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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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樂學院研究生的招生資訊有哪些需要留意的呢?大家對中央音樂學院有所瞭解嗎?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歡迎閱讀!

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資訊

        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資訊

一、培養目標

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事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研工作的能力,並能做出創造性科研成果的音樂理論和實踐的高階專門人才。

二、學習年限及招生名額

學制三年;招生名額以教育部下達為準。

三、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音樂文化建設服務,品質良好、遵紀守法。

2.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畢業的碩士生(最遲須在錄取前能夠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後連續工作滿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生入學之日)、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3.身體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4.有兩位與本門學科相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書面推薦。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同等學力人員如修讀過碩士課程,需提交成績單。

四、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所提交的論文和作品應為考生本人原創,否則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

1.本人身份證件(驗原件,交影印件)。

2.網上報名表(務必有免冠一寸近照並在簽字處簽字,否則無效;專業目錄、招生導師、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

3.兩名本學科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書(須在網上下載標準格式並應有專家親筆簽字)。

4.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專家評議書及答辯委員會決議(本院碩士畢業生免交)。同等學力人員如修讀過碩士課程,須提交成績單。

5.碩士學位證書,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學位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驗原件,交影印件);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交學生證(驗原件,交影印件)及學位授予單位教務部門開具的“應屆碩士生”證明並註明在讀研究方向和學號,錄取之前驗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同等學力人員提交學士學位證書(驗原件,交影印件)。

6.報考音樂學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a)本人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交儘可能完整的碩士學位論文);b)考生自寫的一篇有關自己報考方向的學科研究現狀和對本學科發展前景看法的報告;c)考生準備在博士生階段進行的課題研究計劃(包括研究的問題和研究方案);d)本人獨立撰寫的2篇符合報考方向、代表個人最高學術水平、各不少於5千字的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一篇發表於正式學術刊物(刊物要求見下文“備註2”說明);或已出版的具有專業學術深度的著作(論文和著作合計數量為2篇或部)。

以上所報材料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後面的考試。

備註1:所提交的論文或著作須符合學術規範和學術道德。如有抄襲,一經發現,將根據發現時該名考生所處的不同階段,分別以取消報考資格、取消學籍或取消中央音樂學院授予的學位等方式處理。

備註2:報考人提交的論文須發表於以下四個期刊遴選體系歷次遴選的期刊(不包括會議論文集,出版機構出具的擬發表證明無效):a)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b)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及其擴充套件版。c)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資訊中心“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d)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及其擴充套件版。

7.報考律學方向的考生應提交:

(1)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正式發行刊物上發表的、與所報專業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字數應不少於5千字,須附刊物版權頁及目錄影印件,論文擬採用證明不予承認,採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

(2)碩士畢業生應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如為應屆碩士生,畢業論文尚未完成,應提交碩士論文題目、論文目錄,以及1萬字左右的碩士論文縮稿,或相同份量的部分章節;

(3)以同等學力和跨學科報考的考生,提交論文要求同(1),其中至少有一篇相當於所報專業方向的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

(4)以上所報材料需經所報導師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

8.報考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公開發行刊物發表的所報專業方向的學術論文(須附雜誌目錄影印件,刊物的擬採用證明不予承認,採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此外報考復調、和聲、作品分析專業的考生須提交一首本人獨立創作的三重奏以上編制的室內樂作品;報考配器專業的考生需提交一首獨立創作的管絃樂作品(雙管以上編制)。同等學力人員提交的學術論文中,須有一篇相當於所報專業方向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單篇字數應在1萬字左右)。

9.報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獨立創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響樂隊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編制)不可缺免,另外兩首作品體裁可含室內樂、聲樂、民樂、電子音樂等。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考生所報材料由作曲系組織專家組進行稽核,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

10.報考電子音樂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一篇;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五首(音訊檔案CD及樂譜,至少有兩部作品長度在十分鐘以上),其中純粹的電子音樂作品二至三首,真實樂器(或人聲/或多媒體)與電子音樂相結合的混合類作品二至三首。

11.報考電子音樂技術理論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學術類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其中至少有一篇學術論文字數在三萬字以上;提交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一首(音訊檔案CD)。

