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就業協議書模板錦集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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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就業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就業協議書模板錦集六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聊聊三方協議。提到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很多同學都會提到“三方協議”這個詞,或者乾脆簡稱“三方”。這個叫法有道理,因為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面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不過“三方”的叫法也不是太準確,其實協議書上最關鍵的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兩方(比如省內協議書就只需要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還有學校和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也會參與(比如省外協議書就需要學校蓋章,有的還需要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其實不管是幾方,只要不是虛假的、違法的協議最關鍵的還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兩方。

聊聊協議的作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主要有三個作用:第一明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用人關係(明確一個願意要人,一個願意去工作);第二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明確責權利);第三是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制定就業計劃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明確怎麼發報到證、怎麼轉檔案等)。

聊聊草簽和違約。老師發現不少同學有這樣一個邏輯——找到工作後才是找工作的開始,簡稱騎驢找馬。其實這樣是不妥的。馬上成為職場人,一定要有契約意識,白紙黑字,是什麼就是什麼,哪有什麼草簽,哪有什麼沒考慮好,所以簽了協議不想去了就會出現違約的問題。

就業協議書 篇2

非師範類畢業生一律使用江蘇省教育廳統一印製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師範類畢業使用《江蘇省師範類畢業生雙向選擇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推薦表、協議書統一編號,同時配套使用。每年十一月份由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統一發放。

一、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1、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就業必須由學校推薦,並出具由省教育廳統一印製、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推薦表。

2、推薦表只發給國家任務計劃招收的畢業生。定向生、單招定向生、單招生必須在推薦表內註明培養類別。對不屬於通過雙向選擇落實用人單位範圍的畢業生學校不予出具推薦表。師範類中文、英語、數學、物理、電化教育、計算機專業25%的畢業生在全省教育系統內向雙選擇就業,其餘75%的學生回生源地教育系統雙向選擇就業。

3、推薦表所有欄目必須認真、如實填寫,修學科目及成績由各學院直接與教務處協調,統一使用學籍卡影印件並加蓋教務處公章。

4、推薦表原件只發給畢業生一份,如有損壞和遺失,,由本人申請,說明情況,登報宣告作廢,並交納一定工本費後,可到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換取新表或補辦。

5、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正式簽約交地方人事部門鑑證時,將原件留給用人單位或地方人事部門。

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主要依據,是學校制定就業方案和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制就業計劃的依據之一。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後應與用人單位訂立《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

1、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

2、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送學校登記,同時出具用人單位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核准用人單位錄(聘)用畢業生的稽核表,如用人單位是部、省屬單位,需報教育廳學生處辦理省、部屬單位接收畢業生審批表,並提供審批表影印件。

3、畢業生與省外單位簽訂協議書,須經用人單位所在的省級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後方可列入就業方案。

4、畢業生嚴格按協議派遣就業,原則上不同意違約,如特殊原因違約的,應與原簽定協議單位解除協議後,方可補辦推薦表與協議書。

5、各學院負責本學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登記工作,受到學生協議後,集中送至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編制就業計劃。

6、師範類畢業生上述

6專業25%的建議計劃比例由學院、學校根據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政策確定,未列入25%建議計劃的畢業生所籤協議無效。

《報到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畢業生調配部門簽發,畢業生憑本證到工作單位報到,畢業生報到後,持本證及接受單位有關證明到當地公安部門報戶口,本證交工作單位留存。

1、畢業生在畢業後不在其生源地工作的,但要求本人戶口和檔案與工作單位所處一地。在辦理《報到證》時,需攜帶蓋好就業單位章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並加蓋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部門)或人才服務中心等主管門的章(或領取畢業生接收函),然後將該份協議書送或寄至學院就業辦公室(有接受函的連同接受函一併寄來),由我辦統一到教育廳辦理《報到證》。畢業生憑《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到就業單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戶口。(有些公司會集體統一辦理,有些公司需要個人自己辦理。)

例:某學生生源地為徐州,但畢業後要求留在南京工作,並已經找到工作單位。他(她)必須在協議書甲方處蓋好就業單位的章以及該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或人事代理)或人才中心等部門的章後,才能辦理《報到證》。

2、畢業生要求將戶口和檔案遷回生源地,本人在異地工作的。一般情況,這部分畢業生在簽定協議書時,只需要蓋就業單位的章即可,而勿需再蓋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局的章了(或出具工作證明)。 例:某學生生源地為蘇州,畢業後要求留在南京工作,並已經找到工作單位,但學生本人要求將戶口和檔案遷回生源地——蘇州,那麼該畢業生的協議書只需要蓋就業單位的章。

3、畢業生要求將戶口和檔案迂迴生源地,本人在生源地工作。一般情況,這部分畢業生在簽定協議書時,只需要蓋就業單位的章,而勿需加蓋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局的章。

例:某學生生源地為南京,畢業後在南京找到工作單位,該畢業生的協議書只需要蓋就業單位的章即可。(注意:如遇特殊情況,某些公司可能會要求集體統一辦理人事代理,那麼由學生本人再與用人單位協商。)

4、畢業後想繼續升學、出國的一部分同學,將其本人的錄取通知書影印件寄或送至學院就業辦,就業辦將其《報到證》開回生源地,戶口和檔案也回生源地。如遇特殊情況,可與就業辦聯絡。 5、在大三通過“專轉本”的一部分同學,其戶口和檔案轉到轉本後的學校,我院不開《報到證》。學生必須將自己的“專轉本”錄取通知書影印件寄或送至就業辦以作備案。

6、暫未與用人單位籤《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工作證明寄或傳真至就業辦,以方便同學以後辦理《報到證》。

