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就業協議書模板彙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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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簽訂協議書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就業協議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就業協議書模板彙編9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高校學生在畢業之前,仍屬在校學生,並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身份,因此,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又不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勞動合同》,而只能視為一般的民事協議。因此,《就業協議書》糾紛的適用法律,是《民法通則》而不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大學生就業所填寫的就業協議書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根據國家規定,在達成就業意向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必須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所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俗稱三方協議,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署後生效。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訂就業方案派遣畢業生、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所以畢業生就業時一定要簽署就業協議書。協議書一經簽署,協議各方須嚴格履行協議內容:畢業生要保證自己能正常畢業,按時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式接收畢業生,妥善安置畢業生的戶口、檔案;學校要按照規定程式派遣畢業生。

近來很多往屆大學生及應屆生紛紛找到就業指導中心的老師,諮詢最多的就是大學生畢業時簽署的就業協議,對其作為大學生就業的影響,以及大學生在畢業時簽署就業協議和不籤就業協議有什麼後果等等,本文就有關這份就業協議,即“三方協議”所涉及的最常見的問題給予準確解答。

接下來就來談一下。就業協議書的作用在那。

一、《就業協議書》有何作用?

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係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後到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因此,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如果畢業生沒有找到就業單位無法簽署“就業協議”,可以在申請“暫緩就業協議”有效期間,辦理暫緩就業,這樣學校可以在2年內對其的檔案和戶籍予以免費保管,暫緩就業期間隨時可以辦理就業手續,再由校方發放《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然後畢業生持這些證明辦理人事檔案和戶口關係的遷移等事宜。

二、《就業協議書》與《就業報到證》有何關係?

學校根據手續完備的《就業協議書》上報就業計劃,經批准後由政府主管部門列印和下發《就業報到證》。《就業報到證》的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是國家教育部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走向就業崗位所開具的唯一憑證。按現行的幹部人事制度,《就業報到證》有如下作用:

1、證明持證者是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是學生完成學業走向就業崗位和用人單位接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唯一依據;

3、是人事管理部門核定幹部身份的重要依據;

4、是工作變動、參加社會保險、退休時核定工作年限等的重要證據;

5、是人事檔案中不可缺少的參加工作起始時間的重要證明材料。

畢業生只有簽訂《就業協議書》並辦理了有關鑑證登記手續,才會得到《就業報到證》;凡持有《就業報到證》的學生,其就業前的個人身份可認定為“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後即具備“幹部”身份;凡沒有《就業報到證》的學生,其就業前的個人身份則為“社會無業人員”,就業後不能認定其“幹部”身份。

所以,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領取《就業報到證》絕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小事,而是關係到畢業生能否順利地由學校走向社會,並且影響今後職業生涯發展的一件必做的大事。

三、《就業協議書》糾紛適用何種法律?

高校學生在畢業之前,仍屬在校學生,並不具有勞動者的主體身份,因此,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又不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勞動合同》,而只能視為一般的民事協議。因此,《就業協議書》糾紛的適用法律,是《民法通則》而不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四、什麼是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是三方協議,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校方、畢業生、工作單位三方來簽訂,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協議書,一般高校會在大四的時候派發給學生(具體時間由各校制定),此協議一式三份,由該大學生保留一份用於辦理報到、轉移行政關係及戶口等手續。就業協議的法律效益直至該畢業生到工作單位報道,和該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失效。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乙、丙方長期舉辦it軟體人才專業實訓,致力於全球化的軟體工程和技術服務提供商,並從事公司內部的新員工培訓、大學生實習和就業實訓工作。

丁方: 在瞭解甲、乙、丙方的教育實訓及服務體系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參加甲方的學歷+技能教育實訓班,並參加甲、丙方為之安排的就業崗位。

簽約各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並根據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就業實訓和就業安置事宜,簽署《實訓人員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定義:

就業成功: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就業推薦期內在包括中興軟體技術在內的任何企業就業(含試用期)。

二、時間、地點

1、學習時間: 年 月至 年 月

2、學習地點:聊城大學校本部。

每門課程結束後,均要進行有關考核。甲、乙、丙方有權根據實際教學情況適當提前或延期。

實訓期間,甲方保留根據軟體市場及技術發展變化,對實訓課程結構、課時數量做出相應小幅調整的權利。

三、甲方職責

1、提供3g專案實訓專用內部教材以及相應課程大綱、課件、專案案例等教學資料,負責對正常的教學、實訓活動進行科學的監督和指導。

2、在實訓期間監督丁方的實訓情況,如發現丁方有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勒令退出實訓。

3、特色專業課程考試全部通過的學員,由甲方負責發給學員《中興軟體技術軟體工程師》認證證書,每門課程學生可以有一次免費補考的機會。

四、乙方職責:

1、應執行甲方對於3g特色專業專案統一的宣傳口徑、專案制度和標準,上述專業大多在機房授課,為學員配備計算機機房;以保證教學質量。

2、為丁方提供基礎課程教材、基礎課程授課、基礎課程教學管理及日常學生管理。

3、負責為丁方提供與統招生同等教學條件,包括但不限於開放教室、圖書館、體育、餐飲洗浴設施等。

4、全部基礎課程考試合格的學員由甲方負責發給學員與專業相對應的國民教育系列的本科學歷證書或可在校園官方網站查詢的結業證書。

五、丙方職責:

1、為丁方提供的3g特色課程師資力量需經過甲方認證,並按照甲方的教學大綱安排實訓課程。

2、丁方實訓期間或實訓期滿,在丁方沒有違反甲、乙、丙方的各項實訓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丙方對全部考核合格人員提供it相關類工作就業安置,其中部分合格人員就業安置由甲方負責。就業於中興軟體技術的學員,薪資按中興軟體技術正式員工相應標準執行。就業於甲方或丙方就業合作伙伴單位的學員,薪資參照對方企業標準執行。

3、甲、丙方直接或通過合作單位通知學員面試,通知方式包括:電話、簡訊、郵件、口頭告知,甲、丙方有權要求丁方確認參加面試。

4、為滿足丁方高質量、高速度的就業需求,本協議所規定就業推薦期為實訓開始後,直至實訓結束考評合格後三個月內。

5、首次就業成功後一個月內,丁方出現因技術能力原因被辭退,甲、丙方可為丁方再增加一次推薦機會。丁方如自動離職或因違反用人單位勞動紀律及其他非技術原因被開除,甲、丙方不再負責就業安置。

六、丁方職責:

1、丁方必須自覺接受甲、乙、丙方的教育和管理,端正學習態度,遵守甲、乙、丙方制定的相關規定和實訓紀律。

2、丁方在完成全部實訓內容後參加甲方組織的統一考核,考核合格可獲得《中興軟體技術軟體工程師》認證證書。

3、丁方未能通過最終考核可申請免費重讀,申請免費重讀的條件是:

①、出勤率達到95%;

②、實訓期間態度端正,認真參加技能實訓,按質按量完成實訓任務;

③、實訓期間遵守甲、乙、丙方各項規章制度,無嚴重違紀現象。

④、丁方應在最終考核結果公佈後三日內向丙方提交書面的重讀申請,經丙方上報甲方批准後予以安排,具體延期時間由丙方負責實施。

4、丁方拒不服從管理,嚴重破壞實訓秩序,或有其他嚴重情況的,甲、乙、丙方有權開除其實訓資格並登出其實訓檔案。

5、丁方在實訓期間因個人原因損壞實訓裝置的必須照價賠償。

6、遵守甲、乙、丙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7、丁方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招聘錄用人事制度和流程。

8、丁方的學歷、學位、身份證等個人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可信。

9、丁方自行承擔在用人單位(即就業合作伙伴單位)筆試、面試過程中所產生的簡歷製作費、交通費、服裝費等必要開支及往返途中的人身安全責任。

七、其他約定

1、實訓期間,自第三天實訓開始前,允許丁方向丙方申請無條件全額退費,自第三天實訓開始,不再退還實訓費用。

2、學員實訓期間須參加結業考試,兩次考試均有一次免費補考的機會,如果一次補考仍沒通過,則後續補考需另行收費。考試費300元/次,此費用由乙方收取。

八、協議失效:

1、丁方不能遵守甲方、乙、丙方的各項管理制度被開除實訓資格者,或違反國家法律受到行政拘留及刑事處分,則本協議失效。

2、丁方拒絕甲方或丙方推薦的工作單位或工作崗位時,本協議書失效。

3、丁方有權選擇自主就業或深造,自丁方選擇自主就業或深造時起本協議失效。

4、丁方不遵守用人單位的招聘錄用制度和流程,本協議失效。

5、丁方被用人單位確定錄用而不在規定時間報到者,本協議失效。

6、丁方的學歷、專業、身份證等個人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本協議失效。

7、丁方實訓結束時尚未取得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本科畢業文憑,本協議失效。

九、不可抗力

如果由於任何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或其他不受雙方控制的原因的出現,致使本協議終止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十、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的形成、效力、解釋、簽署、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一旦其中兩方就本合同發生爭執,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則將案件提交丙方註冊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畢失效。甲、乙、丙、丁共同遵守以上協議條款,未盡事宜依據法律規定處理或由各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單位全稱(簽章)

授權代表簽章日期年 月 日

通訊地址電 話 郵 編

乙方

單位全稱(簽章)

授權代表簽章日期年 月 日

通訊地址電 話 郵 編

丙方

單位全稱(簽章)

授權代表簽章日期年 月 日

通訊地址電 話 郵 編

丁方

姓名(簽章)

身份證號碼簽章日期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電 話 郵 編

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互相考察之後,乙方自願在甲方學習,服從學校的安排,接受學校的培養教育。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在本校學習服裝設計專業,學制三年,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收費標準:學費_______元;第二年獲國家助學金_______元。

