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新型社群建設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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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新型社群建設調研報告

農村新型社群建設調研報告範文(一)

為積極推進我縣的社群建設工作, 2月18日-21日,由民政局領導班子帶隊分組前往9個鎮(辦),採取與鎮主要領導座談,召開分管領導、民政辦主任、管區書記、村主任座談會,對社群建設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高青縣作為沿黃農業縣,總面積831平方公里,人口36萬,其中農村人口30餘萬人。在全縣767個村(居)中,人口在100人以下的18個村,101—200人的113個村,201—300人的172個村,301—400人的138個村,401人以上的326個村。由於社群建設工作起步較晚,受經濟條件制約,社群建設工作滯後,截至目前,全縣共規劃社群66處,其中城市社群3處、農村社群63處(含一村一社群8處,多村一社群19處)。社群工作人員62人,其中,城市社群20人,農村社群42人;資金來源除省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30萬元,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132萬元外,大部分社群建設資金和人員經費有縣財政撥付(或自籌)。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推進機制。一是整合社會資源,重點進行推進。成立了縣農村土地綜合利用建設指揮部,抽調精幹人員集中辦公,對農村建設用地進行了科學合理規劃,並集中治理空殼村、非法佔地、亂建亂蓋等。二是實行縣級領導及部門包保責任制,責任到人,現場辦公,解決一線遇到的各類重點、難點問題。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資金投入。縣政府出臺了相關土地優惠政策,並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於新農村社群建設。對節約的土地增減掛鉤指標,整村遷建的農戶,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援,為新型農村社群建設提供了政策和資金保障。

(二)堅持規劃引領,科學合理佈局。2012年初,結合我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農村社群進行了重新佈局,科學確定了農村社群建設規劃,將全縣767個村規劃為63個新型農村社群,優化了城鄉建設佈局。

(三)突出建設重點,紮實推進農村社群建設。堅持“成熟一個,改造一個,建成一個”的原則,對城中村,城邊村、鎮級中心村,拆遷村、空殼村等首先進行了社群規劃和建設。一是結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抓好城中村、城邊村社群規劃建設,如:已建成的有苗家村小區、寧家村小區、民主街社群、和平街社群、官莊社群、龍希苑小區、眾城花園小區等,正在開工建設有:建設街社群、李興耀社群、建設街社群、李官社群等。二是抓好鎮級中心村社群建設。充分發揮鎮駐地交通便利、設施齊全、人口集中的優勢,以駐地村改造為重點,吸引周邊村莊向駐地社群集聚,增強駐地小城鎮的承載功能。如青城鎮的西北街社群、遊園社群、成安社群、常家鎮的三合社群等,均已初具規模。三是抓好部分搬遷村、空殼村的社群建設。合村並居、整合資源,推進集中居住型農村社群建設。如:正在開工建設的蘆湖街道湖南社群、湖北社群、湖東社群、湖西社群、劉春社群、天鵝湖社群等。

(四)完善基礎設施,提升服務功能。一是注重抓好社群垃圾和汙水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垃圾集中收集和汙水處理,目前,在已建成的農村社群全部實現了汙水管網分流,垃圾集中處理。二是搞好社群道路、水電管網、通訊設施及景觀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達到了亮化、綠化、美化、淨化標準,徹底改變了過去“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生活環境。三是完善了社群管理服務功能。所有新型農村社群都建立健全了社群黨組織和工作委員會,設立了群眾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群團組織、物業管理等機構組織,加強了對社群全面工作的管理。

二、存在困難和問題

(一)宣傳力度不夠,認識有待提高。一是有的鎮(街道)對農村社群建設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對農村社群建設的宣傳力度不夠深入。二是部分幹部和群眾認識有偏差,瞭解掌握相關政策不夠,三是有的有畏難情緒,工作被動應付,不夠主動,等、要、靠”思想嚴重。四是部分群眾對農村社群建設的概念認識模糊,認為“搞不搞新農村與我無關、建不建新社群與我無利”的小農意識嚴重,把新農村建設當成了政府責任,缺乏參與意識和“主人翁”精神。

