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師範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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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師範大學始建於1933年,是一所學科門類齊全的國家“211 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學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華南師範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華南師範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申請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並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體內容請查閱《華南師範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二)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在複試時必須提交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5門以上本科專業課主幹課程成績單。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注意:我校部分招生專業(領域)不接收統考生或同等學力考生報考,請考生報考前務必參閱《華南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所報專業的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二)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二)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二)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經驗的人員。注意:我校公共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不招同等學力考生。

(3)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生統一安排在寒暑假授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遊管理四個專業學位碩士生安排在週末授課,寒暑假不上課。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二)中的各項要求。

5.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學院職業技術教育專業的人員,須符合(二)中的各項要求,且前置專業須是與公共管理與服務相關的專業,也包括教育學門類(專業程式碼04開頭)。

注意事項: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二、報名辦法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繳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 ,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資訊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 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6.我校不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的考生請參照《華南師範大學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說明》(附2)的內容執行。

8.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資訊。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聯絡。

9.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報考我校美術學(130400)04至13方向、美術(135107)專業各方向的考生,報考點必須選在華南師範大學(報考點程式碼為4415),在華南師範大學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最後在華南師範大學考點參加考試。

12.報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到我校報考點現場確認,並集中到我校參加考試。(如有變動,以我校最新公告為準)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1. 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華南師範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11月上旬(以我校最新公告為準)。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應留意報考點的公告,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現場確認。

2.現場確認要求

(1)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3)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三、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後,再准予考試。

四、初試

(一)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我校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我校初試科目請參閱《華南師範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除考試科目程式碼5開頭的科目是6小時的外,其餘科目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五、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後,視第一志願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式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六、複試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由我校各招生學院(所)負責組織和具體實施。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推免生複試請查閱《華南師範大學2017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

(二)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公佈的“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合格資格線”並參考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我校各專業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差額複試。

(三)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四)我校各招生學院(所)在複試前應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未能如期提供認證報告的,將不予複試。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複試時不得修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準)報考的考生,複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遊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六)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遊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

(七)複試包括專業課筆試、綜合能力面試、外國語測試。有關複試時間、地點、程式及其他具體要求可在複試前留意我校招生考試處和各院(所)網站公告。全部複試工作一般應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八)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期間必須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進行。

 七、錄取

(一)根據考生初試、複試成績,政審情況及體檢結果,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的原則進行錄取。

1.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同等學力考生複試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作為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狀況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根據國家規定,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型別。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校相關部門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在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複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範圍內公開。

(四)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八、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其他事項

(一)招生專業目錄上公佈的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最終錄取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我校保留在複試錄取階段根據生源狀況調整個別專業招生人數的權力。

(二)凡任選考試科目,考生必須在報名填報報考資訊時註明所選科目,否則由我校指定。

(三)考生務必認真、詳盡、準確填寫通訊地址,通訊地址主要用於寄發准考證、複試通知及錄取通知書等,如因地址不詳而出現投遞失誤等問題,我校概不負責。

(四)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六)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提供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證書報考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持軍校學歷證書報考的考生,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上述考生均須按照我校要求提供認證報告。

(七)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八)歡迎優秀考生報考我校,我校將有較高的獎助學金鼓勵優秀考生。

 十、學宿費

1、學費:請留意我校網站最新公告

型別專業名稱學制學費(元/生·學年)
學術型全部專業3年8000
專業學位教育碩士(學科教學·語文)(全日制)2年20000
(非全日制)3年18000
教育碩士(學科教學·英語)(全日制)3年20000
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全日制)2年20000
(非全日制)3年待定
教育碩士(教育管理、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語文除外)(全日制)2年18000
(非全日制)3年待定
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3年35000
翻譯碩士(全日制)2年28000
藝術碩士(美術)(全日制)3年28000
藝術碩士(音樂)(全日制)3年23000
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3年22000
工程管理碩士(MEM)(非全日制)3年16000
應用心理碩士(全日制)2年21000
體育碩士(全日制)2年18000
(非全日制)3年待定
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全日制)2年18000
法律碩士(全日制)3年17000
工程碩士(全日制)2年16000
新聞與傳播碩士(全日制)2年21000
金融碩士(全日制)2年32000(經管學院)
(全日制)2年30000(數科院)
旅遊管理碩士(全日制)2年22000
(非全日制)3年待定

2、住宿費:500—1600元/生•學年

十一、全日制獎助體系:

初定全日制學生獎助體系如下,最終以學校發文為準。

研究生獎助體系由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和榮譽稱號評選三部分組成。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社會資助獎學金;研究生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助教助管助研(以下簡稱“三助”)崗位津貼、國家助學貸款和特殊困難補助;研究生榮譽稱號包括優秀研究生幹部標兵、優秀研究生幹部等各類先進個人稱號。

(一)研究生獎學金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科學研究成果顯著,參與社會實踐與社會服務活動表現突出的在校全日制脫產培養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獎勵標準為2 萬元/生/年。國家獎學金的獎勵名額及資金均以當年國家下達檔案為準。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主要用於獎勵支援各方面表現良好的在校全日制脫產培養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分為新生學業獎學金和二、三年級學業獎學金。

類別等級獎勵標準比例
新生
學業獎學金
一等10000元推免生、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國家重點建設大學(原“985”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總成績排名前5%的新生
二等6000元其餘碩士新生
二、三年級
學業獎學金
一等10000元20%
二等8000元30%
三等6000元50%

3.社會資助獎學金

社會資助獎學金是社會團體、企業或個人為支援我校研究生教育,激勵我校研究生奮發學習而出資設立的獎項。如吳小蘭慈善助學金、時代地產獎學金等按照捐助方意願設立獎項。

(二)研究生助學金

1.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蓋我校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0.6萬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2.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

學校設立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用於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管、助研”工作,學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生人數的15%設定“三助”崗位。助教、助管崗位津貼標準為8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發放,由學校專項經費支付;助研崗位由導師或科研課題專案組根據科研工作需要來設定,助研津貼從導師或科研課題組專案經費中支出。

3.國家助學貸款

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按照學校的國家助學金貸款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4.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

學校設立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用於補助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或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由研究生本人申請,所在學院稽核,經研究生院審批後,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補助。

(三)研究生榮譽稱號

研究生榮譽稱號包括優秀研究生幹部標兵、優秀研究生幹部、研究生文體活動標兵、研究生文體活動先進個人、研究生志願服務標兵、研究生志願服務先進個人、研究生社團活動標兵、研究生社團活動先進個人等。

(四)其它

其它獎助政策可登入各二級招生單位(院、所)網站查閱。

備註:以上各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佈的為準。

 十二、聯絡方式

華南師範大學招生單位程式碼:10574

招生考試處:聯絡電話(020)85213863,(020)85213484(fax)

E-mail:

網址:

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55號華南師範大學招生考試處

郵政編碼:51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