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規學習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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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對人生或者事物有了新的思考時,有這樣的時機,要好好記錄下來,通過寫心得體會,可使我們今後少走彎路。那麼好的心得體會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法規學習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法規學習心得體會

建築法規學習心得體會1

通過本學期對《建設法規教程》的學習,瞭解到土木是個很廣泛的學科,不僅有建設工程類、管理類,工程經濟類,還有各種工程法規等,增強了我對土木的認識,有助於培養既懂技術又懂管理法律的綜合型人才,《建設法規教程》是用來規範各種土木工程建設活動的法制系統,作為鐵道工程的一份子,越發讓我的認識到它在建設活動中重要的規範作用。

建設法規涵蓋了工程項建設全過程所有法律環節和內容,包括工程建設程式法規,城鄉規劃法規,土地管理法規,建築法法律制度,工程建設執業資格法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律制度,建設工程發包與承包法規,工程建設標準法律制度,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等。從這些內容可以看出建設法規課程有跨學科性,學科知識抽象性的特點。建設法規課程作為工科類專業開設的一門“文科”課程,與建築類學生以往所學知識中經常出現公式、數字、圖片等較為直觀的靈活應用型課程內容不同。建設法規課程中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程式等相對枯燥、抽象的教學內容。

近年來。迫於學生就業的嚴峻形勢高校教學過於注重培養學生的應用型能力而忽視學生備方面綜合素質培養已成不爭的事實,反映在建築類專業學生培養上,各高校普遍注重對學生學術,專業設計技能訓練建設法規課程有助於提高學生今後從事建築類行業的法律意識,培養專業法律素質,然而各高校普遍存在建設法規課時較少且開課學期較後等問題,體現出對該課程的不重視。

但是近來對土建類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規定中,第四條和第六條都明確規定: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都必須設定《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建築法規和建築活動的關係日益密切,更好的規範了建設行為,為人們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隨著我國建設行業的迅猛發展,國家陸續出臺了大量規範和管理建設行業的法律法規,高等院校建築學專業、工程管理專業、土木工程專業等建築類專業也都陸續將建設法規門課程納入學生在校期間的修讀課程。

建設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行政機關制定的、旨在調整國家及有關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之間在建設活動中或建設行政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統稱。它也在各個方面發揮著作用。它詳細規定了哪些是必須所為的建設行為,哪些是禁止所為的建設行為;它保護符合法律規定的一切建設行為;它同時對那些違法建設行為作出適當的處罰。

建築法規和建築活動的關係日益密切,更好的規範了建設行為,為人們的生活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建設法規是指國家權力機關或其授權行政機關制定的、旨在調整國家及有關機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之間在建設活動中或建設行政管理活動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統稱。它也在各個方面發揮著作用。它詳細規定了哪些是必須所為的建設行為,哪些是禁止所為的建設行為;它保護符合法律規定的一切建設行為;它同時對那些違法建設行為作出適當的處罰。近年來,由於市場的不規範和缺乏明確的法律制度,建築領域裡的每一個環節都存在著嚴重危機:工程款拖欠現象十分嚴重,施工企業在建成一座座高樓大廈的同時,往往因為建設單位拖欠奇絕工程款而深深困擾,從而給本來已經經濟十分緊張的施工企業雪上加霜。

最後使得民工受罪:“沒有資金爭著上,有點資金全面上,有了資金也不給,逼著企業先墊上”,層層經濟壓力最後轉移到了民工身上,這是造成民工工錢被拖欠的一個重要原因。無序的掛靠,轉包及承包也存在著好多不合法的現象,還有由於我國的監理制度起步比較晚,工程監理單位更是存在著很多的問題,這些無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毫無疑問,《建築法規》的出臺可以解決以上這些現象,從而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