(二)工作進展不平衡。各鎮、街道農村社群建設進展不平衡,多數社群是從城中村、城邊村、鎮中村等率先啟動的,而邊遠村莊和經濟條件薄弱村莊的社群建設尚未破題。

(三)基礎設施和服務配套設施不夠完善。各鎮、街道都比較重視農村社群住房實體建設,認為蓋起大樓、村民入住就完成了社群建設的片面思想嚴重,對於供暖、供氣、供電、垃圾處理、汙水處理等基礎設施,教育、醫療、文化、郵政、銀行等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統籌考慮不夠或不予考慮,直接或間接影響了農民群眾日後的生產生活。

(四)社群建設資金不足。目前資金仍是社群建設的制約瓶頸,資金籌措渠道比較單一,社群建設向縱深推進存在很大難度。

三、工作建議

(一)完善組織和制度保障體系。一是建立健全社群工作組織、制度等保障體系。把社群工作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並納入縣委、縣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二是加強組織領導。縣、鎮(辦事處)要成立社群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專門辦公室,統一領導,組織本地區的社群工作,制定並落實本地區社群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各鎮、辦事處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要求,統籌做好轄區內社群規劃、建設、管理的各項工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紮實做好社群建設管理的有關工作。

(二)加強社群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健全服務機構,拓寬服務內容。根據淄博市《社群建設三年規劃(2009—2012)》的檔案精神,加強社群功能建設。一是加強和完善社群服務設施建設。到2014年底,鎮、街道辦全部建立起使用面積1000平方米(其中“一站式”服務大廳不少於300平方米)以上的社群服務中心,社群建立集辦公、黨員服務、文體活動、圖書閱覽、社會保障服務、養老服務、慈善超市、居民學校、青少年活動等場所於一體、使用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的服務中心。對社群辦公服務用房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採取政府投入、城市建設維護費列支、福彩公益金贊助、社會贊助、駐社群單位援助等方式予以解決,也可通過置換、政府調劑、擴建等手段,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整合現有社群資源,使之達到要求,產權歸政府所有。二是建立健全服務機構。凡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管理與服務專案及需社群協助完成的工作任務,由社群內的職能部門和任務單位在社群設立服務機構,配備社群協理員,落實相關經費,組織為社群居民提供服務。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由任務單位落實人員和相關經費,社群協助完成。三是拓展服務內容。圍繞居民在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救助和優撫服務、養老和助殘服務、應急救助服務、便民利民服務等5大方面實際需求,強化社群公共服務,促進政府服務職能向社群延伸,打造社群服務平臺,拓展社群服務領域,打造“15分鐘社群服務圈”。

(三)加大投入保障機制力度。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社群辦公經費、社群工作者補貼列入財政預算,並逐步提高。採取政府支援、彩票公益金幫扶、辦事處(鎮)投入、社群自籌、社會贊助相結合的辦法。二是加大對福利性、公益性社群服務的投入力度,將社群辦公服務用房納入公共設施配套建設規劃,解決社群服務基礎薄弱,資金、場地短缺等突出問題。

(四)加強社群工作者隊伍建設。一是依據淄博市社群建設三年規劃的有關規定,拓寬社群工作者來源渠道,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群工作者,根據工作量大小,因事設崗,以崗定人,建立社群工作者隊伍。二是探索建立社群工作者管理制度,將社群工作者的工作成績,特別是居民的滿意程度,作為社群工作者考核的重要依據。三是提高社群工作者待遇,在現有補貼標準基礎上,參照全縣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逐步提高社群工作者補貼標準,並按規定為其交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5項社會保險,提高社群工作的吸引力。五是建立社群協管員隊伍(目前,農村均設立了代辦員,建立起了代辦員隊伍,代辦員為義工)。按照每200戶配備1人的標準,配備社群協管員,協助社群居民委員會開展面向社群居民的.各項服務性工作,享受一定數額的補貼。其職責範圍及管理在社群兩委領導下開展工作。

(五)加強農村社群基礎設施建設。按照農村社群“十個一”標準,加強農村社群路、水、電、汙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按照不少於500平方米的要求,完善社群辦公、公益性用房為主體的社群服務中心,保證有70%的面積用於社群服務。

(六)完善農村社群服務體系。加快構建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依託、專業經濟組織為基礎、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村社群服務體系。

農村新型社群建設調研報告範文(二)