12.報考音樂教育學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一篇教學實踐總結報告;一份本人的音樂教學錄影(1課時)。本方向不招收跨方向和同等學力考生。

13. 交響樂、歌劇指揮專業:

招生物件面向海內外、主要針對國家藝術院團和全國各職業樂團的青年指揮、指揮系優秀碩士畢業生以及音樂學院指揮專業教師,一般應是指揮專業碩士學位獲得者,特別優秀的年輕指揮可以同等學力報考。

交響樂、歌劇指揮專業招生考試,採取考生申請,指揮系考核篩選制。考生須提供近兩年以內的一場能代表自己專業水準的音樂會DVD及相關資料(個人簡歷、藝術經歷、曲目量、學術成果、學習願望以及兩份專家推薦信)。由指揮系組織教授進行篩選,通過者方可參加正式考試。

14. 網路音樂表演專業(新專業試點):

報考網路音樂表演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1)兩封相關領域專家推薦信(中英文)。(2)電子音樂作品5部(光碟)。(3)博士生階段的研究計劃(中英文)。(4)碩士學位論文(附英文摘要)。(5)託福成績不低於87分。

備註:該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在畢業環節,該專業博士生須提交中英文博士學位論文。

五、考試

1.音樂學系實行博士生招生申請稽核制。申請提交的論文及課題報告通過稽核者,接到通知後方可參加其他考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其中口試要求將所提交的“學科研究現狀和對本學科發展前景看法的報告”和“課題研究計劃”製作為ppt格式,陳述時間不超過15分鐘,之後回答口試專家提出的問題。口試時間每人30-50分鐘。

2.其它系考試方法:筆試與口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

3.同等學力及跨原研究方向者須加試,跨原研究方向者含作曲系內不同研究方向。加試成績均以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參加其它考試。

4.參考書目:詳見“博附件二”。

5.報考費用:報考費200元。考生的一切費用,按規定由本人自理,經濟確有困難者可向所在單位申請補助。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費用不退。

6.考試地點:中央音樂學院。

7. 具體時間詳見2016級博士招生時間安排。

六、報考和錄取類別

1.非定向:畢業後在國家的就業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就業;

2.定向: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工作。

七、錄取

根據筆試及口試成績,結合素質稽核結果,綜合評估考生各方面的情況,擇優錄取。

一位導師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2名。

八、學費及住宿費

學費每生每學年10000元人民幣。

住宿費:校內宿舍每生每學年1200元;北京生源的學生一律走讀

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招收香港、澳門、臺灣籍博士研究生招生資訊

一、報名條件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具有與內地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考生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4.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書面推薦。

二、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所提交的論文和作品應為考生本人原創,否則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

1.先到港澳臺辦公室填寫《申請表》,持港澳臺辦公室簽發的《報名通知》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交網上報名表(務必在簽字處簽字,否則無效;專業目錄、招生導師、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

2.本人身份證件(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驗原件,交影印件)。

3.兩名本學科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書(須登陸我院網站下載標準格式並應有專家親筆簽字)。

4.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專家評議書及答辯委員會決議。

5.碩士學位證書,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學位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驗原件,交影印件);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交學生證(驗原件,交影印件)及學位授予單位教務部門開具的“應屆碩士生”證明並註明在讀研究方向和學號,錄取之前驗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同等學力人員提交學士學位證書(驗原件,交影印件)。

6.報考音樂學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a)本人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交儘可能完整的碩士學位論文);b)考生自寫的一篇有關自己報考方向的學科研究現狀和對本學科發展前景看法的報告;c)考生準備在博士生階段進行的課題研究計劃(包括研究的問題和研究方案);d)本人獨立撰寫的2篇符合報考方向、代表個人最高學術水平、各不少於5千字的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一篇發表於正式學術刊物(刊物要求見下文“備註2”說明);或已出版的具有專業學術深度的著作(論文和著作合計數量為2篇或部)。

以上所報材料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後面的考試。

備註1:所提交的論文或著作須符合學術規範和學術道德。如有抄襲,一經發現,將根據發現時該名考生所處的不同階段,分別以取消報考資格、取消學籍或取消中央音樂學院授予的學位等方式處理。

