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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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邊大學始建於1949年,是中國共產黨最早在少數民族地區建立的高校之一。曾隸屬於國務院高教部,1957年劃歸吉林省所屬。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延邊大學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延邊大學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暫按2016年國家下達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招生專業目錄上公佈的招生計劃為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擬招生計劃,僅供考生報名時參考,實際招生計劃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當年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及《延邊大學研究生招生計劃分配暫行辦法(試行)》進行調整。非全日制按2016年實際錄取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規模為基數。

2017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專業和招生人數:

專業學位類別     程式碼專業學位類別名稱招生專業領域程式碼招生專業領域名稱計劃招生人數
 
 
045100
 
 
 
 
教育碩士
 
 
045101教育管理 
 
83
045102學科教學(思政)
045103學科教學(語文)
045104學科教學(數學)
045105學科教學(物理)
045106學科教學(化學)
045108學科教學(英語)
045109學科教學(歷史)
045110學科教學(地理)
045115國小教育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095100農業碩士095110農村與區域發展18
095113食品加工與安全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程式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公共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考我校臨床學院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專業的考生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外還須滿足下列條件中的一項:

1.全日制醫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①臨床醫學、麻醉學專業畢業生均可報考臨床學院所設的所有專業;②醫學檢驗專業畢業生限報臨床檢驗診斷學、臨床病理學專業;③醫學影像、放射醫學專業畢業生限報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專業;口腔科學專業畢業生限報眼科學專業。

2.成人、自考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考生:具有《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證書》,且達到以下業務水平:獲得省級科研成果證書(前三名)或參加不少於十二門的普通高校本科進修課程學習。

3.跨專業考生:具有《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證書》,且具有三年臨床醫師工作經歷。

(四)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繳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音樂與舞蹈學(130200)專業舞蹈學方向、美術學(1304L1)、藝術設計(1304Z1)專業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音樂(135101)、舞蹈(135106)、美術(135107)、藝術設計(135108)專業領域的考生(包括應屆本科畢業生)須選擇吉林省延邊州招生辦公室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我校公共管理(125200)專業學位的考生須選擇吉林省吉林大學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預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 報考我校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為原單位定向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 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時間:登入“研招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待定。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四、報考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招生單位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後,再准予考試;未取得認證證明的考生須向招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招生單位批准後方可准予考試。

 五、初試

(一)2016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23日,考生可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詳見“延邊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網址:)。

六、複試

(一)我校根據教育部公佈的複試基本要求確定複試名單。複試時間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複試實行差額複試。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複試成績所佔權重由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複試前確定。

(三)同等學力及跨學科考生複試時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幹課程。

(四)我校將在複試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其複試及錄取資格。

 七、體檢

我校體檢工作在新生入學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統一進行。

 八、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二種。招收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享受國家少數民族照顧考生錄取類別為定向。

(三)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九、學制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為三年,其中國際商務、法律(法學)、教育碩士、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士、翻譯碩士、體育碩士、工程碩士等8個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制為二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為三年。

十、學費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一般為8000元/人/年。其中公共管理碩士學費標準為10000元/人/年,體育碩士學費標準為12000元/人/年,藝術碩士學費標準為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一般為8000元/人/年。

 十一、研究生獎助體系(僅限全日制)

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崗位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等。

(一)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按照規定統籌利用財政資金、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立,主要用於資助研究生學費和生活補貼。第一學年,研究生獎學金的評定主要依據生源結構來確定。第二和第三學年則根據研究生的綜合表現(包括學習成績、科研成果、家庭經濟狀況等,評定標準待定),每年重新評定一次獎學金。發放年限不

超過3年。學業獎學金標準與比例見表。

研究生獎學業學金標準(單位:元/年,人)

培養層次年級等級獎勵物件、比例額度
博士生博一A類應屆碩士畢業生(含碩博連讀生)1
B類其他生源0.8
博二
博三
一等10%1.2
二等30%0.8
三等50%0.5
碩士生碩一A類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應屆非定向生源(含推免生)、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985”高校往屆非定向生源0.7
B類其他非定向培養研究生0.5
C類定向培養研究生0.3
碩二
碩三
一等10%1
二等30%0.7
三等50%0.4

(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國家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用於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研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每年30000元/人,碩士生每年20000元/人,名額佔研究生總數的3 %。

(三)專項獎學金。由學校設立或由社會、企業、個人捐資設立,用於獎勵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或特定學科/專業的優秀研究生。現我校有延邊成寶獎學金、三星獎學金、寶鋼獎學金、芙蓉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

(四)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都可享受國家助學金。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按10個月足額發放。

(五)崗位助學金。包括研究生助管、助教(評定標準及待遇待定)

(六)國家助學貸款。完善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請並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

 十二、畢業生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

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三、其他

(一)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前均須仔細閱讀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有關報考條件、考試科目等方面的具體要求及說明,凡因未經閱讀而導致的差錯,我校概不負責。

(二)我校不允許學生同時攻讀兩個(或以上)不同層次的學位。

(三)我校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查詢、複試人員名單、複試成績、錄取人員名單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佈。

(四)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頒發雙證,學歷證註明“非全日制”。

(五)非全日制培養方式為假期授課。

(六)非全日制與全日制採用統一試卷。

單位程式碼:10184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郵政編碼:133002 聯絡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絡電話:0433-273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