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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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深圳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規定

2013年深圳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規定

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推免生選拔主要分為兩個步驟,推薦和接收。本校推免生的“推薦”工作由學校教務部負責,請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關注教務部公佈的相關資訊;“接收”工作由招生辦負責,請獲推薦資格的學生關注深圳大學招生資訊網公佈的相關資訊。

一、申請條件
  校外推免生: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並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低於425分,外語類專業的專業外語等級考試成績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3.2013年9月1日前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
  校內推免生:
  1.已獲本校推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2013年9月1日前本科畢業、獲得學士學位。

二、接收專業與人數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與人數請參閱《深圳大學201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專業目錄》。
  推薦型別為“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可以選擇申請學術學位或專業學位研究生接收專業,推薦型別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只能申請專業學位研究生接收類別(領域)。

三、申請辦法
  1.確定申請的專業後,下載並填寫《深圳大學201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考生可先將此表通過E-mail傳送至相關學院郵箱,以供學院提前參考)。
  2.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①外校推免生:《深圳大學201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申請表》原件(須經所在院系和學校蓋章);
  ②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並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③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影印件;
  ④其他有關材料(如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影印件。
  申請人將以上全部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至擬申請專業,截止日期為2012年9月25日(具體時間可以由接收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以上材料原件在複試時查驗。

四、複試與錄取
  1.學院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初審後,於複試前在學院網站公佈參加複試者名單,由學院通知初審合格的申請人到我校進行復試(複試具體時間以學院安排和通知為準),同一位推免生只能在一個專業參加複試。複試期間到我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複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稽核後確定擬錄取名單。(複試詳細資訊請於複試前在深圳大學招生資訊網查閱《關於深圳大學201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2.我校對確定擬錄取的申請人發放接收函。 申請人須在10月25日前憑推薦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放的校驗碼登入研招網(或)填寫報名資訊,並與其他考生同期現場確認報名資訊。
  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
  3.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複試和發放接收函)於2012年10月15日前全部結束。此後,各專業一律不再補辦且不得更換推免生名單。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4.省招辦稽核與公示。
  5.被深圳大學擬錄取的推免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須蓋有推薦學校和推薦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章)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網上提交的申請表和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複試結束後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資訊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及相應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凡被深圳大學正式錄取的2013年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委培生和自籌生除外),全部免交學費。符合學校有關規定者(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每人每年按10個月發放每月500元的普通獎學金。
  4.凡被深圳大學正式錄取的2013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全日制脫產學習的,須繳納8000元/年的學費(在職學習的碩士研究生收費方式及在校待遇請參閱相關專業公佈的招生資訊)。符合學校有關規定者,每人每年按10個月發放每月500元的普通獎學金(定向生、委培生、在職學習碩士生不享受普通獎學金)。
  5.全日制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可參評優秀研究生獎、優秀研究生幹部獎、優秀畢業研究生獎。在職學習的碩士研究生可參評優秀學員、優秀畢業生獎。
  6.我校鼓勵研究生兼任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簡稱三助)工作,提高研究生實際工作能力和收入,受聘研究生按勞領取酬金。
  7.學制、學習形式(少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學習形式為在職學習)、就業等其他事項請參閱《深圳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相關內容。
  8.諮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0755-26536177,郵箱:
  深圳大學紀委、監察處:0755-26534925,郵箱:
  深圳大學招生資訊網: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