另外,可以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約擔保。為了使建設單位即發包方一開始就能夠及時支付工程款,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由發包方對應付的工程價款提供相應財產作為擔保,也可以由第三方來提供擔保,擔保的方式可以是連帶責任保證。這樣將來萬一發包方無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時,承包方即可用發包方用以擔保的財產來清償債務,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從而使承包人的風險儘可能地降到最低。其次,要正確運用、行使對建設工程的法定抵押權。根據《建築法規》及《合同法》規定,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的要回拖欠款。再者,可以通過提起代位權訴訟保護承包人的合法利益。過去承包人在承接完建設工程後,發包方往往以其對外債權收不回來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對此承包人往往無計可施。而新頒佈的《合同法》對債務的保全中的代位權訴訟作了明確規定,這就從法律上明確賦予了承包人代位求償的權利。

最後,在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可以予以強制執行。我國有關法律通過執行程式中的司法救濟手段對承包方的利益進行了保護——只要發包方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法院就可以追加其為本案的被執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債務。我覺得誠信缺失是造成工程款拖欠的重要原因。我們不僅僅要用法律來防範和治理失信行為、更要依靠良心和信念來支撐誠信制度,維護良好秩序的屏障。因此我建議在建築業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體系系統,將企業身份、工程質量安全和服務情況等資訊記錄在案,打造“誠信建築”,通過市場主體之間的相互制約關係來完成市場主體行為的互相約束和自我約束,這將大大緩解由於供大於求造成的嚴重不公平交易、拖欠工程款、惡意壓價等行為。最後,通過立法來確保工程保險和擔保的事實。建築與法律都在實踐與研究中獲得了新的生命,不斷地更新、超越和創造自身的價值之維。在現代社會裡,法律更是在建築市場中記著不可估量的監督和規範作用,協調整個建築市場的有效運轉,促進建築行業的健康發展。

作為從事建築行業的我們更要充分認清《建築法規》的重要性,不光是我們為了考取註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更是為了以後它在我們從事建築行業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一個合格的建築師不光是要設計好的圖紙,更要合理建築規範,保證工程建築質量和安全,真正的為公民的切身利益著想,以建築法規來指導自己的建設行為。我在上課時聽到老師講解一條條建築法,對我們國家在建築方面法律制度的健全感到高興,可是現實生活中的真的在按照法律規範執行那些法規嗎?又真正有哪些人瞭解懂得這些法規呢?我們遇到麻煩時真的用這些法規來維護自身的利益了嗎?如果不是寫這篇作業,也許我都不會了解這些規定,也不會知道如何利用法律要回工程拖欠款,可是原本不瞭解這些法規的人又何止我一個呢?如何讓建築法規普及,讓更多的人瞭解它,運用它,更好的發揮它的規範作用,恐怕是我們法制機構要完善的方面了。

建設法規中提到實行建設監理制度是我國建設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是我國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國際交往日益擴大的結果。目前業主、施工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對實行工程監理的意義及其重要性缺乏認識,對監理的地位及與各方的關係認識模糊,業主認為監理人員是自己的僱員,必須為自己的利益服務,按自己的要求辦,施工單位認為監理人員是業主利益的代表,是為業主服務與說話的,不把監理人員當作獨立的第三方看待,質量監督機構又認為監理人員代替了自己的職能,因而忽視了對工程質量的監管,由於以上的模糊認識,使工程建設各方在關係的協調上不順暢,監理人員的決定不能實施,監理人員的意見不能落實,監理效果不夠理想,工程質量監督出現漏洞,當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時,容易出現互相推委扯皮的現象。因此建設專案各方及質量監督機構必須認識到在我國過去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下,由於責、權、利不明確,投資失控、進度失控、質量失控的現象不斷出現,造成了許多釣魚工程、高投入低效益工程和只有開工、沒有竣工的長尾巴工程,浪費了大量的建設資金,使建設專案喪失了許多發揮效益的好時機,造成了很大損失。通過十多年的監理實踐,證明實施工程建設監理是降低工程造價、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工程質量、減少投資浪費的有效措施。

