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才智咖 人氣:1.3W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17年上海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不含醫學院),僅供大家參考。

2017年上海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熱忱歡迎您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

我校2017年擬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約5000人(含“推薦免試”直碩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碩士生,醫學院臨住專案等。各學院(系)根據社會需求的生源情況和學科發展的辦學條件,確定分學科(類別)、分專業(領域)的招生人數。我校擬招收推免直碩生人數以上報教育部備案的錄取資訊為準。

一、報考

(一)報考條件

招生物件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本科畢業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均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滿足以下條件:不得跨專業報考;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相當四級水平);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相應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初試成績合格後,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複試前通知。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滿足以上條件外,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滿足以上條件外,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7.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8.報考單獨考試的條件和要求另見我校關於“單獨考試”招生簡章。

(二)報考方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等考生應選擇我校報考點(3105)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以教育部公佈資訊為準。

(2)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準,不得更改。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填寫本人入伍批准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2、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確認網報資訊,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1)時間:以教育部公佈資訊為準。

(2)本考點(3105)考生,包括:在上海市參加入學考試報考我校的考生(含報名參加我校單獨考試、強軍計劃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選擇“3105上海交通大學”報考點,並登入“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完成本考點的“確認網報資訊、上傳本人影象照片、繳納報名費”現場確認網報資訊工作。

(3)在外地參加入學考試報考我校的考生應到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未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的,原則上不予現場確認、不準考。

(5)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資訊要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後的報名資訊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三)初試

(1)考生根據教育部安排在規定時間內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2)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3)初試時間:以教育部公佈資訊為準。

(4)初試均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的考場進行;上海交通大學考點(報考點程式碼3105)的考場具體見准考證。

(5)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複習資料。

(四)複試

(1)招生單位在複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或學籍資訊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凡達到我校複試分數線的考生需登入高等教育學生資訊諮詢網,進入“學信檔案”線上申請學歷(學籍)驗證,列印下載本人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如不成功可根據要求申請書面認證,獲得“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複試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需攜帶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②學歷(學籍)認證報告③學歷、學位證書(所有材料均需攜帶原件和提交影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④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我校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資訊的考生,一律不予複試、錄取。

(2)採取差額複試,以面試為主,輔以必要的筆試。原則上按1:1.2的比例確定複試人數,各專業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加大複試比例。

(3)我校按照學科門類和不同學位類別確定複試基本分數線。各院系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複試比例,確定本單位的複試分數線(不得低於學校公佈的複試基本分數線),並以此確定入圍複試的考生名單。

(4)複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系)根據各學科(類別)、各專業(領域)的培養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準確定,並在複試前通過各院系網頁向考生公佈。

二、體檢

複試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含推免生)。體檢須在招生單位指定的醫院進行。招生單位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三、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含初試和複試)及其在校學習成績和思想品德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複試、體檢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招收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在考生錄取前,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均須與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簽訂培養協議書。參加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幹計劃的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生。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單位將不予錄取。

 四、學費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的相關檔案精神,我校按照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招收的碩士生均需繳納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可查詢我校財計處網()上的公示學費專案。

五、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程式碼:10248。

2.上海交通大學報考點程式碼:3105

3.專業程式碼第三位為“5”的招生專業為“專業學位”,第三位不是“5”的為學術型。

4.若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予以公佈。本簡章所涉內容若有調整,也將及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予以公佈。

六、聯絡方式

1.各招生院系聯絡方式:

2.校研招辦聯絡方式: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陳瑞球樓339室

電話:021-62821069傳真:021-34206123-108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