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學習方法學法指導四階十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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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予方法階?

八年級學習方法學法指導四階十四式

達爾文說:“最有價值的知識是關於方法的知識。”實踐證明,傳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學生一旦掌握了開啟知識寶庫的鑰匙,便受用終生。在實踐中,授予“點金術”可以根據各年級、班級、學生學段的不同學情,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1.集體授課式。在各學期開學之際,特別是低年級開學之際,教師根據年級、單元、課文實情,抽出一定量的時間在課堂上介紹學法,如怎樣適應新環境,怎樣制訂新計劃,怎樣預習、聽課、筆記、作業等,從而在巨集觀上讓學生把握學習規律方法,掌握一些基本的“學習規範”,減少學習過程中的盲目性。

2.資料介紹式。即借校刊、班級、黑板報、講義等媒體,分層次向學生介紹學法,使學生在課外儘量多地涉獵學法知識,瞭解方法技能。如每月的校刊可安排學法指導專欄,定期介紹一些實用的學法系列;每期的黑板報可摘錄部分實用的學習經驗;還可印成講義集中介紹。這種方式適於在中等年級間進行。

3.專題講座式。教師可根據學法內部體系組成若干個專題,抽出部分時間在高年級學生間進行專題講座(如《應試六法》),並佐以具體詳實的事例以加深學生印象,既可彌補平時指導的零打碎敲之缺憾,又能聯絡學生實際進行鍼對性指導,講了就有用,用了則有效。

4.討論競賽式。可就某學法的運用組織學生開展討論,比比誰的學法最快速有效;可舉辦“學法三分鐘演講”、“大學聯考複習法辯論賽”;也可讓成績優秀的學生或上屆會考大學聯考狀元前來介紹自己的成功經驗……討論者、辯論者、演講者能強化自己的認識,使自己掌握的學法得以系統化,其他學生也從中獲得了寶貴的間接經驗,更好地指導自己的學習實踐。

5.個別輔導式。對部分基礎差、學習不得法的學生,教師可發掘他自身的志趣、特長、愛好等優勢,不厭其煩地與其個別談話,進行當面指點,具體指明學習程式環節,具體介紹聽講、記憶、觀察等學法細則,並助其擬定計劃,促其自思開竅,引其升堂入室。

二、示範指導階?

葉聖陶先生說:“凡希望學生去實踐的,教師一定實踐;凡戲戒學生不要做的,教師一定不做,也就是說,‘身教第一’。”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教師要時刻不忘“導師”的職責,以身示範,身教言傳,通過對單元中講讀文的深入剖析,不僅把課文的內容輸送給學生,促其“學會”,而且把如何讀這類文章的學法規律傳授給學生,促其“會學”,讓他們明事曉理,理解方法的本質,掌握方法的'要點,為“反三”遷移、觸類旁通奠定基礎。“示範指導”的方式可具體為:?1.身教言傳式。教師可將自己作為“模特兒”,向學生介紹自己如何講求學法,摸到竅門、取得成功的經歷和體會,使學生感受學法的神效,激發起掌握新學法的積極性。此外,教師還可把自己亮進去,將自己如何初讀文章、揣摩品味、雕章琢句的思維方法、過程演示給學生,帶領學生入門臨境,追隨老師完成一次成功閱讀的全過程。如此,學生得以潛移默化,自然追隨老師學習和運用學法。

2.教學滲透式。教師可結合課文具體內容,改革傳統的以“教”為核心的課堂結構,設計以“導學”為核心的課堂結構,使學法指導滲透於課堂教學活動中,為“怎樣學習”導向,以形成教與學的同步推進。此時老師須注意準備學法,提示學法,暗示學法要求,設計學法訓練,多解析,多點撥,讓學生既知曉一定量的語文知識,又接受具體可感的學法指導,一課多得,得得相連,再組成一整體。如教師指導學生釋詞時,可解剖麻雀,介紹拆析合意法、比喻取意法、引伸定義法、語境取意法、反義釋意法等。這種示範指導針對性強,便於學生即時通過實踐來掌握,化為學習能力。

3.指點矯正式。學法指導尤需要教師為學生排憂解難,扭偏糾錯。當學生因學力、基礎、思維等問題出現“學法訊號暫時中斷”現象時,教師則快速反應,側重解決“應怎麼辦”問題,為學生思維槓桿提供支點,思維線路搭橋鋪路,因勢利導,將學法內涵具體化,導學生步入“又一村”之境,如指點學生按“定向→質疑→討論→解疑”四環節操作即可解決難題。當學生有著不良學法(如記筆記主次不分)和不良習慣(如不復習課本就做作業)時,教師要指點迷津,治病於已然,側重解決“不該怎麼辦”問題,引導學生對症下藥,糾正偏差,並以嚴格的監督檢測制度來矯正學生不良習慣。只有這樣,技能技巧才能在學生心靈中生根。

三、自悟遷移階?