備註2:報考人提交的論文須發表於以下四個期刊遴選體系歷次遴選的期刊(不包括會議論文集,出版機構出具的擬發表證明無效):a)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b)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及其擴充套件版。c)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資訊中心“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d)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及其擴充套件版。

7.報考律學方向的考生應提交:

(1)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正式發行刊物上發表的、與所報專業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字數應不少於5千字,須附刊物版權頁及目錄影印件,論文擬採用證明不予承認,採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

(2)碩士畢業生應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如為應屆碩士生,畢業論文尚未完成,應提交碩士論文題目、論文目錄,以及1萬字左右的碩士論文縮稿,或相同份量的部分章節;

(3)以同等學力和跨學科報考的考生,提交論文要求同(1),其中至少有一篇相當於所報專業方向的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

(4)以上所報材料需經所報導師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

8.報考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公開發行刊物發表的所報專業方向的學術論文(須附雜誌目錄影印件,刊物的擬採用證明不予承認,採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此外報考復調、和聲、作品分析專業的考生須提交一首本人獨立創作的三重奏以上編制的室內樂作品;報考配器專業的考生需提交一首獨立創作的管絃樂作品(雙管以上編制)。同等學力人員提交的學術論文中,須有一篇相當於所報專業方向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單篇字數應在1萬字左右)。

9.報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獨立創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響樂隊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編制)不可缺免,另外兩首作品體裁可含室內樂、聲樂、民樂、電子音樂等。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考生所報材料由作曲系組織專家組進行稽核,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

10.報考電子音樂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一篇;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五首(音訊檔案CD及樂譜,至少有兩部作品長度在十分鐘以上),其中純粹的電子音樂作品二至三首,真實樂器(或人聲/或多媒體)與電子音樂相結合的混合類作品二至三首。

11.報考電子音樂技術理論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學術類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其中至少有一篇學術論文字數在三萬字以上;提交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一首(音訊檔案CD)。

12.報考音樂教育學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一篇教學實踐總結報告;一份本人的音樂教學錄影(1課時)。本方向不招收跨方向和同等學力考生。

13. 交響樂、歌劇指揮專業:

招生物件面向海內外、主要針對國家藝術院團和全國各職業樂團的青年指揮、指揮系優秀碩士畢業生以及音樂學院指揮專業教師,一般應是指揮專業碩士學位獲得者,特別優秀的年輕指揮可以同等學力報考。

交響樂、歌劇指揮專業招生考試,採取考生申請,指揮系考核篩選制。考生須提供近兩年以內的一場能代表自己專業水準的音樂會DVD及相關資料(個人簡歷、藝術經歷、曲目量、學術成果、學習願望以及兩份專家推薦信)。由指揮系組織教授進行篩選,通過者方可參加正式考試。

14. 網路音樂表演專業(新專業試點)暫不招收港澳臺考生。

三、考試

1.音樂學系實行博士生招生申請稽核制。申請提交的論文及課題報告通過稽核者,接到通知後方可參加其他考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其中口試要求將所提交的“學科研究現狀和對本學科發展前景看法的報告”和“課題研究計劃”製作為ppt格式,陳述時間不超過15分鐘,之後回答口試專家提出的問題。口試時間每人30-50分鐘。

2.其它系考試方法:筆試與口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

3.同等學力及跨原研究方向者須加試,跨原研究方向者含作曲系內不同研究方向。加試成績均以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參加其它考試。

4.參考書目:詳見“博附件二”。

5.報考費200元。考生的一切費用,按規定由本人自理。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費用不退。

6.考試地點:中央音樂學院。

7. 具體時間詳見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時間。

四、錄取

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綜合評審,擇優錄取。錄取通知書於2016年6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學

新生於2016年9月初報到入學,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新生報到後由我院進行體檢覆查,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學制為三年,學費每生每學年10000元人民幣。

住宿費及其他費用自理。住宿問題可向我院港澳臺辦公室諮詢,電話:010-66413202。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作品及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博士學位證書。

注意事項:

1、具體報名考試事宜詳見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時間安排及相關附件

網址:

2、考生應於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登入“面向港澳臺招生資訊網( )”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並上傳電子照片。現場確認時間待通知。

3、考生應於2016年2月3日至3月4日進行專業課網上報名。網址為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博士/

4、招生單位程式碼:10045

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接受外籍人士報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資訊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具有與我國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學歷者。

