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16年秋季學期研究生新生報到註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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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已將2016年秋季學期研究生新生報到註冊的通知公佈了,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相關報到資料,歡迎相關考生閱讀了解。

浙江大學2016年秋季學期研究生新生報到註冊通知

各學院(系)、各有關部門:

2016-2017學年秋季學期研究生新生報到、註冊工作安排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報到時間和地點

秋季入學研究生新生於2016年9月11日報到;

報到時間:上午8:30—下午17:00;

報到地點:研究生所在院系研究生科。

驗證材料(學生需攜帶):

(1)研究生錄取通知書;

(2)有效的本人證件: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護照),並務必攜帶影印件一份;

(3)證書:碩士生必須持有學歷證書原件。博士生必須持有碩士學位證書原件或碩士學歷證書原件。直博生必須持有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並請攜帶影印件一份。

碩博連讀生須有辦妥碩士生階段離校手續的電子離校單列印件。未獲得以上證書者不予報到入學;

學校將於2016年7月5日起開通研究生新生服務網( ),該系統包括學校的有關公告、繳費資訊、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測試以及其他環節。所有新生必須登入系統,完成相關手續。

報到當天,已按照新生服務網要求辦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後到各所在學院(系)進行驗證及報到(未按規定攜帶證件及未繳納學費者不予報到);

繳費金額與方式詳見“關於2016年研究生繳費辦法”的另行通知及新生服務網說明。

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寄送

各學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將“錄取通知”、“新生指南”、“中國銀行卡”、“校園卡”,及時寄交2016級研究生新生。

碩士生錄取通知書等材料院系在6月中旬寄送或到院系領取(本校學生),博士生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在6月下旬寄送或到院系領取(本校學生),詳見院系通知。

2016級秋季轉博的碩博連讀生資訊由研究生院統一轉段,選課等務必請用博士學號進行操作,碩博連讀生需辦理離校手續,住宿安排請提前到宿管辦辦理。

三、新生材料準備

(一)戶口遷移

1.戶籍遷入自願,報到時不遷入的,讀研期間不再遷入;

2.遷往地址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

浙江大學的詳細地址為:

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餘杭塘路866號 郵編310058

浙江大學玉泉校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浙大路38號 郵編310027

浙江大學西溪校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天目山路148號 郵編310028

浙江大學華家池校區 浙江省杭州市江乾區凱旋路258號 郵編310020

浙江大學之江校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之江路51號 郵編310008

3.《戶口遷移證》上姓名必須與錄取通知書姓名一致;

4.籍貫、出生地必須明確到“××省××市”或者“××省××縣”;

5.遷移原因為“大中專招生”;

6.需蓋有“××省公安廳”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注:戶口遷移證上的時間從遷出到學校落戶均為有效,遷移證上時間不影響落戶。

(二)黨團組織關係

1.浙江省外轉入抬頭: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組織處

2.浙江省內轉入抬頭:浙江大學黨委組織部

3.團組織關係轉移:報到後憑團員證辦理

(三)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金貸款自願辦理。如需貸款,請準備好以下材料,來校時根據助學貸款通知遞交:

1.家鄉民政部門(鄉、鎮或街道)出具的申請人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需用黑色或深藍色墨水筆書寫,切勿用圓珠筆或有塗改。由村或社群及以上單位出具證明,必須蓋鄉、鎮或街道一級行政公章,只有村或社群的公章無效)一份;

2.父母親(或配偶)的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影印);

(四)綠色通道

對因家庭經濟困難暫時無法支付學費的研究生,請下載填寫“浙江大學經濟困難研究生學費緩交申請表”(附件1),並附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或政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或低保證明覆印件,於開學報到時遞交所在院系,院系稽核原件和影印件後,留存“浙江大學經濟困難研究生學費緩交申請表”及“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或低保證明的影印件”,將彙總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

四、其他事宜

(一)請假規定。新生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當事先書面向各學院(系)研究生科請假,請假時間不得超過2周。遲到新生須在9月26日前自行辦妥各項手續,到研究生科完成報到。

(二)始業教育。新生入學後,各學院(系)應按新生教育計劃對新生進行始業教育,組織學習研究生教育管理有關工作檔案,與院系、研究所領導及導師見面並制定個人學習計劃,組織開展科研方法介紹、學習經驗交流和學術規範等教育,建立黨、團支部及班級組織並開展活動。

(三)資訊維護。新生可在浙江大學研究生院管理資訊系統中維護個人資訊。新生報到時候交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張(用於研究生證,戶籍遷移彙總表等)。

(四)新生體檢。新生必須參加校醫院統一安排的體檢覆查,具體日程按校醫院通知。

(五)新生註冊。11月底複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學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註冊,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請各學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9月11日前到研究生院領取研究生證、校徽等新生資料。

(七)請各學院(系)於新生報到前領取新生的杭州市醫療保險證曆本併發放,具體領取日期、地點由校醫保辦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