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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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一、目的

為加強農機行業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農機行業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將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維護農機行業社會形象和保障農機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農機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1、違反農業機械管理法律法規和農機作業操作規程引發的人身傷亡和較大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2、農機具機庫、油料庫、農機具生產車間、農機具維修銷售網點突發火災事故。

3、颱風、暴雨、洪水、高溫、雷擊和低溫冷凍等自然災害導致的意外事件。

4、行業內其它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故。

三、應急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通過採取各種措施,建立處置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的機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通過採取得力的防範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狀態,消滅在隱患期間,儘可能避免造成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後果。

3、依法規範。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為指導,全面規範處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決策科學,措施得當。

4、迅速反應。發生重大傷亡、火災、水災等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市農機化辦報告,根據指令,迅速、果斷、有效起動應急方案,市農機化辦組織統一指揮和積極妥善處理。

5、明確職責。按照安全生產負責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6、公眾參與。廣泛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向幹部群眾闡明危害得失,識大體顧大局。準確釋出預警及處置資訊,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四、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xx市安全生產工作條例》、《生產事故安全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xx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五、應急響應

1、一般級別的突發事故,由事發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力量處置。事故發生後有關領導和人員須及時趕到現場,控制現場、收集現場資訊和開展救助等工作,並立即將情況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上報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較大和重大突發事故,由市辦領導小組啟動預案,組織各方面的力量處置。主管單位領導接報後,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並按相關程式報市農委應急處置指揮小組。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3、特別重大事故,事故單位領導接報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救援,並在1小時內上報。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市辦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啟動本系統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各方面力量積極進行救援。同時在2小時內上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4、應急結束

事故處置完畢後,市辦領導小組決定應急工作結束。根據突發事故性質和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專業機構和主管單位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後工作。對事發原因、處置單位履行職責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援助範圍等進行全面評估,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經核實審查無誤後上報市農委突發事故處置指揮小組。

六、保障措施

(一)通訊與工程、交通保障

1、各單位要保證應急指揮通訊系統正常工作,確保事故突發時通訊通暢。

2、各單位加強水、電、氣等工程維護,保證其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執行狀況良好。

3、指揮系統要能夠呼叫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強救援器材日常維護,確保其效能穩定;制定交通運輸工具呼叫方案,確保事故突發時車輛能正常使用。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依據職能組建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專門隊伍,配備足夠人員,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裝備水平。根據應急處置方案,積極開展突發事故應對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整體處置水平。

(三)經費保障

本市農機行業要建立專款專用的應急救援資金。各單位要保證安全防範與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社會動員保障

各單位要積極組建突發事故應急志願者隊伍,實行以民為主,專群結合。對志願者隊伍的組建、管理和日常訓練等工作予以積極指導和專業支援。

(五)技術檢測保障

各單位加強業務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安全經營的檢測與檢查工作,重點加強農機產品庫房和油料庫房消防、農機田間作業等重點環節的事故突發預測預報工作。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1、各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重點是事故防範、緊急應對和正確處置等基本常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和演練活動。

2、市農機安全生產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每兩年組織開展一次全行業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本行業突發事故處置人員的技能業務培訓,由市辦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各單位每年要分期對專職、兼職事故處置和救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兩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本單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

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應對在我鎮區域內可能發生的重大農機安全事故,並積極開展有效的搶救和處理工作,特制訂本預案。

一、重大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範圍

本預案是指在我鎮轄區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性死亡1-2人或重傷2人以上10人以下,以及其他產生重大影響的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二、重大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機構設定

指揮長由鎮長兼任,副指揮長由農口口長擔任,農機監理站和農業服務中心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開展重大農機安全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三、重大農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

1、到達現場後,立即保護現場,維護秩序,搶救傷者。

2、根據現場情況,請求有關部門搞好配合與支援,並協助工作。

3、排除險情,預防事故再次發生。

4、配合好上級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在一日內及時向上級彙報事故情況,並將事故原因、調查結果、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等進行公佈。

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農機安全生產,減少生命財產損失,促進農村社會穩定,規範農機重特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全市農機安全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農業機械在本鎮境內田間、場院和鄉村道路上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或者10萬元(含)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農機事故等突發事件,以上情況發生時,啟動本預案。

第三條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堅持在鎮黨委、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和應急隊伍建設,預案演練等工作。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聯動,嚴格執法,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儘可能減小影響,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誤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維護農機生產安全,促進農村社會穩定。

