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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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1

第一條、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釋出,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的程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徵兆或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資訊,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資訊的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訊聯絡方式;

(8)相關的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裝置、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2

1、前言

事故應急救援,是指事故發生後,為控制事故發展,最大限度地保護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採取預防和控制措施,使施工單位人員在一旦發生突發性事故時,能做出應急快速反應,忙而不亂,發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整體救災效能,迅速控制局面;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施工人員造成的傷害、對財產造成的損失、對環境造成的汙染和對社會造成影響,儘快恢復正常生產

事故應急救援時一項系統性綜合性的工作,既涉及科學,技術,管理,又涉及政策,法規和標準。

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世界上沒有絕對安全的時間,空間和事物,任何時間,空間和事物中都包含有不安全的因素,具有一定得危險性。

從安全哲學的觀點看,安全是相對的,危險時絕對的,從系統安全工程角度分析:所謂系統式由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若干元素組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機整體。

事故的應急救援已經成為一門新興的安全專業和職業,成為安全科學技術學科的重要組,創造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是社會和民眾的普遍願望,建立事故應急預案是減少因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重要措施

2、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的特點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絕大多數的事故的特點突發性特別是地質災害發生和安全事故都具有突發性,其表現:

(1)時間的不確定性

(2)空間的不確定性

(3)某些關鍵裝置突然失效的不確定性

(4)操作人員的重大失誤的不確定性

(5)形式上的不確定性如某些關鍵裝置突然失效,操作人員的重大失誤,敵對分子的破壞與襲擊,自然災害等。

(6)後果多變性和重特大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從災害發生的時間總體上是小概率事件,如果處理不好,容易產生比較嚴重的後果,大多能造成廣泛的公眾影響。容易產生猝變,激化與放大,引起應急擴大。由於它具有社會性和不確定性以及傷害後果嚴重(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特點,後果與影響一般很難預測,應急處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改變事故與災害的性質,使平穩,有序的和平狀態項動態,混亂和衝突方面發展,引起事故,災害與事件波及範圍擴充套件,捲入人群數量增加和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後果加大。猝變,激化與放大造成的失控狀態,不迫使應急響應升級,甚至可導致某種危機出現。

3、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型別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從功能與目標上可以劃分為四種類型: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和應急救援方案。綜合預案是總體、全面的預案,以場外指揮與集中指揮為主,側重在應急救援活動的組織協調。

專項預案主要針對某種特有和具體的事故災難風險(災害種類),如地震、重大工業事故等,採取綜合性與專業性的減災、防災、救災和災後恢復行動。

現場預案則以現場設施或活動為具體目標所制定和實施的應急預案,如針對某一重大工業危險源,特大工程專案的施工現場或擬組織的一項大規模公眾集聚活動,預案要具體、細緻、嚴密。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主要針對一些單項、突發的緊急情況所設計的具體行動計劃。

4、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編制的基本原則

水利水電當前從業人員眾多,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淡薄,職業培訓考核總體質量不高,安全管理難度大,安全隱患有環境條件的諸多要素構成,有一般隱患的,也有重大致命性的,隱患與一定是發生災害的必然條件,但它是在其他諸多因素同時具備的情況下發現省災害性事故的最大可能性條件,隱患的大小,多少反映了生產作業人員安全理念和技能水平的'高低,更反映了企業法人管理能力的高低,發現控制一般隱患,千方百計確保不發生災害性事件,一旦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等災害性事件發生,能通過預設有效措施,將災害傷亡和損失降低或控制到最小限度。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編制目的和原則是為什麼制定,解決什麼問題,目的要明確。制定的應急就遇上你預案必須要有針對性,不能為制定而制定。必須要有如下原則:

(1)科學性原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是一項科學性很強的工作,制定預案也必須以科學的態度,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開展科學分析和論證,在制定出嚴密,統一,完整的應急反應方案,使預案真正具有科學性。

(2)實用性原則。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必須講究實效,具有可操作性。應急救援預案應符合企業現場和生產經營及當地的客觀情況,具有實用性,便於操作。

(3)權威性原則。救援工作是一項緊急狀態下的應急工作,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明確救援工作地管理體系,救援行動的組織指揮許可權和各級救援組織的責任和任務等一系列行政管理規定,保證救援工作地統一指揮。有的應急救援預案還應經上級部門批准後才能實施,保證預案具有一定得權威性和法律保障。

(4)從重,從大的原則。制定的事故應急冤案要從本單位可能發生最高級別或最大的事故考慮,不能避重就輕,避大就小。

(5)分級的原則。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分級制定,分級管理和實施。

5、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的要點分析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通常應該包括以下要素:

