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2016年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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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2016年招生簡章已經公佈了,詳情如下:

北京郵電大學碩士研究生2016年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 參加全國統考,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下列兩種型別考生須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且符合北京郵電大學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具體參見《2016年同等學力者報考碩士研究生加試科目及報考條件》)。(a)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b)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同等學力複試時需以筆試方式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幹課程,複試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進修所報考專業本科階段課程的成績單,或通過自學修完所報考專業本科段課程的自我介紹;

②兩名副教授以上專家的推薦信各一封。

③相關專業報考的附加條件中的相應材料證明。

4、在校研究生報考需徵得所在研究生培養單位同意。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北京郵電大學規定的研究生入學體檢標準。

(二)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碩士或工程碩士中的專案管理專業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 推薦免試

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專案管理、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外,北京郵電大學其他各碩士生招生專業均接收全國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本科畢業生攻讀碩士研究生,詳情見“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推薦免試碩士生接收辦法”。

(四) 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

根據教育部等五部委檔案精神,為少數民族培養高層次骨幹人才,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繼續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碩士研究生,具體情況詳見《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報考北京郵電大學,參加該計劃考試的考生請與所在省市高招辦聯絡諮詢報考事宜。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仔細核對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實行網上提交報考資訊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所有報考人員(不含推免生)都必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內登入指定的網站“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進行報名,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報名號到報名點進行資訊確認。現場確認的具體安排和要求請登入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資訊網查詢。

3、北京地區報考北京郵電大學的統考生以及報考125100工商管理碩士、125200公共管理碩士、125600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選擇北京郵電大學報名點報名。在外埠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選擇推薦學校或當地省(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考生的報名資格資訊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予以準考。考生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具體事宜以教育部公佈為準。

三、考試

1、初試時間以教育部公佈為準,選擇北京郵電大學報名點的考生在北京郵電大學參加考試;選擇外埠報名點的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2、複試科目及方式請於2015年9月登入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資訊網站檢視,複試時間請於2016年4月初登入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招生資訊網站檢視。

四、體檢

1、全國統考、管理類聯考:複試階段由學校統一組織。

2、推薦免試:體檢具體要求請參見“北京郵電大學2016年推薦免試碩士生接收辦法”。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錄取類別

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分兩類: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

1、非定向就業:人事檔案等關係須轉入北京郵電大學,畢業後自主擇業,繳納學費,享有一定數額的國家助學金和醫療保險等待遇,具體參見《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培養資助體系實施方案》。

2、定向就業:在學期間仍屬原單位員工,人事檔案、戶口關係等不轉入北京郵電大學,須在錄取前由用人單位、考生與北京郵電大學簽訂三方委託培養協議書,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畢業時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派遣;按協議繳納學費,但不享有國家助學金、醫療保險等待遇,具體參見《北京郵電大學研究生培養資助體系實施方案》。

六、學習年限

碩士生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七、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方面綜合評價確定錄取名單。

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以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