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 篇1
第一條 為了規範上海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的操作過程,保證協議
書的效用和畢業生的合法權利,同時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包括:協議書的發放、領取、簽訂、鑑證等正常程式的管理條例,違約、
作廢、遺失等特殊情況處理辦法的管理條例。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領取和保管
1. 校招畢辦根據學院上報應屆畢業生名單(延長學制、定委在職、直升研究生除外),統一核對並整理畢業生資料庫,統一分配就業協議書編號,學院要嚴格按照一一對應原則發放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 學院就業負責老師統一簽收領取該學院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書,以及學號和協議書號對應表格,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在學生領取協議書之前學院必須妥善保管。
3. 學院統一下發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親自核對自己的學號和協議書號,簽收領取。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僅有一份,不得遺失、不得相互交換,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學生領取協議書之後必須妥善保管。
4. 協議書共分為四聯,包括用人單位聯(白色)、學生聯(紅色)、簽證登記單位聯(藍色)和備查聯(黃色)。
5. 如畢業生出現:未通過學校的一、二、三檢;出國;考取研究生這三種情況之一的,則學院老師需及時收回該生的協議書,返還校招畢辦,統一進行資料庫的處理。
第四條 協議書的簽訂
1. 遵循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雙方自願、平等、合法、誠信的原則簽訂。
2. 協議書經單位和畢業生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直至協議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雙方同意解除協議(單位出具解除協議的書面證明)。
3. 如是填寫甲方和乙方資訊,不得遺漏:
1) 甲方資訊:除填寫單位名稱、性質、電話、地址和郵編外,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和資訊登記號更要填寫準確,如果沒有資訊登記號應及時辦理;檔案接收由單位決定,如果單位有檔案保管許可權則直接寄往單位,如果沒有許可權,可由人才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戶籍所在街道、區縣職介所等保管。
2) 乙方資訊:除認真填寫個人資訊外,生源地應填寫省(例:江蘇)或直轄市(例:上海)。在填寫落戶地址及落戶所屬警署時應注意:
A. 一般畢業生(戶口未曾從原戶籍所在地遷入學校的畢業生)填寫目前的戶籍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
B. 對戶口已遷入學校且需落戶上海親屬戶籍地的畢業生,應徵得其親屬及所屬警署同意後,填寫親屬戶籍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
委規定的落戶政策辦理)
C. 需落戶單位或單位指定的接受單位集體戶口的郊區畢業生,應填寫單位或戶口接受單位集體戶口所在地址和相應警署。(非上海生源按市教委規定的落戶政策辦理)
3) 協議書的違約金原則上按照擬正式錄用時第一個月的工資為上限原則。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鑑證
1.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之後,至學院開具《畢業生就業院系初審鑑證意
見》表(已拿到畢業證書的畢業生除外)。
2. 在網站 上登入填寫電子版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號和學生學號應與網上電子版就業協議上的資訊保持一致,網站的具體功能和操作方法詳見“上海大學招畢辦就業指導中心網站介紹”。
3. 畢業生持完整的四聯協議書和學院開具的《畢業生就業院系初審鑑證意見》(已拿到畢業證書的畢業生除外)至校招畢辦辦理鑑證手續。
4. 畢業生與單位簽訂協議後,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前來鑑證,若是超過期限,必須說
明情況,決不能作為違約的理由;鑑證通過後,“用人單位聯”送用人單位保管,“學生聯”由學生本人保管,“鑑證單位聯”由學校招畢辦保管。
5. 畢業生在鑑證前,填寫在協議書上的內容可隨時修改,鑑證後則不能再修改,畢業生在網上登入時要仔細核對輸入的協議書內容,若有錯誤需及時申請修改,否則報到證出錯將影響學生至單位報到。協議書鑑證後,不可以作第二次鑑證,學生可隨時查詢就業計劃庫中的本人協議書記錄資訊。
第六條 委託他人辦理就業協議書鑑證
被委託人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和委託人身份的相關證明到招畢辦辦理鑑證手續。辦理手續和第五條相同。
第七條 協議書違約
1. 用人單位違約:根據協議書原有的法律效應處理。
2. 畢業生違約:根據協議書原有的法律效應處理。
3. 畢業生和單位協商解除協議。
畢業生攜原用人單位解除協議證明和已簽訂協議的四聯單,到校招畢辦重新辦理領取新的協議書(支付協議書的工本費),並且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重新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八條 就業協議書作廢
因汙損或破損可攜帶原協議書完整四聯到招畢辦重新辦理領取新的協議書(支付協議書的工本費),並且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重新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九條 就業協議書遺失
無論因何原因協議書遺失,需招畢辦重新辦理的,都要寫具情況說明書(保證未和任何
單位簽過協議書),並作為學生誠信的一個依據。然後,在網上更改協議書號碼,再進行簽訂就業協議書。
第十條 協議書的有效期
協議書從發放可以一直用到畢業兩年之內。
第十一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非上海生源留滬就業,以下同)的列印
1、 學校在每批畢業生畢業離校之前會統一列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統打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資料以就業網中心通告上公佈的協議書鑑證截止時間為準。
2、 畢業生在學校統一辦理報到證之後再鑑證協議書的,由校招畢辦出具列印報到證或
