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全權代表:
為配合政府建造 ,現就我 升壓站無主墳墓遷墳一事,甲乙雙方攜手合作,訂立制度,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規範本次遷墳行為、保護墳主利益、結合鄉政府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治安環境、統一步驟,圓滿完成遷墳任務。
第二條:本協議發生地點
被遷墳地址:
協議訂立地點:
第三條:遷墳時間及範圍
1、起始日期:
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遷至甲方風電場範圍之內,否則後果自負。
第四條:付款總額和方式
1、 甲方付給乙方遷墳款總價元整(大寫: 元整)。
2、 協議簽訂後一次性付乙方遷墳款元,乙方按期將墳
墓異地安置。
第五條:責任及免責條款
1、 甲方按照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在發出墳主認領公告滿20天后無人認領的情況下進行處理。
2、 甲方只負責按照條款規定時間按時將遷墳款項付給乙方。
3、 乙方負責收到款項後應自己組織人員及時將被遷墳墓遷出施工場地。
4、 遷墳事宜完成後各方不再為將來所發生的事情負責,一切後果自行處理。
本協議一式三份, 政府一份,甲方兩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