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聯考招收軍校生和國防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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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6年浙江大學聯考招收軍校生和國防生通知已釋出,軍隊院校、國防生實行傳統志願錄取,考生網上填報志願時間:第一批提前為6月26日至27日;第二批提前填報志願時間按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工作的通知》執行,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培訓網!

浙江大學聯考招收軍校生和國防生通知

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中國人民解放軍浙江省軍區司令部關於做好

2016年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人武部,各有關軍隊院校、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關於做好2016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軍訓〔2016〕83號)等檔案精神,我省2016年軍隊院校、武警部隊院校(統稱軍隊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國防生,實行統一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和提前錄取的辦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計劃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軍隊院校:國防科學技術大學、解放軍資訊工程大學、解放軍理工大學、陸軍軍官學院、解放軍電子工程學院、解放軍後勤工程學院、軍事交通學院、第二軍醫大學、第三軍醫大學、裝甲兵工程學院、陸軍航空兵學院、海軍工程大學、海軍航空工程學院、海軍大連艦艇學院、空軍工程大學、火箭軍工程大學、武警工程大學、武警警官學院、武警後勤學院。

今年在我省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郵電大學、合肥工業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華東交通大學、南昌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南師範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中山大學。

各院校具體專業招生計劃,在6月份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統一公佈。

二、報考條件和填報志願

軍隊院校、國防生的報考條件為:1.普通中學應、往屆高中畢業生;2.年齡不低於17週歲、不超過20週歲(截至報考當年8月31日);3.未婚;4.符合軍隊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等相關標準。

軍隊院校、國防生實行傳統志願錄取,考生網上填報志願時間:第一批提前為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第二批提前填報志願時間按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工作的通知》執行。考生在每批次中分別可填報五個志願,另設服從志願,每個院校志願下可填三個專業志願和專業服從志願。

各報名點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願的技術指導,引導考生根據報考條件特別是身體條件準確填報。考生網上填報志願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因考生填報錯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

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工作,是軍隊院校、國防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環節,其結果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作為考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該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負責組織。省教育考試院在分數線以上,依照各院校招收男、女考生計劃數的3倍向省軍區招生辦提供政治考核、面試、體檢考生名單。部分院校的報考生源未達到招生計劃數3倍時,從未納入軍檢範圍且服從院校志願調劑的高分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適當擴大參加軍檢考生數量。

政治考核由各縣(市、區)人武部組織,以教育部、公安部、原總政治部《關於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1號檔案)為依據,把考生的現實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調查瞭解清楚,重點掌握考生的入伍動機、現實表現、社會交往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隨遷子女考生政治考核由畢業中學所在縣(市、區)人武部負責協調,由戶口所在地縣(市、區)人武部作出鑑定。

省軍區招生辦負責按統一規定程式對考生進行面試。軍隊院校面試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面試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體檢由省軍區招生辦統一組織,按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在網站公佈軍檢時間地點,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查詢是否參加軍檢,同時通過縣級招生辦及有關中學通知考生。省軍區招生辦擬製軍檢工作手冊,明確軍檢工作流程、標準條件、複議程式、申訴渠道、結論查詢等,並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佈,考生可從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或在軍檢現場領取。

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的具體辦法詳見《浙江省2016年軍隊院校、國防生招生政治考核、面試和體檢工作細則》(附件2)。

四、錄取

軍隊院校、國防生錄取時間:第一批院校為7月上中旬;第二批院校為7月下旬(具體時間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錄取工作程序執行),實行遠端網上錄取。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願,按院校招生計劃數的110%(第二、三、四、五志願和服從志願投檔比例為缺額計劃的100%),分男、女從高分到低分向院校提供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考生的電子檔案;招生院校可在浙江教育考試網()查閱網上錄取程式和操作指令提示,根據檔案和招生章程規定,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一、二、三、四、五志願和服從志願投檔後,各院校招生生源仍不足時,省教育考試院會同省軍區招生辦,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向社會公佈缺額計劃,公開徵求志願,由縣級招生辦和有關中學通知已取得該批次政治考核、面試、體檢合格且未被錄取或預錄取的考生填報徵求志願,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願按缺額計劃的100%、分男、女從高分到低分向學校投檔。

投檔錄取過程中,招生院校與省教育考試院對考生退檔意見不一致時,由招生院校填寫《退檔申請單》,詳細說明退檔理由和政策依據,省教育考試院提出複審意見。若雙方意見仍然存在分歧,由全軍招生辦會同教育部有關部門作出最終裁定。

五、加強領導,做好宣傳工作

軍隊院校、國防生招生,事關軍隊、國防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各設區市、縣(市、區)招委、人武部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落實,並廣泛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各有關軍隊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工作條例》和《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確保招生質量。各中學要全力支援和協助有關軍隊院校和招收國防生的普通高校開展宣傳工作,認真解答考生關心的問題,積極鼓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考生報考。各有關部門、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統一制定的招生程式和公佈的招生計劃,堅決杜絕違規招生;一旦發現弄虛作假行為,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