在建設法規中我深深意識到,作為一名合格的土木工程建設人,我們不僅要學習建設法規,更要好好的學習,多學習,我覺得作為大學的一門課程,建設法規課程的安排還有很多不足。

第一;內容多、學時少。

建設法規課程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很多,而且每一部法律法規的內容也特別得多,課程內容龐雜。法條枯燥涉及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用地、都市計畫、建設監理、房地產管理等內容。如《合同法》共428條。建設法規作為一門課程,有的專業是必修課程,有的專業是選修課程,不同的學校所安排的學時也有所不同。不過一般在32學時左右,其學時是有限的,在課堂上不可能將每一部法律法規的條款全部給學生講解。因此很多知識點也只能做到蜻蜓點水,造成學生理解法規也很膚淺。而且教師授課如果只是單純地講解法條,課堂氣氛沉悶,學生會覺得枯燥無味,上課也不認真甚至曠課率也會上升。作為授課老師的感觸來講,自己辛勤備課卻無學生欣賞,嚴重地挫傷了教學積極性。因此如何吸引學生注意力認真聽講也成為授課教師頭痛的問題。

第二;作為我們大學生,法律基礎差,教學難度大。

建築專業類學生學習建設法規課程,是一種跨專業和學科的學習。無法律基礎知識的積累,直接進入建設法律和法規的學習對工科類學生而言勢必是一個挑戰。加之內容抽象,學生很容易感覺枯燥無味,產生懶惰和厭學心理。

第三;傳統考核方式不利於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大學傳統的考核方式主要是期末的閉卷考試為主。如果建設法規課程採用該種方式就會產生一些弊端,比如學生就會死記硬背法條,或者平時上課經常曠課而到臨近期末就打突擊等。這樣學生表面上考及格了,實際上他們對所學的知識只是過眼雲煙很快就忘記了。所以在如何考核學生成績上也需要授課教師動腦筋思考該問題以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為了培養國家綜合性全能人才。我提出建議:

改進案例教學,重視學生參與,教與學是一個互動的過程,如果只是教師在講臺上對學生滿堂灌,忽視了學生的迴應,那麼教學效果就會大打折扣。因此授課教師必須花心思思考如何激發學生的參與意識。當然實施案例教學對建設法規課程是必要的。針對教材案例缺乏的實際情況,任課教師需要花時間博覽全書,儘量尋找相關參考書籍來充實案例教學。當然也可以利用網路尋找一些相關的案例資料、圖片和視訊來豐富案例教學內容。案例教學不在乎學生所答結果的對錯,而更在乎學生的積極思考和參與,反而哪類有爭議的案例更能促進學生的學習和反思。

實施全過程案例教學。在教學過程中必須採用案例教學法才能收到較好的效果。但是由於建設法規體系包含工程專案建設的全過程,而一般教材的編排順序與此過程並不一致,案例教學過程中對案例的介紹相對獨立,缺乏必要的連貫性,並不能給學生留下深刻印象,學生很難對工程專案建設全過程系統性的把握。基於此,筆者在教學過程中對傳統的案例教學方法進行改進,創新採用了“全過程案例教學法”,收到較好的教學效果。全過程案例教學法即指選取一個具有一般性的工程專案,將該專案從前期階段直至驗收保修階段全過程可能發生的事件編成一系列案例,課堂上按照工程專案建設程式介紹相關法規,隨時插入該專案作為案例,使整個課程的案例教學具有一致性與連貫性。

將建設法規定位為必修。課前面已經我已經說過建設法規的重要性,那麼提高對建設法規課程的認識需要做到;

第一;將建設法規設為必修課。

第二;課程安排要提前,不能放在最後。

第三;延長課程學時考核方式多元化。

為激勵學生自主學習,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激發學生創新的潛能,培養學生綜合能力,也要對考核方法進行改革。既要考慮教學的基本要求,又要考慮學有餘力的學生的個性發展。因此應採取多元化的考核模式。考試是對學生學習效果的.一種檢驗,也是對學生學習主動性的一種促動。但通過一次考試,往往不能夠完全反映學生的真實水平,只有考查學生的各個學習環節,才能給他們一個綜合的、真實的成績。

