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年成都體育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辦法,全文如下:
一、複試條件
報考我校,初試成績達到各研究方向複試分數線的考生(最低複試分數線見下表)。
專業 | 研究方向 | 外語 | 專業一 | 專業二 | 總 分 |
體育教育訓練學 | 運動專案(含武術)教學訓練理論與實踐 | 50 | 50 | 65 | 180 |
中國小體育與青少年健康教育 | 50 | 50 | 60 | 190 | |
運動人體科學 | 運動干預與健康促進 | 60 | 55 | 65 | 185 |
運動康復學 | 運動損傷防治與健康促進 | 60 | 60 | 60 | 185 |
體育人文社會學 | 體育史與體育文化傳播 | 55 | 60 | 60 | 190 |
體育經濟與產業 | 60 | 60 | 60 | 190 | |
民族傳統體育學 | 西南民族傳統體育 | 60 | 60 | 50 | 190 |
少數民族骨幹計劃 | 總分不低於145分 | ||||
二、複試資格的審查
1.考生報到時,須查驗複試考生的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填寫《導師調劑志願表》。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的運動專案(含武術)教學訓練理論與實踐方向的考生需確定測試的專項。
2.一寸免冠照片1張。
3.提交《成都體育學院2017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碩士學位論文1本。
5.攜帶科研成果證明材料(以獨立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主持廳局級以上科研課題、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廳局級以上科研成果獎),以上證明材料均需原件。
6.凡不按規定提交以上材料的,不予複試。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三、複試主要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的考核。
2.專業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佔複試成績20%)。
3.綜合業務素質考核(滿分100分,佔複試成績60%)。
通過專家面試,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科研能力及成果、創新能力、社會實踐能力以及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等,成績低於60分視為不合格。其中體育教育訓練學專業的運動專案(含武術)教學訓練理論與實踐方向需進行專項技術測試,理論面試成績佔80%,專項技術成績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