(1)對緊急情況和事故災害的辨識,評價;

(2)對人力,物資和工具等資源的確認與準備;

(3)建立有現場內外合理有效,運轉靈活的應急組織;

(4)有符合實際的,實用性強的應急行動戰術;

(5)事故後的現場清除,整理及揮發措施等。

(6)應急預案除了上述要素外,還應該實現以下內容:明確應急系統中各機構的權利和職責,指揮人員的缺位替代,建立培訓及演習等準備程式,對所設計到得法律法規的論述,對特殊危險建立專項應急預案,事故應急預案的更新等等。

6、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要求

(1)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是要在發生事故時,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儘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法人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2)成立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組並進行分工,擬定編制方案,明確職責。

(3)根據需要收集有關資料本轄區的地理,氣象,水文,環境,人口,重大危險源分部情況,社會公用設施和應急救援力量現狀。

(4)進行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5)對應急資源進行評估(包括軟體,硬體)

(6)確定指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

(7)編制應急救援計劃。

(8)對預案進行評估。

(9)修訂完善預案。

(10)形成應急救援預案的檔案系統。

(11)將預案報告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

(12)對應應急救援預案進行維護。

(13)明確每項計劃更新,維護的負責人;

(14)描述每年更新和修訂應急預案的方法、

(15)根據演練,檢測結果完善應急計劃。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要形成完整的檔案體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成為應急行動的有效工具。一個完成的應急預案是包括預案,程式,說明書,對應急行動的記錄等構成的完整的預案檔案體系。從記錄到預案,層層遞進,組成了一個完善的預案檔案體系,從管理角度而言,可以根據這四類預案檔案等級分別進行管理,即保持了預案檔案的完整性,有因其清晰地條例性便於查閱和呼叫,保證應急預案能有效得到運用。

7、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的訓練與演習的管理

7.1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的訓練與演習

為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培訓,訓練或演習應成為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

應急救援培訓,訓練與演習的知道思想應以加強基礎,突出重點,邊練邊戰,逐步提高原則。

應急培訓,訓練與演習的基本任務是:鍛鍊和提高隊伍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賭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危害後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小事故損失。

訓練和演習是應急預案的一部分或延續。它是通過培訓和演練,把應急預案加以驗證和完善,確保事故發生時應急預案得以實施和貫徹。

7.2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

首先進行培訓。通過培訓讓參與人員,瞭解預案,增強信心,提高參與意識。

進行演練和演習。預案的編制由於經驗,技術和理論等方面限制,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意象不到的情況發生。定期進行預案的模擬演習,可以檢驗和完善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修正完善預案,根據演練發現問題,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常備不懈的原則,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必須。援工作必選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地基礎,除了平時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避免或減少事故發生外,落實好救援工作地各項準備措施,做好預防準備。一旦發生事故就能及時實施救援。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救援工作只能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區域為主,並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採取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形式,充分發揮事故單位及地區的優勢和作用。事故應急救援又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靠某一個部門是很難完成的,必須把各個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形成統一的久遠指揮部,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安全,救護,公安。消防,環保,衛生,質檢等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應急救援,儘可能地避免和減少損失。

迅速,準確的原則。根據特大事故發生突發性,擴散迅速,危害範圍廣的特點,也決定了救援行動必須達到迅速,準確和有效。事件就是生命,事件就是金錢,必須爭分奪秒,爭取第一時間。

我們在安全的時候,必須對可能發生地事故做出科學的判斷和做好應對突然事件的一切準備。但是,也不要浪費不必要的資源試圖杜絕事故。不要因為不可能杜絕一切事故,就放棄系統安全的監視,維護和水利水電安全生產投入。如果放棄對事故的預防,必然是禍部旋踵。只有高度重視水利水電安全生產。

預防為主,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事前預防;

二是事後救援,防止事故的擴大;

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減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果一個企業制定有科學,合理,可行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演習,那麼一旦發生事故,在崗人員就不會不知所措,或錯誤操作,而是按應急預案和程式應急處置,這樣就可避免事故的擴大和慘劇的發生。

針對各種不同事件的緊急情況事先制定有效地應急預案,不僅可以知道應急人員的日常培訓和演習,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而且可以知道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混亂而延誤事故應急,從而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應急預案對於如何在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具有重要的知道意義,它幫助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以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8、結束語

目前各行各業都在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預案。其主要目標是控制緊急事件的發生於發展並儘可能消除事故,將事故對人,財產和環境的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所需的應急行動而事先制定的指導性檔案,是事故救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急救援預案的目標是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並儘可能地消除事故,將事故對人,財產和環境的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唯有提高安全防護理念,有效減輕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對民眾自身傷害,強化對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使同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事件不再重複發生或很少發生,通過有效措施使發生後民眾的傷害最輕,是我們安全管理人員的共同期望。

