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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_____代理專案。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合作專案
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位於 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提供相關手續及證件。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元整,佔公司股份_____%
出資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出資款用於__________,如需續交_____則由雙方按相應的股份佔比出資。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盈虧分擔
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風險和利潤共同分擔
1、甲、乙雙方各佔合作經營此專案純利潤的_____%;
2、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
第四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專案管理由甲、乙雙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雙方協商後實施執行。
2、其他業務員人員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二、關於合夥經營協議書
合夥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年_月_日以前繳交至。逾期不交或未足額繳交的,對應交未交金額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為據,
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條件:①全體合夥人同意;②認可本合同約定的條款;③同意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條件:①有正當理由;
②不得在合夥經營困難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月書面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資的轉讓:轉讓合夥份額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其他合夥人同意,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5)其他。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組織,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已經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蔘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
足清償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