2.考生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3.有兩名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須登陸我院網站下載標準格式並應有專家親筆簽字)。

(二)報考類別: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三)報名時間:2016年2、3月。

(四)報名地點:網報後到我院留學生辦公室及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

(五)報名手續:

報考人員須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所提交的論文和作品應為考生本人原創,否則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

1.先到留學生辦公室填寫《申請表》。持留學生辦公室簽發的《報名通知》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交驗網報表(務必在簽字處簽字,否則無效;專業目錄、招生導師、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

2.本人身份證件(驗原件,交影印件)。

3.交驗碩士畢業證書及碩士學位證書,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學位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驗原件,交影印件);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交學生證(驗原件,交影印件)及學位授予單位教務部門開具的“應屆碩士生”證明並註明在讀研究方向和學號,錄取之前驗碩士學位證書原件;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專家評議書及答辯委員會決議書。同等學力人員提交學士學位證書(驗原件,交影印件)。

4.漢語水平考試初等C級合格證書、體格檢查報告。

5.兩名本學科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書(須登陸我院網站下載標準格式並應有專家親筆簽字)。

6.報考音樂學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a)本人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交儘可能完整的碩士學位論文);b)考生自寫的一篇有關自己報考方向的學科研究現狀和對本學科發展前景看法的報告;c)考生準備在博士生階段進行的課題研究計劃(包括研究的問題和研究方案);d)本人獨立撰寫的2篇符合報考方向、代表個人最高學術水平、各不少於5千字的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一篇發表於正式學術刊物(刊物要求見下文“備註2”說明);或已出版的具有專業學術深度的著作(論文和著作合計數量為2篇或部)。

以上所報材料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後面的考試。

備註1:所提交的論文或著作須符合學術規範和學術道德。如有抄襲,一經發現,將根據發現時該名考生所處的不同階段,分別以取消報考資格、取消學籍或取消中央音樂學院授予的學位等方式處理。備註2:報考人提交的論文須發表於以下四個期刊遴選體系歷次遴選的期刊(不包括會議論文集,出版機構出具的擬發表證明無效):a)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b)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及其擴充套件版。c)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資訊中心“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d)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及其擴充套件版。

7.報考律學方向的考生應提交:

(1)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正式發行刊物上發表的、與所報專業方向一致的學術論文(字數應不少於5千字,須附刊物版權頁及目錄影印件,論文擬採用證明不予承認,採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

(2)碩士畢業生應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如為應屆碩士生,畢業論文尚未完成,應提交碩士論文題目、論文目錄,以及1萬字左右的碩士論文縮稿,或相同份量的部分章節;

(3)以同等學力和跨學科報考的考生,提交論文要求同(1),其中至少有一篇相當於所報專業方向的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

(4)以上所報材料需經所報導師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

8.報考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公開發行刊物發表的所報專業方向的學術論文(須附雜誌目錄影印件,刊物的擬採用證明不予承認,採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此外報考復調、和聲、作品分析專業的考生須提交一首本人獨立創作的三重奏以上編制的室內樂作品;報考配器專業的考生需提交一首獨立創作的管絃樂作品(雙管以上編制)。同等學力人員提交的學術論文中,須有一篇相當於所報專業方向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單篇字數應在1萬字左右)。

9.報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獨立創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響樂隊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編制)不可缺免,另外兩首作品體裁可含室內樂、聲樂、民樂、電子音樂等。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考生所報材料由作曲系組織專家組進行稽核,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

10.報考電子音樂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一篇;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五首(音訊檔案CD及樂譜,至少有兩部作品長度在十分鐘以上),其中純粹的電子音樂作品二至三首,真實樂器(或人聲/或多媒體)與電子音樂相結合的混合類作品二至三首。

11.報考電子音樂技術理論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學術類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其中至少有一篇學術論文字數在三萬字以上;提交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一首(音訊檔案CD)。

12.報考音樂教育學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一篇教學實踐總結報告;一份本人的音樂教學錄影(1課時)。本方向不招收跨方向和同等學力考生。

13. 交響樂、歌劇指揮專業:

招生物件面向海內外、主要針對國家藝術院團和全國各職業樂團的青年指揮、指揮系優秀碩士畢業生以及音樂學院指揮專業教師,一般應是指揮專業碩士學位獲得者,特別優秀的年輕指揮可以同等學力報考。

交響樂、歌劇指揮專業招生考試,採取考生申請,指揮系考核篩選制。考生須提供近兩年以內的一場能代表自己專業水準的音樂會DVD及相關資料(個人簡歷、藝術經歷、曲目量、學術成果、學習願望以及兩份專家推薦信)。由指揮系組織教授進行篩選,通過者方可參加正式考試。

14.網路音樂表演專業(新專業試點):

該專業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具體內容詳見

https://syneme.ccom.edu.cn/363a5919/313255158f/15665a429b4f9764/053c51049308b124c46107c3690fe86cf7f9b75e7e6703e68f874a92476d3515ca2c11471eb3.html

(六)報名考試費用:

報考費800元人民幣。

考生的一切費用,按規定由本人自理。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費用不退。

(七)填報志願:考生只能填報本院一個專業方向(專業方向詳見“博附件一”)。

二、考試

(一)考試方法:

1.音樂學系實行博士生招生申請稽核制。申請提交的論文及課題報告通過稽核者,接到通知後方可參加其他考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其中口試要求將所提交的“學科研究現狀和對本學科發展前景看法的報告”和“課題研究計劃”製作為ppt格式,陳述時間不超過15分鐘,之後回答口試專家提出的問題。口試時間每人30-50分鐘。

2.其它系考試方法:筆試與口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外語不考)。

3.跨原研究方向者須加試,跨原研究方向者含作曲系內不同研究方向。加試成績均以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參加其它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2016年2、3月網上報名;2016年4月考試。

考試地點均在中央音樂學院,具體時間詳見2016級博士招生時間安排。

(三)參考書目:詳見“博附件二”。

三、錄取

我院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綜合評審,擇優錄取,錄取通知書於2016年6月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錄取手續按錄取通知要求辦理。

四、入學

新生於2016年9月初報到入學,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新生報到後由我院進行體檢覆查,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全日制博士生學制為三年;學費擬定為每生每學年48000人民幣(若北京市相關部門批准的當年學費標準有變化,按新標準執行),每學年報到時一次交清全年學費。

住宿費及其他費用自理。住宿問題可向我院留學生辦公室諮詢。

五、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作品、學位音樂會及學位論文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博士學位證書。

中央音樂學院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資訊

一、培養目標

培養堅定地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堅定地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發展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高階專門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特殊措施。

三、招生生源

生源範圍:西部12省(區、市),海南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四、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政審合格,立志為西部大開發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2.承諾畢業後按定向協議到定向單位或地區就業。

3.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至博士生入學之日)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身體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五、招生名額

2016年擬招收3人 。

六、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其中所提交的論文和作品應為考生本人原創,否則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

1.本人身份證件(驗原件,交影印件)。

2.網上報名表(務必在簽字處簽字,否則無效;專業目錄、招生導師、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

3.兩名本門學科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書(須登陸我院網站下載標準格式並應有專家親筆簽字)。

4.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碩士學位論文、專家評議書及答辯委員會決議(本院碩士畢業生免交)。同等學力人員如修讀過碩士課程,須提交成績單。

5.碩士學位證書,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學位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驗原件,交影印件);應屆畢業生可先提交學生證(驗原件,交影印件)及學位授予單位教務部門開具的“應屆碩士生”證明並註明在讀研究方向和學號,錄取之前驗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同等學力人員提交學士學位證書(驗原件,交影印件)。

6.已簽章的報考201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7.報考音樂學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a)本人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提交儘可能完整的碩士學位論文);b)考生自寫的一篇有關自己報考方向的學科研究現狀和對本學科發展前景看法的報告;c)考生準備在博士生階段進行的課題研究計劃(包括研究的問題和研究方案);d)本人獨立撰寫的2篇符合報考方向、代表個人最高學術水平、各不少於5千字的學術論文,其中至少有一篇發表於正式學術刊物(刊物要求見下文“備註2”說明);或已出版的具有專業學術深度的著作(論文和著作合計數量為2篇或部)。

