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工業大學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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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全國各大院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我校2015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

2015年南京工業大學招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章程

為使我校201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規範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條件:

1、申請人應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願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申請人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規定的體檢標準;

3、申請人必須是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且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或綜合成績名列本專業前茅;

4、申請人須被推薦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單;

5、申請人在本科階段公開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可優先考慮;

6、申請人在本科學習期間未受過任何處罰或處分。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申請我校推薦免試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資助與獎勵政策:

1、凡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推免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入學後第一學年可100%獲得一等新生優秀獎學金(12000元/年)和助學金(8000-9000元/年);此外,碩士攻讀期間成績優異者還有機會獲得20000元的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以及其他研究生專項獎學金等。

2、對來自教育部批准設有研究生院的院校、“985工程”院校且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學後一次性獎勵百人計劃“校長特別獎學金”30000元;對來自本校南京工業大學、本科階段綜合成績排名前3%且錄取類別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學後一次性獎勵百人計劃“校長特別獎學金”30000元。

三、接收推免生的申請材料:

凡經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申請報考南京工業大學2015年推免生的優秀應屆本科生,需在複試時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影印件;

2、國家級外語考試成績或合格證書影印件一份;

3、有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或獲獎證書者,提供影印件一份。

4、本科學習成績單一份,要求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紅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採用A4紙大小(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申請材料均需在複試報到時遞交所申請學院研究生祕書,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請人必須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間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對我校相關專業提出申請。

2、我校分批次稽核申請資訊,本著先申請先稽核的原則,擇優選拔,額滿為止,並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覆試通知。

3、複試錄取基本要求:

複試考察學生德、智、體、能、勤等多方面的綜合素質,著重考察學生科研創新潛力,對學科的認識、學科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考生知識背景等。

複試考察方式由各接收學院自行確定。各學院可根據申請學生情況及時組織複試,傳送複試通知,具體複試時間與安排由學院自定,所有複試待錄取工作必須在2014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

4、凡通過複試,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釋出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後,須在24小時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5、錄取資訊公示與公開。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須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考生對公示名單如有疑問,學校研究生院將協同紀委辦公室及時調查處理投訴和舉報,並按國家相關檔案精神執行。

五、其他說明:

1、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經發現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

2、具備推免資格後,考試作弊或受刑事、行政處分,或者後續課程出現補考、重修或畢業設計成績達不到優良的擬錄取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

3、複試期間不再安排推免生體格檢查,本校推免生的體檢統一安排在2015年4月份統考生複試時進行;外校報考我校的推免生可選擇參加統考生複試體檢,或在接受我校待錄取後自行至二甲醫院(縣級人民醫院)以上進行體檢並將體檢報告寄至我校研招辦。推免生體檢不合格將取消錄取資格。

4、諮詢及申訴渠道:南京工業大學研招辦025-58139201、58139194,南京工業大學紀委舉報電話025-5813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