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首都經貿大學碩士研究生報考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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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須認真閱讀本須知全部內容,凡不按本說明要求報名,造成不能考試或複試後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

2015年首都經貿大學碩士研究生報考須知

1、考生報考前應認真閱讀我校研招網上公佈的招生簡章及網上報名系統(或)上的全部公告資訊,凡因未按要求錯報、誤報或填報虛假資訊而導致無法參加初試或被取消複試資格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考條件

(1)報考我校2015年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考生,應符合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5年審計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招生簡章》、《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5年會計碩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定向)招生簡章》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

(2)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報名系統也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務必在現場確認時(2014年11月10-14日)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否則我校一律不予現場確認。(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地址見附件)

3、報考點選擇

(1)以下考生必須選擇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報考點報名:

①報考我校且在北京參加初試的應屆生;

②報考我校且符合第(3)條要求能在北京參加初試的往屆生;

③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旅遊管理碩士、審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及單獨考試的考生;

(2)報考我校的京外院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須選擇畢業院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的報名點。

(3)往屆生(單獨考試、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審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的考生除外)須選擇戶口或工作所在地報考點報考,現場確認時須提供戶籍證明或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證明,提供虛假證明資訊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錄取資格。

4、報考審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報考類別請選擇“定向就業”,正確填寫定向就業單位名稱,並在網上報名系統“備用資訊”一欄中,註明“非全日制學習,定向就業”。

5、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報名分“網上報名”(提交報名資訊、繳費)和“現場確認”(照相、確認網報資訊)兩個步驟。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在上述日期內,除“報考單位”、“報考點”和“考試方式”等資訊外,其他已提交的網報資訊,考生仍可通過輸入報名號和密碼登入網報系統,進行修改。但“報考單位”、“報考點”(即考試地點)和“考試方式”一經確認提交,將不允許修改,網上支付交納的報考費也不予退還,請考生慎重選擇。錯選報考點的考生若要正確報名,需要重新註冊、報名和交費。

(2)提交網報資訊後,必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網上支付”方式交納報考費138元/人(詳情可參閱“附件二:2015年研究生網上支付注意事項”),交費成功後,方可持報名號在規定時間到我校報考點確認網報資訊,否則報名無效。請考生務必於網上報名期間在網上支付報考費,現場確認期間一律不接受現場補交費。

(3)現場確認時間為:2014年11月10日-14日。報名程式: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查驗現場確認材料→考生確認本人網報資訊→報考點按規定採集考生本人影象資訊。

6、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報考點現場確認需攜帶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原件及影印件(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

(2)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原件及影印件(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

(3)非應屆畢業生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戶籍證明或工作單位工作證明原件、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原件及影印件(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

(4)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考生攜帶“定向考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不轉檔案的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正反面影印在一張紙上)、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研招辦留檔)、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研招辦留檔)(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

(5)單獨考試考生攜帶“定向考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發表的研究論文或技術報告的原件和影印件(影印件研招辦存檔),兩份專家推薦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研招辦存檔)(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

(6)審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會計碩士(非全日制定向)考生攜帶“定向考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原件及影印件(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

(7)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攜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原件和影印件。

(8)黨校學歷及軍隊學歷證書須攜帶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認證原件和影印件。

(9)有在讀研究生學籍的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所在培養單位開具的退學證明或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不予確認。

(10)網上報名的報名號(9位)。

7、在北京地區即“1167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報考點報名的考生,網報時必須選擇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現場確認期間一律不接受現場補交費。凡沒有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名費的一律不予現場確認。本報考點現場確認地點: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校本部(豐臺校區)。本報考點在現場確認時不再接受補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