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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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大學是由“中僑委”於1960年在周恩來總理直接關懷下創辦的中央部屬高校[1] ,是國家重點建設大學、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福建省高水平大學。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華僑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華僑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2017年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依去年招生數初定為1516人(含20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1125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91人(最終的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印發的計劃檔案為準)。

 二、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注意:我校所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含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都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時只能選擇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

三、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專案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碩士中的專案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四、接收推薦免試生

歡迎獲得考生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我校,詳情請見華僑大學2017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旅遊管理(125400)、工程碩士中的專案管理(085239)、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外,其他所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關於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我校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指標20名,所有專業都面向該計劃招生。

 六、關於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我校2017年共有12個專業學位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分別為法律(非法學)(035101)、法律(法學)(035102)、建築學(085100)、電氣工程(085207)、電子與通訊工程(085208)、計算機技術(085211)、化學工程(085216)、專案管理(085239)、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和旅遊管理(125400)。

報考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網報時報考類別只能選擇“定向就業”,否則不準考。

 七、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繳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網上預報名時間(僅限應屆本科畢業生)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 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資訊有效,無需重複報名。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7. 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根據有關規定,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資訊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網上(現場確認)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必須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予考試。

八、入學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

2.初試時間: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14:3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3.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旅遊管理(125400)專業學位碩士初試設定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體育(045200)、世界史(060300)初試設定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專業初試設定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4.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101)、英語一(201)、英語二(204)、數學一(301)、數學二(302)、數學三(303)、歷史學基礎(313),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全國聯考科目為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408)、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199)、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3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4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 (397)、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497),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其他考試科目均為我校自命題科目。

5.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6.初試地點: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地點參加考試,詳見考生准考證。

7.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及方式等有關資訊詳見我校當年複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實施細則(複試前會在學校研招網和各學院網頁公佈)。

以同等學力參加複試的考生,在複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或旅遊管理(125400)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8.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複試階段進行,屆時考生須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影印件);

(3)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資格審查時還需持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影印件進行現場確認。

(5)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6)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出具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的相關證明。

九、錄取

我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複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以及檔案單位政審材料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複試、體檢、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有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我校要求的時間內轉入人事檔案。

十、違紀處罰

對於考生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並按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學制與學費

除了金融碩士(025100)2年學制外,其他所有碩士招生專業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一般不超過5年。

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學費標準如下: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24000元/全程.生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

工商管理(125100,廈門班):66000元/全程.生;

工商管理(125100,其他班):57000元/全程.生;

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公共管理(125200)、會計(125300):45000元/全程.生;

旅遊管理(125400):39000元/全程.生;

其他專業:33000元/全程.生;

以上收費標準若有變動,以福建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的為準。

 十二、其他

1.本簡章若有與教育部、福建省後續有關招生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

2.具體招生專業、培養所在校區、擬招生人數等詳見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3.為方便聯絡及後續錄取通知書郵寄,請考生在報考時務必將本人詳細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填寫清楚。

4.未盡事宜,請關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及各學院網頁通知。

5.本章程的解釋權歸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