以上所報材料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後面的考試。

備註1:所提交的論文或著作須符合學術規範和學術道德。如有抄襲,一經發現,將根據發現時該名考生所處的不同階段,分別以取消報考資格、取消學籍或取消中央音樂學院授予的學位等方式處理。

備註2:報考人提交的論文須發表於以下四個期刊遴選體系歷次遴選的期刊(不包括會議論文集,出版機構出具的擬發表證明無效):a)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b)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及其擴充套件版。c)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資訊中心“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d)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及其擴充套件版。

8.報考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撰寫的三篇專業論文,其中一篇應為在公開發行刊物發表的所報專業方向的學術論文(須附雜誌目錄影印件,刊物的擬採用證明不予承認,採用筆名者需提交相關刊物證明)。此外報考復調、和聲、作品分析專業的考生須提交一首本人獨立創作的三重奏以上編制的室內樂作品;報考配器專業的考生需提交一首獨立創作的管絃樂作品(雙管以上編制)。同等學力人員提交的學術論文中,須有一篇相當於所報專業方向碩士水平的學術論文(單篇字數應在1萬字左右)。

9.報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應提交本人獨立創作的作品三首,其中交響樂隊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編制)不可缺免,另外兩首作品體裁可含室內樂、聲樂、民樂、電子音樂等。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各方向考生所報材料由作曲系組織專家組進行稽核,審查通過後方可參加考試。

10.報考電子音樂作曲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一篇;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五首(音訊檔案CD及樂譜,至少有兩部作品長度在十分鐘以上),其中純粹的電子音樂作品二至三首,真實樂器(或人聲/或多媒體)與電子音樂相結合的混合類作品二至三首。

11.報考電子音樂技術理論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有關電子音樂的學術論文(或其他研究成果)三篇(件),其中至少有一篇學術論文字數在三萬字以上;提交學術類電子音樂作品一首(音訊檔案CD)。

12.報考音樂教育學方向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本人的碩士論文;一篇教學實踐總結報告;一份本人的音樂教學錄影(1課時)。本方向不招收跨方向和同等學力考生。

13. 交響樂、歌劇指揮專業:

招生物件面向海內外、主要針對國家藝術院團和全國各職業樂團的青年指揮、指揮系優秀碩士畢業生以及音樂學院指揮專業教師,一般應是指揮專業碩士學位獲得者,特別優秀的年輕指揮可以同等學力報考。

交響樂、歌劇指揮專業招生考試,採取考生申請,指揮系考核篩選制。考生須提供近兩年以內的一場能代表自己專業水準的音樂會DVD及相關資料(個人簡歷、藝術經歷、曲目量、學術成果、學習願望以及兩份專家推薦信)。由指揮系組織教授進行篩選,通過者方可參加正式考試。

14. 網路音樂表演專業(新專業試點)暫不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

七、考試

1.音樂學系實行博士生招生申請稽核制。申請提交的論文及課題報告通過稽核者,接到通知後方可參加其他考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其中口試要求將所提交的“學科研究現狀和對本學科發展前景看法的報告”和“課題研究計劃”製作為ppt格式,陳述時間不超過15分鐘,之後回答口試專家提出的問題。口試時間每人30-50分鐘。

2.其它系考試方法:筆試與口試,考試科目詳見“博附件一”。

3.同等學力及跨原研究方向者須加試,跨原研究方向者含作曲系內不同研究方向。加試成績均以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參加其它考試。

4.參考書目:詳見“博附件二”。

5.報考費用:報考費200元。考生的一切費用,按規定由本人自理,經濟確有困難者可向所在單位申請補助。報名後不參加考試者費用不退。

6.考試地點:中央音樂學院。

7.具體時間詳見2016級博士研究生招生時間安排。

八、錄取

1.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並充分考慮各生源省區的人才需求。

2.依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招生計劃,充分考慮考生的初試和複試成績。

3.本類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外錄取;不錄取未報考該計劃的考生。所有被錄取考生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與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畢業後全部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九、其他

1.對在報考及考試中違反有關規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

3.學費每生每學年10000元人民幣。

4.住宿費:校內宿舍每生每學年1200元.

中央音樂學院博士招生辦聯絡方式

京外在號碼前加010,境外在號碼前加8610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66425586

留學生辦公室66413202

港澳臺辦公室66414721

出版社讀者服務部6642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