蘇霍姆林斯基認為:“讓學生通過自己的努力去理解的東西,才能成為他自己的東西,才是他真正掌握的東西。”學法指導是送給學生一根柺棍,讓他們自我歷練,遷移知識,領悟規律,“跳一跳摘果子”。這一階,需要老師開闢學生“悟”的渠道,更需要讓學生髮揮主動性,能動感悟、理悟、情悟、行悟。它包括:?1.教材導“悟”式。教材各單元前有“單元提示”,各課文前有“訓練重點”、“預習提示”(或“自讀提示”),課文後有“思考和練習”,這就說明教材明確告訴了學生“學什麼”和“怎樣學”,學生可據“提示”或“練習”提供的思路、要求、方向,去確定學習目標、重點、方法,通過目視、耳聽、手寫,腦想等完成資訊的輸入、處理和輸出的全過程,在處理學習各環節的過程中領悟學習方法,形成學習習慣,提高學習效率。

2.學中求“悟”式。學法的領悟可從大量的學習實踐中去實現,教師可將課堂構成“塊狀”(實踐證明,形成結構的事物或知識能讓人易於記住和運用),學生則主動接觸、捕捉、感悟,開通訊息交流通道,遷移技能技巧,做到“疑難能自決,是非能自辨,鬥爭能自奮,高精能自探”。

3.常規得“悟”式。學法指導可在學生每天的學習行為中周而復始乃至螺旋式上升,形成一種學習勢能、學習習慣。教師要使學生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就要幫助學生擬定一些學習常規(如預習常規、上課常規、複習常規等),讓學生按常規學習以養成學習習慣,促使正確學法的逐步積累與感悟。如學習自讀文按“讀查思寫”四字常規依次定向操作,就促成了圈點法、查閱法、釋疑法、筆記法等學法的積澱與頓悟。這樣周而復始的常規歷練,便可啟思育能,對學法“得其要旨”、“知其意味”。

四、運用創造階?

學法指導的最終目的是讓學生掌握並創造性地運用學法,讓學生依據自己興趣、個性、追求上的特點,才智、勤奮上的特點,基礎、目標上的特點等,加以實踐、選擇和創新,自覺完成“喜歡→啟用記憶→調動經驗→領悟→概括化→具體化→創造”等一連串過程,大膽探求,勇於質疑,萌生新思想、新觀點、新行為,以自覺、自由、自知的探索性和創造性的意志行為來提高學習效率,真正做到“人如果學會了駕馭自己的智力,駕馭自己的認識,駕馭自己的感情,他就從一個自在的人變成自為的人了”(魏書生語)。這一階內容更豐富,價值更高:1.綜合調控式。中學生往往因基礎差、時間緊、情緒起伏不定,自控力較差,學習顧此失彼或亦步亦趨。這就需要教師指導他們能正視自己,學會綜合調控:控制自己的情感,加強修養,抑制焦慮,知難而上;控制自己的學習目標,相機調整自己的人生座標,調整有關學習的條件、速率和途徑等;控制自己的言行,制定合理的計劃、規則以自我約束,養成好的習慣;尤其要統籌時間,制定整學期乃至每月學習計劃,利用整塊時間集中攻關,利用零星時間閱讀書籍,利用“頂峰期”記憶、練習、複習等,早起後用背誦法,晚睡前用學習內容再現法、不留債務法。誠如此,情緒穩定,目標專一,程式科學,頭腦清晰,各種學法“從心所欲而不逾矩”,學習效益當然最佳。

2.學法選擇式。中學生由於其習慣、志趣、經歷、經驗、注意力、思維力、自學性等各不相同,不同學生使用同一學法,有時會產生不同效果,因而每人應參照自身條件,揚長避短,對眾多法式各取所需,巧加組合,重新拼湊,碰撞、延伸,以達到學以致用之境。如基礎差性格內向的學生可選用基礎性學法,像興趣啟用法、志向專一法、時間統籌法、拾遺補缺法、定期反饋法等;外向型性格的學生可選用通用性學法,像情感自探法、計劃學習法、深思慎取法、列表圖示法、綜合歸納法等;成績好的學生可選用創造性學法,像發現法、想象法、質疑法、比較法、資訊交合法、閃光捕捉法、思維逆反法等。如此則差生上進,中等生進步,優生更優,各得其所,各顯其能。

3.區域性細化式。有的學法是各學科、同一學科各環節通用的學法,對此學生可在教師指導下,既把握巨集觀,更制定微觀措施,重點突破某些肯綮處,把具體而微的學法廣泛運用於字詞句篇語修邏文範疇中,把通過驗證後認為合理可行的學習規律原則,運用於新的學習材料與環境中,衍生出新的具體的學法系列,解決新的問題。如有的學生偏愛比較法,教師可助其予以具體化,細分為求同法、求異法、求同求異法、正誤法、中外法、古今法、聯絡法等。學生經過自我探索、概括、創造,將個別零散的經驗上升為不求全面、但求實用的學法系列,無疑能受用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