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行政法心得體會精選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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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眼間,我已經結束了對行政法學課程的學習,半年的時光如白駒過隙。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我還來不及看更多的書籍,咀嚼老師的語詞,我就要接觸更多的專業知識了。其實,我覺得我是沒有什麼資格談行政法學,談感想的,因為我對這門博大的學問了解的實在是太少了,我只能從粗淺的層面講述一下我對行政法學的看法和學習心得。

學習行政法心得體會精選範文

1、 老師用他那對法學的執著和痴迷為我們逐層解開了行政法學神祕的面紗。也毋寧說,尊嚴與正義的理念帶給我心靈的震撼,並擢升了自己的追求。

由於我們專業的知識體系過於單一,導致我們很少接觸到能使自己綜合素質提高的知識。而這門課很好的彌補了我們專業所缺乏的,並使我們的知識視野擴大。對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很有好處。

通過《行政法學》課程的學習,我瞭解了行政法學的特點、行政法的總體結構和基本內容、行政處罰的種類······我的法律意識也有了明顯提高,以前,對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認識,現在能夠領悟到法律的深層次內涵,有了理性的認識,通過學習,使我的法律意識產生了質的轉變。學習結束後,我靜下心來,參照課外書,對照筆記,聯絡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觀看普法宣傳節目,感覺到在法制建設方面,我還有很多需要學習,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還有許多有待解決的問題需要考慮。

2、我明白了行政法學在整個法學體系中,它相當於一塊敲門磚。它裡面所包含的知識都是一些概括知識,同時也是基礎知識,何謂法律關係,何謂法律行為。這些都是以後學習其他專業學科的必備工具。所以,在我眼中,行政法學也就是一門工具課。

其次,行政法學其實也是一門很“好玩”的學科。之所以用“好玩”這兩個字來形容這門學科,主要是因為:第一,從表層講,學習,我們行政法學不必具備很高深的專業知識素養。它所傳授給我們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對於這些,我們應該側重於理解,而不用死記硬背。這就好像是一個遊戲,遊戲里人物、器物千變萬化,但是隻要我們玩好基礎的,我們就有資本升級,反映在我們的學科上就是我們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敵營陣地。第二,從深層講,行政法學可以說是包羅永珍。剝開第一層,只要我們稍微加以思索,我們就可以發現第二層,剝開第二層,再加以繼續追問,我們就可以發現第三層······層層遞進,它就好像是一個魔術,能夠讓我們不斷探索,發散思維。

最終,我們會發現,褪盡所有的束縛,法講的就是人及社會關係,它存在著一個被整個社會所認可的一個規則。總之一句話,對於行政法學,在學習時,我們要抱著一種敬畏的態度,在思考運用時,我們要懂得靈活變通的方法。

3、“模擬法庭之張婉訴某大學拒授學位案”教學活動讓我明白了以下幾點:

(1)模擬法庭的舉辦消除了我對法學的誤解:法律就是法條,法學學生就是背法條。其實完全不是這樣,法學追求的是公平和正義,一部法律的誕生是多種力量博弈的結果,其中必然體現著每個博弈參與方的利益,是各種力量的均衡。各種法律體現著人的善和惡,真實的反映著現實的世界,幾千年前的羅馬法如此,幾千年後的法律也是這樣。“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學生是抄來的。你就不能說他是抄來的。你的學生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他不是抄來的”。這是羅馬法的精神;文明與野蠻的分際,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

(2)我作為劇本編寫員之一,在模擬法庭籌劃階段,經歷了熟悉案件、活動策劃、確定演員、編寫劇本及反覆修改、多次排練、教師指導等環節,瞭解了法庭訴訟的一般流程及法庭人員構成,體會到了法律的嚴謹,也萌生了對法官的崇敬和對法律相關職業的嚮往;在模擬法庭審判階段,我們身臨其境,各司其職,完整體驗了庭審過程;在休庭階段,我們都積極踴躍地發表了自己對案件的看法,深刻思考了相關法律知識及司法程式;在模擬法庭最後階段,在模擬法庭最後階段,蘇天照書記對整個活動流程及同學們的表現給予客觀評價,指出不足,並要求我們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在此次模擬法庭活動教學過程中,指導教師通過模擬法庭的現場感和直觀感,進一步加深了我們對法律知識和司法程式的理解,更好的提高辯護雙方對適用法條的運用和把握,不僅豐富了醫學法學教學模式,也激發出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真正做到“法律進生活”、“法律入頭腦”的教學效果。

3、看了那部民告官的影片,我明白了:

(1)作為一名國家公民,更作為一名新時代的大學生,學習法律十分重要,我們應該知法、學法、守法、用法、護法,在我們的權益受到侵犯時,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法律是人的行為規範,而人的行為受人的思想所支配,法律要有效地規範人的行為貴在做通、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法律通過講理使人良心發現,並歸依法律,可以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最有效的方法。

(3)法律具有強制性,它強制人們服從,人們不能借口不知道法律、不理解法律而拒不服從法律,在一個自由、民主和法治的社會,越是強制性的東西就越要講理。法律跟人們的生命、財產和自由息息相關,如果法律不講理,無理地剝奪人們的生命、財產和自由,那麼這樣的法律就是惡法,推行這樣法律的社會就是一個不合理的社會。法律應具有權威,但法律的權威最終不是來自“力”而是源自“理”,因為“力”最終也是源自“理”,講理的.法律才有力量可言、才有權威可言。

(3)法律的規則是有限的,但法律所要調整的社會關係是無限複雜多樣的。法律規則是固定的,而其適用的物件是活生生的人,法律的一個難題就是,如何使固定僵硬的規則能夠靈活地適應活生生的人,解決這一難題的根本出路在於法律要講理。

(4)在一個法治社會,法律是這個社會是非、真假、善惡、美醜的最後評判標準,自應是最講理的事情和地方,如果連法律和法院都不講理,那麼這個社會就是一個是非顛倒、真假不辨、善惡不清、美醜不分的社會,這種社會無正義可言,也無可救藥。

(5)從法律的實施來看,之所以要設立法庭,要有嚴格的訴訟程式等等,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講理,給人們提供一個充分講理的地方,保障人們講理的權利,通過講理去發現誰更有理,並根據理的有無和多少來分配各自的責任。所以審判也叫審理,審的就是一個“理”字,而審理後所做出的判決書就是一份說理書。

以上是我學習社會法學的一些心得體會,在學習中,我們可能還會遇到很多其他的問題,但我相信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們不氣不餒,用心探索,一定能找到良好的解決辦法,將社會法學的基本理論知識學好、學紮實,進而進行深入研究,共同建設好我國的社會法學!現在我已把學習法學知識帶進了生活,我會從日常行為規範做起。 同時我還要學會重新的開始,學會管理自己,把自己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實際中,從而提高自己意志。學會管理自己的生活、時間和情感。只有懂得管理自己的人才能把握自己的人生、才能張揚自己的個性,才能做自己真正的主人,才能駕馭他人。我相信我們的未來將充滿色彩,我們的明天會更加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