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關於2017年碩士生招生複試基本分數線與有關事項的通告
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複試和錄取工作即將開始,北京大學將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精神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復試與錄取工作。現將2008年碩士生招生複試基本分數線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組織管理工作
1、 複試和錄取的規則及複試基本分數線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擬定。
2、各學院(系、所、中心)成立複試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複試與錄取工作。
3、各學院(系、所、中心)組成若干專家複試組進行復試。
二、複試基本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我校按照統考生、單考生、聯考生等不同型別分別制訂複試基本分數線。考生能否進入複試還須達到各院系按差額複試的比例所規定的各項單科成績和總成績。複試基本分數線如下:
1、統考:
考試科目 學科門類 | 外語 | 政治 | 數學 | 專業課 | 總分 |
哲學[01] | 50 | 50 | 90 | 90 | 350 |
經濟學[02] | 55 | 55 | 90 | 90 | 370 |
法學[03] | 50 | 50 | 90 | 90 | 335 |
教育學[04] | 50 | 50 | 180 | 340 | |
文學[05] | 50 | 50 | 90 | 335 | |
歷史學[06] | 50 | 50 | 180 | 310 | |
理學[07] | 50 | 50 | 90 | 90 | 310 |
工學[08] | 50 | 50 | 90 | 90 | 310 |
管理學[12] | 50 | 50 | 90 | 90 | 350 |
2、 單考(含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骨幹計劃:
複試基本分數線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另行確定。考生可向相關院系或研招辦查詢。
3、工商管理碩士聯考:
A線:二門聯考(英語、綜合能力)總分不低於205分,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60分,綜合能力單科成績不低於120分。符合A線考生全部具有複試資格。
B線:二門聯考(英語、綜合能力)總分不低於185分,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於55分,綜合能力單科成績不低於110分。符合B線考生,經光華管理學院MBA指導委員會集體討論後擇優給予複試機會。
4、法律專業碩士聯考:
聯考總分不低於365分,政治不低於55分,英語不低於55分,專業基礎課不低於90分,綜合課不低於90分。能否進入複試還須達到各院系(北京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國際法學院)按差額複試的比例所規定的各項單科成績和總成績。
5、軟體工程碩士:
1)雙證(授予北京大學軟體工程碩士、電子與通訊工程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①報考北京大學理工科院系的考生,外語、政治不低於50分,數學與專業課不低於80分,總分達到300分以上。
②報考北京大學經濟、管理類專業的考生(需具有數學考試成績),按照相關學科門類的複試基本分數線,外語、政治下降5分,數學與專業課不低於85分,總分下降15分。
2)單證(授予北京大學軟體工程碩士學位證書、電子與通訊工程碩士學位證書):
報考全國重點大學計算機相關專業、經濟、管理、藝術設計類專業的學生,分數達到國家所規定的複試分數線。
6、少數民族考生政策:
根據教育部關於少數民族考生的政策,對於現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的少數民族在職考生,並在畢業後仍回原單位工作的,其複試基本分數線中單科降低5分,總成績降低20分。
三、複試的具體要求
1、複試將於2008年3月下旬進行。我校對取得複試資格的考生,由各院系根據考生網報時提供的本人通訊地址寄發複試通知書,如果地址發生變化,請考生直接與院系聯絡。考生複試時需攜帶複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2、複試階段除部分院系將加試專業課筆試外,主要考核學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3、實行差額複試。具體比例由各學院(系、所、中心)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的'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
4、在複試階段將進行外語聽力考試和MBA考生的政治科目考試。考試時間為3月22日上午,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將於3月20日在研究生院招生網頁上公佈,請屆時查詢。
5、考生在接到複試通知書後應按要求提交可以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各種背景材料,包括成績單(非應屆生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章)、個人陳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頁下載)、科研成果等以供專家複試組參考。
6、各學院(系、所、中心)的複試規則和擬複試名單經批准後公佈。
四、資格審查
1、各學院(系、所、中心)在複試階段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2、複試考生須提交報名登記表(登入北大研究生教育招生網列印《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最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僅限往屆生)或學生證。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供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一篇以上)。
3、推薦免試生無須參加複試,但要進行資格複審,通過者方可被錄取,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由學生所在學校本科教務部門按本科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相應手續。資格複審的主要內容是:
1)、須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薦免試初取資格後,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資格至入學報到之日未受過任何處分;
五、錄取
1、考生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名次為準。
2、複試成績不及格的考生不能錄取。
3、各學院(系、所、中心)經批准後公佈擬錄取名單。
六、調劑錄取
1、教育部將於4月初公佈全國複試分數線。對於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複試分數線和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持其它院校研招辦開具的正式調劑接收函辦理有關轉檔手續。
2、未達到統考、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全國複試分數線的考生,和參加單獨考試考生的報考材料不能轉寄其他院校。
七、體檢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註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後,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新生住宿
按照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