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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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校車安全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車安全應急預案

校車安全應急預案1

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長長為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幼兒園長為副組長的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面協調指揮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並制定了應急預案和處理措施,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較小,正常接送,但應強調學生注意安全,上車不要擁堵,尤其注意傘尖、傘把等尖銳部位;

2、週五送學生時,值日領導、班主任、保安上述領導接送任務結束。

3、雨雪較大,無法通車時,學校立即通知隨車管理員校車停運,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學生家長,通知校車停運,學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長負責看護學生;如果學生在學校由學校負責學生安全。

注:雨雪天氣,領導要全部跟車。

二、如遇車輛刮蹭等輕微交通事故:

1、隨車管理員要立即將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上報校長;

2、隨車管理員主要負責學生車內安全,嚴禁學生下車或開窗;

3、由駕駛員與事故車主進行交涉協調。如果可能影響到正常的上課時間,隨車管理員要報告學校校長,臨時調車接送學生上下課。

4、如果無法協調,馬上打110報警。

三、如出現學生傷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隨車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疏散車內學生至安全地帶,安撫學生情緒,並立即對傷者進行施救或撥打120,同時報告校長、園長和主管人員。

2、主管人員和園長接獲肇事通知後,迅速啟動應急方案,通知應急小組成員趕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勘查現場時應注意觀察事發地周圍環境,詳細詢問調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等,做好現場保護。

3、應急小組成員應分工協作,向交通主管部門報警或報告當地政府及教體局,儘量尋覓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證。

4、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儘量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交通事故應急注意事項

1、在接送學生途中,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車輛晚點十五分鐘以上應通知前方家長。為避免家長情緒緊張,對原因應區別對待告知家長。

(1)因本車之外的原因造成晚點,如交通堵塞,前方車禍等,應如實告知家長原因,避免家長對司機的業務熟練程度等產生懷疑。

(2)因本車發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災等情況,應優先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或送醫院治療,同時與學校取得聯絡,由學校領導作出如何處理的指示。

2、發生交通堵塞、意外,延遲半小時仍無法預期到達時,除與家長保持聯絡外,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請求解決。學校接到報告後,在五分鐘內安排好應急措施。

3、發生交通事故後,園長或主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處理和指揮。

4、如遇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等原因,應把車停在安全的地點並妥善安置學生。

5、車上應張貼常用電話號碼(包括校長、園長、各班老師以及跟車接送老師和司機的電話),便於工作銜接和與家長聯絡。

司機和接送人員應時刻提高警惕,把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儘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校車安全應急預案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檔案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對各類重特大事故處理的綜合指揮,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水平,保證迅速準確有效地處理好突發性事故,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時施救,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妥善處置”的原則,結合我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確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不含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規定分類:

1、重特大火災事故;

2、重特大建築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鍋爐、壓力瓷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裝置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質災害事故;

6、重特大洪澇災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報與現場保護

辦事處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單位或知情者應立即將事故發生地、時間、類別、傷亡、財產損失等事故有關資訊報告社群居委會。

街道辦事處值班室。

事故單位、當地社群居委會、辦事處和相關職能部門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力爭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保護,防止民眾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留現場重大痕跡、物證。

三、重特大事故處理程式、分工和措施

發生重特大事故後,辦事處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辦事處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工作人員按通知要求迅速到達現場及時開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驟

1、成立指揮機構;

2、調集力量,開展施救;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5、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具體工作內容

1、指揮機構

辦事處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辦事處主任李旦任指揮長,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劉德行任副指揮長,安監辦與其它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辦事處安全監管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會負責人和工作工作人員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是釋出應急救援令、訊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搶險施救,並保護現場。

二是及時向上級彙報和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單位發生救援請求。

三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取證調查工作,寫出有關書面調查處理材料,並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2、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後,根據實際情況下設:

(1)綜合協調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辦各項任務。

(2)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定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工作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及其親屬離開事故現場。

(3)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保障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並負責施救及相關工作人員的現場食宿安排。

(4)善後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對死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在開展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要做好上傳下達、下傳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按分類管理程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監局報告,及時將上級的指示傳達到相關部門和單位。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中,發生事故所在地社群和辦事處相關部門抽調辦量,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5、相關工作人員和有關部門的職責

(1)辦事處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彙報、作出指示、調集力量。

(2)辦事處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3)黨政辦協助辦事處領導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和協調工作。

(4)安全監管辦公室,根據領導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安排事故處理,對外發布資訊、新聞。

(5)武裝部配合相關部門實施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施救工作,並指揮事故發生地的民兵應急分隊對其它重特大事故進行現場警戒,工作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工作。

(6)林業站具體負責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搶險施救工作,及時向上報部門請示呼叫滅火設施。

(7)民政所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做好死傷工作人員、家屬、群眾的安排和屍體處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重特大洪澇災害搶險救援工作,庫區船舶事故工作,並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業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具體負責重特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並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處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裝置的調集和現場指揮工作。

(10)勞動保障所配合上級相關部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中傷殘工作人員工傷待遇的協調處理工作。

(11)安辦、勞動、工會、婦聯、紀檢等有關部門派員參與事故調查工作,協助調查取證後提出處理意見。

四、各社群居委會和辦事處所轄各單位

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特點,制定適合於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細則,做到有備無患,保證萬無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