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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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6年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招生章程已公佈,本章程包括了招生計劃與專業、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等內容,具體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2016年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

二、招生程式碼:國標程式碼12657,湖南省程式碼4735

三、辦學地點: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城東高專路2號

四、辦學層次與型別:

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是由湖南文理學院舉辦,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歷教育資格的獨立學院。

五、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成立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關於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院招生錄取原則和規程,領導招生錄取工作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成立芙蓉學院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程監督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芙蓉學院招生就業部為芙蓉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招生工作。

六、招生計劃與專業:

2016年,我院共設有漢語言文學、英語、法學、日語、思想政治教育、市場行銷、國際經濟與貿易、旅遊管理、數學與應用數學、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生物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電腦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通訊工程、土木工程、城鄉規劃、建築電氣與智慧化、機械電子工程、音樂學、舞蹈編導、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體育教育等25個招生專業,面向全國2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將通過各省(市、自治區)的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佈。

七、學歷學位證書:

學生畢業時頒發湖南文理學院芙蓉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芙蓉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八、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志願先後、分數高低擇優錄取。

2.大學聯考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劃定的獨立學院批次錄取分數線。

3.學院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4.各專業錄取不限定男女人數比例。

5.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標準”。

6.報考我院音樂學、舞蹈編導、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統考成績為準。錄取時按專業志願優先,總成績(專業+文化)高低排序錄取。若總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

7.學院所有新生錄取均通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網路系統完成。

九、收費標準:

學院嚴格按湖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2015年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每生每年16000元;音樂學專業每生每年14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行銷專業每生每年12650元;通訊工程、土木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年12880元;其它專業每生每年10800-11200元。

2.住宿費每生每年1000-1200元。

(2016年收費標準以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的為準。)

十、聯絡方式: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城東高專路2號

郵 編:415000

電 話:0736-7186057(兼傳真) 0736-7186059(兼傳真)

0736-718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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