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財經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才智咖 人氣:2.98W

山東財經大學簡稱山財,坐落在中國山東省會城市濟南,是財政部、教育部、山東省共建高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山東財經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山東財經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2017年,我校共有65個學科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會計碩士(MPAcc)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專業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具體內容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招生專業目錄所列招生人數為“擬招生人數”,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2017年下達的指標為準,並根據各專業報考及上線情況做適當調整。

 二、收費標準

2017年,我校招收的碩士研究生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加強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887號)和省物價局 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關於規範研究生教育學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6〕86號)檔案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專業學位(不含MBA、MPA、MPAcc)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

工商管理碩士(MBA)學費為每人每年20000元,公共管理碩士(MPA)學費為每人每年15000元,會計碩士(MPAcc)學費為每人每年15000元。

三、學制

我校碩士研究生實行彈性學制。

學術學位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專業學位研究生中的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會計碩士(MPAcc)、法律碩士(非法學)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其它專業學位研究生(含全日制會計碩士(MPAcc))基本學制為2年。

碩士研究生可根據本人學習情況提前或延期畢業。

 四、獎、助學金

為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制定了《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和《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助學金管理辦法》。在讀研究生除享受國家和山東省有關獎、助學金政策外,還可享受我校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和山東省獎學金按國家和山東省有關政策執行。

學校獎學金分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優秀科研成果獎、社會獎學金。

凡一志願報考我校並被錄取且將檔案轉入我校的考生(不含MBA、MPA、非全日制MPAcc研究生),入學註冊後可獲得“新生學業獎學金”,獎學金最高為10000元。

符合條件者可申請“新生校長獎學金”,獎學金每人5000元,申請條件詳見《新生校長獎學金評選辦法》。

優秀科研成果獎獎勵標準詳見《山東財經大學學生優秀科研成果獎勵辦法》,每項成果最高可獲獎金10000元。

助學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非全日制會計碩士(MPAcc)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4.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5.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會計碩士(MPAcc)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六、推免生接收

具體規定詳見《山東財經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辦法》,接收推免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各專業擬招生計劃的10%。

七、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市、區)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報考2017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1.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應屆本科生預報名時間: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 ,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生源缺額資訊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複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地處一區,我校各專業複試分數線在“國家複試基本分數要求”確定後再作公佈。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7)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軍隊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資訊。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聯絡。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9)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資訊。

1.現場確認時間:

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釋出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個人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資訊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有些考點採取網上繳費方式,有些考點為現場繳費,請考生注意。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八、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後,再准予考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九、初試

(一)2016年12月15日至25日,考生可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初試科目具體名稱詳見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為:

第一單元: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第二單元:201-英語一、204-英語二

第三單元:301-數學一、303-數學三、397-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第四單元:4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其他考試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詳見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負責通知。

 十、複試

(一)複試時間:2017年4月中上旬,複試具體時間、地點、細則將於3月底在我校網站公佈。

(二)複試內容:一般包括英語筆試、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含英語聽力、口語)。

(三)複試比例:複試採取差額形式,一般按1:1.2的比例複試,生源充足專業可適當擴大差額複試比例,生源不足的專業在引進調劑生源後複試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1.1。

(四)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複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科目詳見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加試方式為筆試。

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需加試。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路教育考生不需加試。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五)按教育部統一規定,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等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專案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六)複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一、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願。

 十二、體檢

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複試階段組織進行。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具體內容詳見《山東財經大學招生體檢要求細則》。

 十三、錄取

我校將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複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我校研究生院請假,並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畢業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新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我校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複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將在全校範圍內公開。

 十四、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我校將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五、研招辦聯絡方式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舜耕路40號 辦公樓815

郵編:250014

電話:0531-82911053

聯絡人:塗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