進滬就業通知單申請書,由學生本人攜帶協議書與畢業證書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列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
第十二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發放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發放時間地點以就業網中心通告欄公佈為準。
第十三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使用
1、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有效期為一個月(有效期從列印報到證之日起),畢業生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應及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2、 進滬就業通知單的第二聯由畢業生儲存,辦理居住證及入滬手續時使用。
第十四條 報到證的歸檔
1、 統一列印的報到證第二聯由招畢辦或學院交校檔案館歸檔。
2、 學生自主列印報到證的,由學生交檔案館歸檔並附協議書影印件。
第十五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更正
如果畢業生拿到的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資訊有誤,則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證明(備註欄中註明更正資訊),並攜帶錯誤的報到證(兩聯單)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兩聯單)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更正列印。
第十六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遺失
如果畢業生遺失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則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證明(備註欄中註明遺失),並攜帶協議書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重新列印。
第十七條 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的改派
1、 畢業生在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違約改派的,由招畢辦開具列印報到證
證明並攜帶與當前用人單位簽訂的協議書和原報到證(兩聯單)或進滬就業通知單(兩聯單)自主到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列印。
2、 拿到報到證或進滬就業通知單之後的違約改派僅限於當年的畢業生,否者高校就業指導中心不予受理改派。
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20xx年4月1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歸校招畢辦所有。
上海大學 招畢辦 20xx年4月1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絡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學校)
乙方: (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是為畢業生提供見習崗位的企事業單位。通過見習使畢業生能夠理論聯絡實際,積累工作經驗,適應實際工作,為用人單位深入瞭解考察畢業生的綜合素質,擴大選人視野,建立較為穩定的人才輸送渠道,促進畢業生充分就業和人才資源優化配置創造條件。為保證畢業生見習基地活動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利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的需求組織學生到乙方見習,向乙方提供見習學生的實際情況。
2、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學生見習期間的管理工作。
3、向見習基地所在人事部門反饋見習開展的真實情況。
4、協助乙方處理學生見習過程中出現的有關的問題。
5、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二、乙方職責:
1、負責制定見習規章,明確對見習學生的具體要求。
2、負責對見習學生的工作、學習、安全等方面進行管理,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作為見習指導老師。
3、見習結束後,由乙方對見習學生進行見習鑑定,並及時向甲方反饋畢業生見習情況和效果。
4、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實習單位)名稱:XXX
甲方聯絡地址:XXX
甲方聯絡電話: XXX
聯絡人:XXX
乙方(實習生)姓名:XXX
身份證號碼:XXX
學生所在學校:XXX
年制XXX
專業XXX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XXX
聯絡方式:XXX
為推動學生實習(實踐)活動的開展,明確各方的責任,保障各方的權益,現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各方就學生實習(實踐)的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留任承諾
實習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習結束,甲方優先錄用乙方,經雙方協商願意達成正式勞動就業合同。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並結合乙方所學專業,對口安排乙方在本單位從事 工作。
三、實習管理
1、甲方提供實習場地,包括生產、研發或辦公的場地及相關條件。
2、實習期間甲方提供乙方 等福利。
3、實習期間甲方指定專人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實習期滿後,應對乙方的實習表現做出客觀鑑定。
4、雙方協商同意,實習期間甲方每月付給乙方 元(人民幣)生活補貼;如果實習期內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應在本協議期限的`1/3時間內提出解除本“協議”。
5、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及相關法規處理。