就業協議書 篇3

畢業生:____

用人單位:____

培養單位: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 》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 》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 主管部門:____

通訊地址:____ 郵政編碼: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 單位性質:____

檔案 :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 郵政編碼:____

詳細地址: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 性別: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____

學院:____ 專業:____

政治面貌:____ 學位類別:____

學歷:____ 培養方式:____

生源地: 婚姻狀況:____

聯絡方式: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

畢業生意見:_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__ 簽字:___

__年月日 ____年__月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

簽字、蓋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1、乙方現為在學碩士研究生,自願簽訂留所工作協議書,保證畢業後留所服務期_________年,起始時間從報到的次月起計算。

2、乙方在留所選擇具體工作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確定。

3、乙方應在規定學制內按期畢業並獲得學位。

4、乙方畢業前,甲方由人教處、研究生部組織導師和專家對乙方進行綜合評估(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動手能力及發展潛力等方面),根據該評估結果,確定乙方是否留用。

5、乙方畢業後被留用,應在一個月內到甲方報到,否則視作違約。

6、甲方按照_________號檔案的精神,從乙方簽訂本協議的次月起,為乙方提供相應待遇,按月發放如下標準工資及崗位津貼:基礎課學習期間標準工資為_________元/月;下課題期間增加崗位津貼_________元/月,共計_________元。乙方在學期間應聘甲方崗位,按相應崗位發放工資及津貼。下課題的起始時間以課題負責人在研究生部的通知上簽字的時間為準。

7、甲、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間享受與在職職工同等福利待遇,包括醫療、工會福利等,可以申請所內分房,計算相應分房工齡。

8、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按碩博連讀方式培養,本協議依然有效,甲方根據_________號檔案精神,在規定的學制期限內,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服務期自博士畢業後起始。

9、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不得違約。

(1)如甲方違反承諾(不含本協議第四條的情況),甲方不要求乙方退還向其提供的工資及待遇(不包括住房),並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本所規章制度,或未能獲得學位,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乙方須退還超出在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以外的工資及待遇(包括住房);

(3)乙方違約,應退還超出在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以外的工資及待遇(包括住房),並交納違約金_________元。

10、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研究生部備案。

11、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 武漢海天世紀船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專業:

針對目前國內外航運業對高階海員的大量需求,乙方自願參加 年制高階海員培養班學習,現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培養事宜

1、培養要求:按照交通部海事局及相關部門對海員的培養要求,須具有初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證書,雙眼視力均在4.8或以上,無色盲、色弱,無傳染性疾病、神經病、精神病及相關病史並且無犯罪記錄,經面試、體檢合格後方能參加航海院校的學習及考證,高階海員培養就業協議書。

2、培養專業:____(①航海技術 ②輪機工程技術) 學制 年

3、培養地點: 。

4、乙方入學時提交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及無犯罪記錄證明、體檢表、大學聯考准考證及大學聯考成績單(非應屆大學聯考生無須提供大學聯考准考證及大學聯考成績單)等資料交公司及學校驗證。

5、乙方保證入學時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如因資料不實被學校退回,所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學習及考證

1、乙方在校期間的一切活動,由培養院校按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管理。同時,甲方派專職輔導員協助管理,定期到學校瞭解乙方學習、生活情況,定期向乙方家長通報乙方在校學習、生活情況。乙方結束在校學習時,甲方對乙方在校學習、生活情況進行綜合評定,並出具《學員綜合評定書》。《學員綜合評定書》是對乙方在整個 年培養期間的一個總體評價,將根據乙方學習成績及在校表現差異,進行綜合評定。

2、除學校教學課程外,甲方另安置乙方進行崗前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外事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培訓和英語強化培訓、實踐技能培訓等,協議書《高階海員培養就業協議書》。

3、甲方設立獎學金制度,乙方若在校期間表現優秀,被學校授予獎學金,甲方將給予同等的現金獎勵。另外,國家按相關政策給乙方發放補貼。

4、乙方在校學習期間,應遵守校紀校規,刻苦學習,完成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門功課,並通過國家海事局和學校的相關考試。

5、乙方在校期間,軍訓、上課等實行考勤制度,不能參加者應事先經過批准。若乙方無故曠課,根據曠課節數,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曠課累計超過 30 課時,視為自動放棄繼續學習的機會,公司和學校有權勒令乙方退學。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退款。

6、乙方在校期間如需繼續深造(如升本、考研等),據實際情況,工作安置時間可順延,但必須事先提交書面申請並報公司備案。

7、乙方在校期間,因自身健康原因、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如感染傳染性疾病、突發神經病、精神病以及因意外事故導致的傷殘、傷亡等)而無法繼續學習的,甲方有權解除該協議。學校收取的學費由學校按照規定退還,甲方收取的費用按公司規定酌情退還。如因自身道德原因染上性病、艾滋病等疾病或因違法亂紀被學校開除或退學的,甲方不予退款,後果由乙自行承擔。

三、證書的辦理及保管

1、乙方完成航海專業學習,通過海船船員適任證書考試後,由甲方負責按規定程式辦理上船工作所需的專業證書及適任證書(護照、健康證自辦)。

2、乙方在船期間,甲方會按照船東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證件交由船東或乙方臨時管理。下船休假期間,乙方的所有證件全部交由甲方統一管理至服務合同期滿。

四、實習及就業安置

1、乙方完成航海專業學習,通過海船船員適任證書考試,取得上船必備的證書後,由甲方負責安置乙方實習,換髮高階船員適任證書。只有乙方持三副/三管適任證書後,甲方方能確保派遣乙方上船任職工作。

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時間

第一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三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保證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時間,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推薦的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協議書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第二十五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一致,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第三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