新型農村社群建設是統籌城鄉發展,轉變農民生產生活方式,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是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三農”問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根本舉措。為推進全縣新型農村社群的有序發展,近日,縣人大常委會組成調研組,先後到長山、韓店、黛溪、西董、好生等鎮(街道)進行了調研,瞭解了各鎮(街道)新型社群的建設情況,實地查看了新型社群的進展情況,並與縣直單位、部分群眾進行了座談。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型農村社群建設,把這項工作作為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鄒平的重要內容,按照“鎮駐地村向城鎮集中、壯大中心村、合併偏遠小村、保留特色村”的原則,探索了一條以新型農村社群建設促進新型城鎮化,以新型城鎮化帶動新型農村社群建設的新路子。截止目前,全縣共開工新農村社群84個,涉及129個村,建築面積312萬平方米,完成投入37.4億元。2008年,我縣被確定為首批全國農村社群建設實驗縣。按照建設模式,我縣新型農村社群建設大致可分為以下六種型別:

一是城中村改造型:按照先建設安置房、後拆遷安置的原則,統一規劃,將土地徵為國有後公開出讓,再綜合開發。如北關、黃東、黃西等19個村開始實施,建成公寓樓90棟。

二是村企發展聯合型:社群建設依託企業注資,同時為企業提供服務,實現村企雙贏。如:韓店鎮西王社群以西王集團為依託,聯合開河、小言等村建設社群。企業先期注入資金用於社群啟動,村民入住社群後,收回資金歸還企業,置換出的土地由企業優先使用,既解決農村社群建設的資金問題,也緩解企業用地緊張問題。

三是行政村整合型:對規劃不再保留的弱小村、偏遠村,實施規劃控制,引導群眾向中心村集中,由強村帶弱村、由大村帶小村,村與村合作搞社群建設。如:長山鎮光明社群由小牛、大由等6個村聯合建設;好生街道規劃建設了十大社群,每個社群輻射3—5個村,十大社群全部建成後,可節約建設用地6838畝。

四是經濟強村帶動型:由群眾出資、村集體出面組織,自發進行以公寓樓為主的新農村建設,如西董北禾社群、焦橋後三社群。

五是中心輻射型:由企業投資在小城鎮開發建設社群,以優惠價格賣給群眾,吸引群眾向鎮駐地集中,如明集鎮四季花園社群。

六是整村遷建型:對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部分村莊,實施整體搬遷。如好生街道李營村建設了7000平方米的公寓樓,64戶居民全部遷入山下新居。

二、主要做法

(一)政策引導,多措並舉。各鎮(街道)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出臺的各項優惠扶持政策,並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採取政府投入、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等多元化投融資方式,引導企業、民間資本及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新型農村社群建設。如長山鎮規定,群眾入住社群並及時拆除舊房、上交宅基地,在享受成本價購房的基礎上,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三年分別給每戶每處宅基地3萬、2萬、1萬元的補貼。同時對建成的社群服務中心,經驗收合格後,由鎮財政給予50萬元的資金扶持。好生街道規定,每建設一幢30戶以上的社群居民樓,財政補助10萬元;對達到標準的社群綜合服務中心,財政給予10萬元的資金扶持。這些政策的出臺,充分調動了農村幹部推進社群建設和農民群眾積極搬遷入住社群的積極性。

(二)科學規劃,完善配套。在新型農村社群建設中,注重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一方面,不斷推進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資源向社群延伸,全縣共建成以一站式服務中心、生活超市、農資超市等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社群服務網點560個,生活垃圾中轉箱265個,基本滿足了社群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大力加強文化娛樂設施建設,每個新型農村社群均建有“三室一點一網一廣場”社群文化活動設施(即圖書閱覽室、綜合文體活動室、文化培訓室、文化資訊資源共享基層服務點、基層黨建遠端教育網和文體活動廣場)。同時,全縣新型農村社群全部實現路通、水通、電通、資訊通。

(三)典型帶動,強力推進。縣政府及職能部門充分利用電視、網路、報紙等宣傳載體,不斷加大對新型農村社群建設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用群眾身邊的實際案例教育、引導群眾,進一步提高了群眾對新型農村社群的思想認識和建設新型社群的信心。同時,制定出臺了《鄒平縣 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城鎮社群建設工作暫行規定》,明確提出了新型農村社群建設的條件和步驟,進一步規範了建設程式。

三、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群眾認識有待提高。受傳統居住觀念影響,農村群眾形成了相對封閉的生活習慣,且入住社群後生產裝置存放的不方便,致使部分群眾對於建設新型農村社群的積極性不高。同時,因社群生產生活成本相對較高,加之數萬元的樓房搬遷資金,部分低收入群眾難以承受,也制約了社群建設的順利推進。