 二、退費標準:學生入學後三日起至一個月內退學者,收取一個月學費,其餘部分退回;入學超過一個月,不足兩個月的,收取兩個月學費;超過兩個月的,不退學費。

 三、助學金髮放:申報中專學生,一年後由學生本人持身份證、戶口原件,領取助學金卡。離校者,必須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絡,備案電話保持暢通,如因學生本人原因領不到助學金,後果自負。

四、學生做到:

1、遵守學校學習制度:不退到、不早退、不曠課。

2、遵守學校放假制度:不提前請假、不晚歸。

3、遵守學校自習制度:按時上自習、完成作業。

4、遵守學校住宿制度:按時就寢、按時起床。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標、克服散慢習慣、成績合格。

6、尊師愛校:尊敬老師、聽從安排、團結同學、愛護公物、熱愛集體。

7、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誠實不撒謊、爭當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8、每週六評比總結會必須參加,一週學習出勤情況由本人簽字,向家長彙報。

9、通校生人身安全、學習質量由學生自行負責。

五、家長做到:

1、按時交納學費等各項費用,不拖不欠;

2、家長與學校要經常溝通,開學後放假前最少聯絡兩次;

3、若家長聯絡方式改變,及時通知學校,以方便學校及時彙報學生情況,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行負責。

六、學校做到:

1、組織學生參加中專考試,成績合格,為學生建立學籍。

2、畢業發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證書。

  校方簽字: 電話:

  學生簽字: 電話:

就業協議書 篇4

聊聊三方協議。提到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很多同學都會提到“三方協議”這個詞,或者乾脆簡稱“三方”。這個叫法有道理,因為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面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不過“三方”的`叫法也不是太準確,其實協議書上最關鍵的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兩方(比如省內協議書就只需要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還有學校和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也會參與(比如省外協議書就需要學校蓋章,有的還需要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其實不管是幾方,只要不是虛假的、違法的協議最關鍵的還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兩方。

聊聊協議的作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主要有三個作用:第一明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用人關係(明確一個願意要人,一個願意去工作);第二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明確責權利);第三是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制定就業計劃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明確怎麼發報到證、怎麼轉檔案等)。

聊聊草簽和違約。老師發現不少同學有這樣一個邏輯——找到工作後才是找工作的開始,簡稱騎驢找馬。其實這樣是不妥的。馬上成為職場人,一定要有契約意識,白紙黑字,是什麼就是什麼,哪有什麼草簽,哪有什麼沒考慮好,所以簽了協議不想去了就會出現違約的問題。

就業協議書 篇5

為維護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學院聲譽,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影印無效。

第七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就業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程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就業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一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影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就業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以欺騙手段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是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向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2.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簽約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事務發展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原《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院管〔20xx〕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2.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附件1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附件2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學員)

為了保障全部學員的就業安置,更好地組織和實施教學,履行各自的職責,保障雙方權益,依據平等自願的原則,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嚴格按照簡章規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2.提供足夠的師資和良好的教學環境,並根據教學要求安排相應的實習。

3.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學生。

4.提供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活動場所。

5.學習結束,經考核合格者,為畢業學生頒發相應證書。

6.全面負責畢業學生的就業安置工作,並提供_________年的跟蹤服務。

二、乙方職責

1.瞭解招生要求、教學環境及辦學條件後,憑入學錄取通知書繳費註冊。

2.交費入學後不退費。

3.要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不得私自外出、外宿。

4.就業安置採取分期分批、雙向選擇的方式,學員要珍惜每一次的就業機會。不得連續_________次無理拒絕就業安置。

5.離校後未經甲方批准不得私自回校上課或住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經協商無效,乙方可向甲方索賠全部學雜費。

2.乙方違約,經甲方教育無效,將給予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取消就業安置等處分,且費用一律不退;若屬違法行為,則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學生)(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7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8

協議書、推薦表使用重要提示就業協議書、推薦表使用重要提示各位畢業生:

1、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簽約後用人單位、學校就業辦、學院、畢業生各留存一份),畢業生需在簽約後一週內將就業協議書一份交學院,一份交學校就業管理辦。

2、妥善保管好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原則上遺失不補。

3、就業協議書影印、彩印均無效,一旦發現用人單位可追究其法律責任,學校也將給予處分。

4、就業推薦表每人一份,原則上原件只能給簽約單位,若其他單位需要畢業生可影印後交給單位。

5、若畢業生需申領第二份就業推薦表需提出書面申請學院蓋章。

6、保送研究生、委培畢業生不發放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及推薦表,保研學生若放棄保研或未保研成功可在10月30日前由學院統一申請到就業辦更改資訊領取就業協議。委培學生需在11月1日—15日期間到就業辦登記委培單位資訊由學校統一辦理。

就業協議書 篇9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為維護國家畢業生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種崗位安排,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定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兩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其他約定事項”欄中逐條明確。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等,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的合法權益。本協議未明確的其他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的使用範圍: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本就業協議書(解除定向或委託協議的除外)。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其他約定事項:

(如有其他約定,如雙方違約怎麼處理、薪金待遇等)

畢業生簽字:xxx

用人單位簽章:(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