因此,考試的形式要儘量多樣化。對於要求識記性的內容,仍然可以採用常規的考試形式;而對於實踐性較強的內容,可採用課程設計、答辯、寫論文等多種方式進行考試。對有創新思維的學生在分數上可以給予適當的提高,從而鼓勵學生多進行創新思維;對主動提出實際問題的學生也可以給予成績上的鼓勵,並應把這些成績按一定方式計入學生的總成績。學生結業的總成績應該是本門課程各種形式考核的綜合結果。

對學生要嚴格管理。因為學生認為建設法規課程是偏文科的,所以部分學生不重視,曠課率比較高,60多人的班級只有寥寥幾人來上課。這樣低的出勤率是保證不了正常的教學質量的。因此要採取嚴格措施督促學生來上課,比如要點名,過低的出勤率規定不允許參加考試,期末成績中出勤率也須佔到較大的比重等。這樣才能有效督促學生不曠課。

建築法規學習心得體會2

建設法規和建設專業技術同樣重要,而且是密不可分的,學了建設法規這門課讓我懂得了建設法規,並有了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從建設法規的概念談起,建設法師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直接體現國家組織、管理、協調城市建設、鄉村建設、工程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等各項建設活動的方針、政策和基本原則。建設法是調整國家管理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經濟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公民在建設活動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建設法的調整範圍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建設管理關係;二是建設協作關係;三是從事建設活動的主體內部勞動關係。其次從建設法的基本原則談起,建設活動通常具有周期長、涉及面廣、人員流動性強、技術要求高等特點,因此在建設活動的整個過程中,必須貫徹一下基本原則,才能保證建設活動的順利進行:

1、建設活動應當確保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

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是核心,是關係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問題。建設工程質量是指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適用、安全、經濟、美觀等一系列指標的要求。建設工程的安全是指建設工程對人身的安全和財產的安全。確保建設工程的安全就是確保建設工程不能引起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2、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家的建設工程安全標準原則,國家的建設安全標準是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國家標準是指由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制訂的在全國範圍內適用的統一技術要求。行業標準是指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訂並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沒有國家標準而有需要在全國規範內適用的統一的技術要求。建設工程安全標準是對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法和安全所作的統一要求。建設活動符合建設工程安全標準對保證技術進步,改進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提高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3、從事建設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原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建設活動應當依法行事。

法律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並通過的規範性檔案,行政法規是國務院制訂的規範性檔案,地方法規是由地方人大及其會制定的規範性檔案。作為建設活動的參與者,從事建設活動的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建築施工企業、以及從事建設活動監督和管理的單位、建設單位等,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原則,社會公共利益是全體社會成員的整體利益,保護社會公共利益是法律的基本出發點,從事建設活動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也是維護建設市場秩序的保障。

5、合法利益受法律保護的原則,憲法和法律保護每一個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妨礙和阻撓依法進行的建設活動,這也是維護建設市場秩序的必然要求。

最後介紹一下我們這半學期以來學過的關於建設方面的法律制度。

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制度要嚴把建設工程合同簽訂關,儘量完善合同條款。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為了配合國家近年來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實施,專門擬定了一套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用於簽訂合同,合同條款格式嚴謹,且符合剛頒佈的《都市計畫法》、《房地產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能夠最大限度保護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另外,可以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約擔保。為了使建設單位即發包方一開始就能夠及時支付工程款,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由發包方對應付的工程價款提供相應財產作為擔保,也可以由第三方來提供擔保,擔保的方式可以是連帶責任保證。這樣將來萬一發包方無力支付拖欠工程款時,承包方即可用發包方用以擔保的財產來清償債務,或者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從而使承包人的風險儘可能地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