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建設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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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建設是基層社會在黨和政府的指導下,通過調整、強化社群組織,利用社群資源,發展社群事業,促進社會進步的重點“工程”。加強社群建設,對於提高群眾生活水平、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近期,筆者與有關單位的同志一道,就加強我縣社群建設的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

社群建設調研報告

一、社群建設現狀

目前,我縣共有57個城市社群(其中城區20個,鎮級37個),47個農村社群,434個居民小組。管轄面積最大的是南城街道桐梓社群,6.7平方公里;管轄面積最小的是侶俸鎮中興社群,0.1平方公里。管轄人數(常住人口)最多的是東城街道塔山社群30560人;管轄人數最少的是少雲鎮長灘社群,338人。我縣社群經過十餘年發展,已奠定了一定基礎,社群管理體系、工作隊伍、社會服務基本到位。

(一)管理體系基本形成

全縣社群均成立了社群黨組織和社群居委會,組建了社群成員代表大會、社群成員單位議事會和社群監督委員會等,形成領導層、決策層、監督層和執行層兼備的組織體系。其中,社群黨組織在協調社群單位、開展社群服務中起著核心作用。如巴川街道各社群以黨員志願者為骨幹,採取“一幫一”的方式,為弱勢群體排憂解難。

(二)工作隊伍基本建立

全縣共有228名社群幹部。城市社群配備“五職”幹部(社群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居務助理員、文書、計生專幹),鎮級社群配備“四職”幹部(社群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文書、計生專幹),部分城市社群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一肩挑”。社群幹部中,黨員佔總數的82%;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者佔總數的29.4%。街道社群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補貼為1500元/月,其他幹部1200元/月;鎮級社群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補貼為1000元/月,其他幹部800元/月。

(三)基本服務逐步到位

全縣共建成社群“一站式”服務大廳55個,為群眾提供低保、社保、就業、衛生等服務。多數社群建立了社群警務室、圖書室等,部分社群還建立慈善超市、休息室等,如巴川街道正街社群為居民提供休息場所,南城街道桐梓社群為居民提供健身設施。部分社群聯絡縣級部門,開展文化、科技、醫療、法律等知識進社群活動。部分社群建立了幫扶救助、治安巡邏、糾紛調解等志願者隊伍,開展便民服務。

(四)城市社群文化活動多

多數城市社群成立了文化活動小分隊、健身隊等,如東方社群成立“東方藝術團”,南城社群成立“夕陽紅藝術團”,經常進社群、進居民樓院演出;利用社群廣場等公共場所,定期組織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如東城社群成功興辦了首屆社會體育運動會,受到群眾歡迎。部分社群積極開展文明建立活動,湧現出一大批文明家庭、文明樓院、文明小區。

部體來看,我縣社群建設進一步強化了城市管理,為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目前我縣社群建設尚處於起步階段,不能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

二、社群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社群居委會工作任務較重

社群是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其職責主要是居民服務。但目前社承擔了太多政府工作,除糾紛調解、扶貧幫困、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外,城市社群還要承擔“兩河整治”、“拆違”、“三整一改革”等階段性工作,並應付上級檢查、考評等,社群居委會超負荷執行特點明顯。此外,一些政府部門把工本職工作交組社群,但權利、經費、人員、指導不到位,導致工作開展難、工作效果差。

(二)辦公及服務用房不足

根據市裡相關規定,“社群組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使用面積應不低於500平方米”。目前,全縣僅有9個社群達標,大多社群用房面積不足300平方米,如截山社群辦公用房僅144平方米,舊縣鎮金鐘社群用房僅20平方米,無法滿足發展需要。縣社群用房多是利用社群內單位、企業、居民閒置舊房,建設不規範,條件較差。

(三)幹部事多酬少影響積極性

隨著城市的發展,社群管理人口增金社群居委會承擔的任務越來越生,而每個社群僅有4至6名幹部,幹部基本上處於超負荷工作狀態;社群幹部工資水平較低,養老保險每年僅400至600元,他們普遍認為工資待遇與其工作量不對等;由於部分社群幹部文化水平較低,缺乏社群工作的專業知識,導致工作效率不高。上述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四)缺乏“造血”能力

社群基本沒有“造血”能力,每年僅靠2萬元經費開展工作,沒有經濟實力更好地為民服務。僅有部分條件較好的社群,如正街、東城、龍山等社群,靠自有房屋出租和社群服務組織中介兩種方式增收,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是缺少優惠政策支援,社群發展經濟的動力不強、支撐不夠;二是社群幹部的精力主要放在事務性工作上,在興辦實體、發展經濟上缺少時間和精力。