(二)規章制度落實有待加強。《關於進一步規範城鎮社群建設工作暫行規定》等規章制度提出了明確要求,新型社群要堅持先拆後建的原則,手續完備後方可開工建設。但在實際工作中,受“先拆”群眾安置壓力大等因素制約,社群建設多為“先上車、後買票”,先建後拆,在手續不完備情況下開工建設,導致後期因“拆遷難”等因素,出現低水平重複建設、“一村變兩村”等不良現象。

(三)社群建設資金缺口較大。資金短缺仍是新型社群建設的制約瓶頸。目前,新型社群建設的資金籌措渠道相對單一,大部分靠建設方墊資,同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週期較長,資金到位慢,財政扶持資金有限,難以彌補新型農村社群建設的資金缺口。

(四)社群建設土地協調難度大。在國家嚴格的土地政策面前,建設用地難就成為新型農村社群建設中難題。國家雖然給有"增減掛鉤"土地週轉指標,但一方面由於"增減掛鉤"專案審批時間長、指標少,遠不能滿足我縣新型農村社群建設用地需求。另一方面,不少村民個人利益至上,還存在一些小農意識和傳統觀念,拆舊還耕工作難度大,進度慢,使"增減掛鉤"政策難以適時充分發揮作用。

四、幾點建議意見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推進機制。要加強對新型農村社群建設的領導,健全完善聯席會議、一事一議制度和社群建設進度通報等制度,儘量減免各種規費,簡化辦事程式。要明確各級各部門的具體責任,形成“政府統籌推進、部門協調配合、鎮(街道)和村積極運作、農民參與聯動”的工作推進機制。同時,要加強新型農村社群黨組織建設,成立社群黨組織,由責任區黨書記或從合村並居的村(居)黨支部中選拔優秀人員擔任社群黨組織負責人,加強對社群的管理和服務。

(二)強化資金統籌,形成多元投入格局。要發揮財政資金引領作用,形成“政府引導、群眾參與、市場運作”的多元化投資體系,充分引導企業、民間資本參與到新型農村社群建設中來。要做好增減掛鉤和土地出讓等融資方式,在符合相關政策的前提下,儘量縮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資金兌現時限。同時,各鎮(街道)要認真研究省、市、縣制定的資金、信貸等優惠扶持政策,積極做好對接工作,最大限度的用活、用好各項扶持政策。

(三)完善政策扶持,積極破解土地難題。要探索完善新型農村社群建設土地政策,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健全土地調整置換及金融互助等方面的各項配套政策,用足、用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將新型農村社群建設用地全部納入農村土地整治規劃和土地整治專案規劃,從土地流轉、土地入股、土地綜合整治、用地指標週轉及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水平等方面入手,破解用地瓶頸和拆遷難題。

(四)制定發展規劃,做好設施配套服務。在全縣城鄉一體化規劃基礎上,各鎮(街道)要立足實際,因地制宜,做好農村新型社群建設詳細規劃及養老、醫療、計生、交通、環衛、金融、信貸、社會救助、生態環境保護等各項專業規劃。要堅持以人為本,對農村社群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休閒娛樂、綠化美化等通盤考慮,堅持同步規劃、同步推進,努力建設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服務配套的新型農村社群。同時,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精品意識,嚴格落實建設管理程式,加強工程質量監管,確保把新型農村社群建成“民心工程”。

(五)加強監管力度,促進社群規範建設。要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城鎮社群建設工作暫行規定》對新型農村社群建設的要求,加大對社群建設房屋拆遷、用地指標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力度,切實避免“先上車、後買票”、“一村變兩村”的不良現象,促進社群建設規範化、制度化。要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序推進”的原則,引導條件成熟的村莊先行啟動,嚴禁強推硬上、“一窩蜂”。同時,要根據“宜樓則樓、宜房則房”的原則,打造符合自身實際的社群建設模式,避免“千區一面”。

(六)推動產業發展,轉變生產生活方式。要充分利用居住方式變化對生產方式形成的倒逼機制,出臺優惠發展政策,推進農村土地有序流轉,鼓勵、引導農戶將承包地以入股、轉包等形式向合作社和種養大戶流轉,大力發展高效種植業、生態林業、現代畜牧業和休閒觀光農業,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和規模化經營。同時,要強化技能培訓,吸引勞動力就近到產業聚集區工業企業就業,扶持群眾從事二、三產業,幫助社群居民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