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體育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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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體育學院是新中國成立後建立最早的體育高等學府,建於1952年11月,原名華東體育學院,由原南京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和南京金陵女子大學等院校的體育系科合併而成。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2016年上海體育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辦法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2016年上海體育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辦法

 一、複試工作原則

1、貫徹合法、公正、公平、公開、有效的原則,

2、實行差額複試辦法,複試人數一般不低於招生規模的120%。

二、複試工作組織管理

1、在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下開展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

2、各學科組組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小組,由學科帶頭人擔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各二級學院領導及相關學科學術骨幹、博士生導師若干人組成。

3、各學科專業複試工作小組應制定本專業的複試工作實施細則,確定專業面試的具體內容;同時應加強對參與複試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成立博士生複試小組,每個複試考核小組應由不少於5名本專業的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或正高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含考生所報的博導);安排記錄員一名。負責記錄考生評語和成績。複試完畢後,將成績及複試記錄本上交研究生處。

 三、資格審查

所有考生均需通過資格審查。考生應攜帶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 准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生提供學生證原件,要求每學期均註冊。持國外學歷的考生必須有教育部對其學歷的認證。)

2、 最高學歷成績單(應屆生成績單應加蓋教務管理部門成績章、往屆生的成績單可從人事檔案中影印,並加蓋檔案所在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3、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科研成果或獎勵證書原件。

4、身份證正反面影印件。

 四、複試形式與內容

複試形式:面試

複試內容:專業能力綜合考核、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

1、專業能力綜合考核。成績採用100分制,低於60分為不合格,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主要內容包括:

(1)學科背景;

(2)專業素質,前期科研成果;

(3)思維能力、創新能力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

(4)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科研設想等。

2、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

成績採用10分制。主要內容包括:

(1)背景介紹;

(2)專家提問。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對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時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幹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單科成績低於60分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五、本複試辦法由上海體育學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