三、加強社群建設的建議

(一)多方面為社群“減負”

在社群職責和服務物件逐漸增多的情況下,社群已不堪重負,建議充分為社群“減負”。一是政府要理順和社群之間的權責關係,進一步轉變職能,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讓社群有更多的精力為居民服務。二是在條件允許下調整社群佈局。社群合理規模一般是1000戶至3000戶,目前袁家、塔山等社群已嚴重“超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劃分社群。三是對管轄範圍廣、管理人數多的社群,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增配專職幹部,或適當增加工作經費讓社群聘用工作人員,解決事多人少的.問題。四是政府部門將工作交給社群要做到“權隨責走,費隨事轉”,並安排專業人員指導社群幹部開展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社群陣地建設

採取多元化方式,統籌解決社群辦公及服務用房不足的問題。一是將社群建設納入新城建設規劃,縣城開發區新建設社群要根據實際需要留足辦公和服務用地。二是採取加大財政投入、爭取上級補助和將部分閒置國有房屋調配給社群使用等辦法,解決老城區社群用房不足的問題。三是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區應按照每100戶15平方米的標準無償提供社群辦公和服務用房,難以落實的,應提供一定的資金用於社群辦公和服務用房建設。四是採取聯辦、有償或無償等方式,將社群內單位、企業的服務設施納入社群協調使用。

(三)整合力量共建社群

社群建設是一項大工程,僅靠社群居委會的力量遠遠不夠。應充分利用各類資源,共同建設社群。一是探索“合作共建、責任共擔”的路子,完善縣領導、縣級部門聯絡社群制度,發揮部門優勢,為社群提供人、財、物等方面的支援,解決社群無法解決的難題。二是根據社群居民需要,培育和扶持社群社會,充分發揮其在社群建設中的作用。三是鼓勵社會資金進入社群,設立社群建設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為主、社會支援為輔的多元化資金籌措模式。

(四)增強社群“造血”能力

社群經濟是深化社群建設、拓展社群服務的保障,應增強社群“造血”能力,大力發展社群經濟。一是落實上級優惠政策,出臺具體配套政策,在城建、工商、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社群大力支援,為社群發展經濟實體提供政策保障。二是以滿足社群居民生活需求為目的,大力發展社群商業和有償服務,如鼓勵有條件的社群創辦超市、茶樓、綠色網咖,為單體樓提供物業管理,為社群居民提供家政服務等,在增加社群收入的同進為困難居民提供就業崗位。三是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投資入股、合夥經營等方式,興辦服務機構,實行社群服務市場化運作。如通過連鎖經營,為居民提供購物、餐飲、保健等服務。

(五)充分調動社群幹部積極性

社群幹部在社群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應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一是建立健全社群幹部保障機制。建議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工作實績逐步提高社群幹部報酬,逐步建立完善社群幹部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和離任補貼制度,解決其後顧之憂。二是探索建立激勵機制。在招考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個人給予表彰獎勵。三是建立社群幹部培訓制度。定期對社群幹部進行政策法規、業務知道的培訓,政府部門可結合實際對社群幹部進行短訓輔導,不斷提高社群幹部的基本素質和工作能力。

(六)培育公眾參與意識

公眾參與匱乏是導致社群治理動力不足的原因,應強化公眾參與,凝聚居民力量。一是增強居民歸屬感。讓社群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權、管理權、監督權,充分調動其參與社群事務管理和建設的積極性。二是增進居民感情。經常開展鄰里聯誼會、二手物品交易、社群歌唱比賽等群眾參與性強的活動,增加居民與社群的聯絡,增強鄰里感情和互助意識。三是壯大志願者隊伍。建立社群志願服務激勵機制、志願服務儲蓄回報機制,樹立志願服務的典型,鼓勵更多人蔘與到志願服務中去。

(七)大力發展社群養老

社群養老能夠用較小的成本滿足大多數老年人的服務需求,結合我縣提前進入老齡化社會、現有養老機構無法滿足實際需要的情況,建議大力發展社群養老。可以根據社群老年人狀況,提供生活協助、特殊護理等多樣化服務。鼓勵社群創辦各類符合老年人特點的福利機構,讓老年人在社群得到更多的照料和幫助。此外,社群可試行建立“老年人醫療救助基金”,通過社會捐助等渠道籌集資金,幫助生活困難的老年人解決醫療難題。

社群建設是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同時,社群建設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困難多、責任重。只有正視社群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地改革創新,開拓進取,才能讓社群充滿生機與活力,從而有力地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