對於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學生實習協議書》,但是應提前告訴乙方和說明原因,並及時通知乙方所在學校。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實習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定的作息時間安排乙方實習工作。
五、保密約定
在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應當同時簽訂《智慧財產權及保密協議》。《智慧財產權及保密協議》系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智慧財產權
學生在實習期間開發的專案成果所有權屬於企業。
七、協議終止與解除
1、協議期滿自然終止;
2、實習期間乙方如違反協議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甲方的實習;
3、實習期間乙方在說明原因並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與甲方解除協議。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對於未能為企業保守商業機密的行為,企業根據《智慧財產權及保密協議》追究違反方的法律責任。
九、其它約定事項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經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甲乙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本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船員條例》及《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以自願、平等、守信、互利的原則,關於安排乙方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取得海船甲類_____________正式的適任證書後,負責在六個月之內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第一次上船工資標準為 9000—15000元,(乙方須在船上工作六個月以上)。乙方取得正式適任證書後,第一次上船甲方在六個月之內沒安排,從滿六個月之日起甲方將向乙方每月發放生活費人民幣壹仟元整,直到上船工作為止。如甲方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由於乙方自身各種原因不上船或不能上船,則甲方不向乙方發放任何費用。
二、乙方船員服務薄上的海上資歷滿18個月之後(全體時間以海事機構要求為準),由公司將乙方適任證書送至海事相關單位,換取適任證書。
三、乙方上船後的食宿、生活用品、勞保用品由船東(即船舶產權擁有者,以下簡稱“船東”)統一安排發放。
四、乙方在船上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船東統一辦理,保險金額以現行中華人發共和國船舶互保協會的標準為準。
五、乙方在船上工作期間發生疾病、工傷、傷亡等意外,按船東為乙方投保的保險章程執行。
六、甲方每年至少向乙方提供兩次上船的就業機會,如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上船,須書面報告至甲方海員派遣部,經甲方領導簽字同意後,甲方將後續安排乙方上船工作。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上船,則後果自行承擔,甲方不予負責。
七、乙方在船上有任何違規違法行為,乙方負全責,需賠償的則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按國家相關政策及公司相關規定為乙方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但是若沒有經過甲方允許,乙方沒有正當理由連續超過六個月不上船者,甲方則不為乙方購買各種保險;如果乙方有特殊原因而不能上船,須書面報告至公司甲方,經過甲方領導簽字同意後,可按正常情況辦理。
九、乙方上船工作期滿,並經甲方同意下船休假者,甲方為乙方按公司規定報銷上、下船的路費。未經過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下船,往返路費由乙方自理。
十、乙方上船工作的工資按當時中華人發共和國海員工資市場行情標準執行,則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乙方上船工作工資標準的10%作為甲方的管理費。
十一、乙方上船工資標準按就業協議書上第一條工資標準執行,乙方不需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乙方船上工作滿18個月後,可自動晉升二副、二管輪、之後升至大副、船長/大管輪、輪機長。年薪40—70萬元人民幣(具體標準因乙方業務水平、自身表現及船東能力而定)。
十二、乙方上船須向甲方繳納就業誠信保證金,就業誠信保證金總額為三副三管輪兩個月的工資標準(以當時中華人發共和國海員工資市場行情標準而定)。乙方上船工作每月工資扣10%作為就業誠信保證金繳納給甲方,直到繳齊三副三管輪兩個月的工資標準為止。乙方船員服務薄上的海上資歷滿60個月後,甲方將就業誠信保證金一次性全部退還給乙方。
十三、乙方不得與甲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及公司聯絡上船事宜,若沒有徵得甲方同意,私自到別的公司工作,甲方將有權扣押乙方各種證書。乙方下船後,半個月之內須到甲方報到,並將適任證書等證件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再次上船時,到甲方領取並簽字確認。乙方下船後,若不將各證件交由甲方保管,有丟失或毀環等情況,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乙方若要求與甲方解除就業協議,則乙方須向甲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標準為三副三管輪六個月工資)。
十五、甲方若要求與乙方解除就業協議,則甲方須向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標準為三副三管輪六個月工資)。
十六、若乙方在船上有違規違法行為,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與乙方解除就業協議,且甲方不需向乙方賠償任何費用。
十七、就業協議書有效期為乙方海齡(即在海上的工作時限)60個月,以乙方船員服務簿上的在船工作時間(即乙方領取適任證書後第一次上船工作的時間)開始。
十八、乙方圓滿完成60個月海齡後,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所有學費。
十九、本協議期滿,乙方有權續簽,期限以乙方要求為準。
二十、本協議內容由甲方負責解釋。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湖南xx國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手印: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