我們必須提高對建立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建立事故應急預案決不是簡單的違紀,違規行為,而是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以及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不建立事故應急預案,必須為自己的後果負責,違者,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3

安全生產是關係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事。在本轄區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為使全辦事處各部門、各單位能夠及時、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處置工作,避免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裝置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災事故;

5、重、特大建築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職業中毒事故和嚴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一)接到事故報告後,符合本預案啟動基本條件的,本預案即行啟動,辦事處及各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各應急救援部門同時作出快速反應、迅速組織力量,按指揮部命令及時到達指定位置。

(二)現場救援工作在指揮部領導統一指揮下進行。事故救援部門到達現場後,首先由派出所設立警戒線,由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查明現場情況、排除險情、確定救援方案後,再開展其他處置工作。要把搶救受傷人員、疏散現場人員置於救援工作首位,並確保搶救人員的絕對安全,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儘量減少財產損失。

(三)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指揮部可徵調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特種裝置器材和車輛,各企事業單位應該無條件服從。

三、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及職責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稱指揮部),由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處置。

(二)指揮部總指揮,統一負責組織實施指揮部關於應急救援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現場救援有關問題,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正確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根據應急救援需要,由黨政辦公室、安監站、派出所、衛生院、交管所、行政辦公室、農業辦公室、交警二中隊、財政所、供電所、民政所、勞保所等部門組成。各部門在實施事故應急救援中的職責為:

1、黨政辦公室:負責指揮部與現場的聯絡,及時綜合事故處置情況;負責事故情況上報,下達命令;負責對外聯絡,組織緊急供電、供水及急需的搶救裝置和物資;提供相關資訊,接待新聞媒介,釋出相關新聞報道。

2、安監站:掌握重大危險源的及其周邊環境的基本情況;聯絡事故發生單位,協助其實施應急措施。

3、派出所:負責組織警力搞好現場保護和警戒,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參加組織事故可能危及的區域的人員疏散和撤離,參加排險救災,搶救受傷人員。

4、衛生院: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緊急搶救,迅速轉移受傷人員;保障藥品和醫療裝置供應;評定危險化學品對有關人員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協助現場指揮緊急調派車輛,組織搶險救援。

6、行政辦公室:協助現場指揮緊急調派挖掘機、剷車等特種裝置,組織搶險救援;對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共設施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負責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路、橋樑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

7、農業辦公室:負責提供水情預報。

8、交警二中隊:具體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傷者和財產搶救,勘查事故現場,收集證據,維護現場交通秩序,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交通。

9、財政所:負責組織有關事故救援物資、裝置、器材的儲備供應。

10、供電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中採取緊急停電或供電措施。

11、民政所:負責傷亡人員的撫卹、安置以及遇難者遺體、遺物處理;安撫、接待傷亡人員親屬。

12、勞動所:負責工傷認定和善後賠償問題的調解處理。

13、其他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歸口部門):負責聯絡事故發生單位,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發生態勢,並按其職責範圍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事故發生單位實施救援;協同政府部門共同做好善後工作。

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起動基本條件

(一)事故報警或報告已初步確定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傷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發生後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繼續擴大,如不及時控制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的。

(三)消防等搶險隊伍到場後,根據現場判斷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搶救的。

(四)事故發生可能造成社會不穩定或政治影響較大的。

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起動基本程式

(一)119、110、120報警受理中心接到報警後,根據報警情況或事故搶救現場反饋的資訊,經初步確認事故符合預案起動條件,隨即向辦事處安委辦報告,辦事處安委辦決定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起動預案。

(二)事故發生單位或報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門報告,該報警受理主管部門的領導,經初步分析所發生的事故符合預案起動基本條件的,應立即向辦事處安委辦報告,由安委辦決定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起動預案。

(三)總指揮若不在轄區,由副總指揮決定是否起動預案。

(四)預案一旦決定起動後,由黨政辦公室通知各有關部門單位組織力量趕赴指定地點,聽候指揮部調派救援任務。

六、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並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

(三)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請相關部門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標準。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報告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必須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情況向辦事處黨政辦公室及辦事處安監站、派出所及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制歸口的主管部門報告,並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快報,報上述職能單位。

書面事故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名稱;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名稱、報告人。

八、事故查處

(一)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二)重特大事故的調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成立市級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調查組,我辦事處有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有關人員瞭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並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結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此預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