甲方對乙方參運車輛提供售票、候車、上客、停放、
  清洗等服務,維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益,並按照國家規定提供有償服務。
  3.乙方進站車輛需有完備的營運和保險手續,向甲方
  車站繳納經營保證金____元(保證金不計息)。營運期間,乙方需保證車容整潔,車箱衛生,保證車輛完好,按規定執行車輛日安檢制度,並按甲方指定區域候班上客。
  4.乙方車輛憑進站證進站,須懸掛有效線路牌。營運車主應嚴格遵守甲方的支行、稽查和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配合甲方維護站場經營秩序,維護甲方及自身的經營信譽和旅客利益。不得在站內、處攬客、攬貨、設點或委託他人售票,更不得中途甩客、賣客。
  5.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排程指揮,保證正班、正點執行不得延誤發班、失班、停班。因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2小時通知站方,事後補辦手續。春運有國家假日期間不受理報停班。
  6.高速直達班車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隨意途中停車攬客,如因車主行為造成的違規及旅客投拆,按相關規定處罰。
  7.在特定條件下(如搶險救災、春節等重點運輸),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排程安排。
  8.乙方如發生交通事故,甲方應積極配合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9.發生商務事故,在站內由甲方處理,在途中由乙方處理,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10.乙方車輛的包車、加班運輸,按甲方運調部門的安排執行。
  11.甲方應加強對危險、有害物品的`查堵,乙方司乘人員應全力配合。

三、財務結算
  1.營運結算由乙方憑甲方車站開具的“客運結算清單”每月_____日在甲方財務結算一次。
  2.甲方按規定收取的費用如下:
  a.站務費每人次_____元收取。
  b.客運代理費、車輛清潔費按營收額的_____%收取(結算票價表附後)。
  3.稅金按__%收取。
  4.行包代理費為扣除運雜費後運費的__%收取。
  5.車輛停車費為每臺每月___元,共計___元。
  6.車輛日安檢費為每次___元,包月___元。
  7.國家節假日期間的票價上浮比例,按物價部門的規
  定和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執行,上浮部分按__%結算。春運期間結算另行規定。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須按照國家站場管理規定提供相關的服務,如未按規定服務,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直接經營損失。
  2.甲方須按時與乙方進行財務結算,除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外,甲方不得延期結算。
  3.乙方車輛停班未在該班發車時間2小時前報告並經甲方批准的,按脫班處理。
  4.乙方因經營行為不良,被有關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等,對甲方造成信譽損害的,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5.對延誤發班、失班、停班,不按規定報停班或私自在站內、外攬客、拉客、私帶旅客和貨物出站及中途甩客、賣客等違規行為,依據《汽車客運收費規則》和甲方企業相關管理規定處罰。
  6.各項違約金及罰款均在營收結算中扣除。

五、其它
  1.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國家法規和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自行延期。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可制定附加條款。協議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向甲方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