具體要求:

1、救人高於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區域性服從全域性,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

第四條應急辦公室設在鎮農機監理站,監理站負責人兼任主任。

第五條應急處理指揮應當在同級及以上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農機部門領導下,迅速、果斷地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章報告制度

第六條事故發生地指揮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條所指重特大農機事故報告後須立即向上級政府和安監部門報告,同時,報告區農機監理站(手機:xxxxxxx)。

第七條事故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農機事故的機械、機主姓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四章監控預防機制

第八條農機監理站應當加強與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加大對鄉村道路以及田間、場院等農機作業場所重大危險區段的監控力度,對可能引發重特大農機事故的險情等重要資訊應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並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其他

第九條本預案是農機監理部門在重特大農機事故等突發事件發生後,進行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調查處理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條對突發事件處理不力,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農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一、編制預案的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1前言

為適應新時期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需要,切實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範公共事件發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據鄰府辦發【20xx】63號檔案精神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預案指導思想、原則及依據

1.2.1指導思想

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促進公共安全工作由處理向主動預防轉變,推動公共安全工作規範化。

1.2.2編制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自救與社會救助相結合”原則;堅持“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堅持“先人員、後物質”的原則;堅持“先重要物品、後次要物品”的原則;全域性所有工作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參加或配合應急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

1.2.3編制依據

本預案的.編制依據是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1.2.4主要事件型別

全域性主要事件型別分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尤以自然災害頻繁,輕、中度旱洪災害基本上年年發生,嚴重特大旱澇災害幾乎是十年一遇或兩遇。

二、預案內容

2.1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局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小組,保障組和專家組等。

2.2工作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協調、現場指揮、臨機處理及後勤保障,靈通訊息和善後處理;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及救援工作情況,與有關部門協調;組織單位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應急預案的演練。

2.3總體要求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縣農機職工要牢固樹立抗災減災、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確保全體職工和群眾安全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抗災減災意識,立足於抗大災、防大事故,戰勝災情保平安,切實做好應急救援物質,資金的儲備和保障工作,積極組織,協調農機抗災減災工作服務,充分發揮農機抗災能力,把災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終杜絕災害。

2.4預案適應範圍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適用於對農機系統造成損失的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進行抗災減災工作。

三、災情預警和災情報告

3.1適時保持與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救災辦、氣象、水利、國土等部門的密切聯絡,瞭解災情資訊,接到災害預警後及時通知各工作小組,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彙報災情。

3.2建議與對策

各工作小組應根據災害預警和抗災減災物質配備情況向本級政府及上級農機部門提出抗災減災的建議及對策,必要時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3.3災情報告

災害發生後,農機部門必須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機部門報告初步災情情況,並進一步實地調查核實。災情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損失及發展趨勢,採取的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等,各級農機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根據災害等級確定預案啟動時機。特殊情況下上級農機部門可直接指令下級農機部門啟動預案。

四、災害等級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4.1災害等級劃分

災害等級按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4.2預案啟動條件及方式

發生重特大災害時,縣農機抗災減災預案啟動,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在當地黨政領導下,啟動農機抗災救災預案。其他災害由受災片區推廣站站長根據具體情況啟動預案。

4.3應急預案等級劃分

根據全縣洪澇、乾旱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範圍,按照〈〈縣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劃分為三級應級響應預案:

4.3.1 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各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宣佈本縣進入緊急救援,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縣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組織強化鄉村機耕道和機電提灌站查險和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或組織強化提水送水、抗災救災工作。受災地區各級農機部門負責人,應按照職責赴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和駐點具體幫助重災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各抗災服務隊應發揚不怕苦、敢於碰硬的精神,認真履職、辛勤工作。

4.3.2 II級響應預案

縣局公共事件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部門負責人和相關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部署,根據情況下達本縣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將本系統情況上報縣委政府、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並做好抗災救災的應對措施和物資準備。

4.3.3 III級響應預案

縣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持會商,縣局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片區推廣站站長參加,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加強工作指導,將本系統情況及時上報縣委縣府和市農機局。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根據預案組織救援搶險或派出工作組、專家組到一線具體幫助應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行動

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地區農機部門要核查統計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突發事件應急力量和資源需求及缺口等情況,並按規定逐級上報。縣農機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市農機局報告,爭取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資金支援。

4.4.1火災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應積極自救,撲滅火災,同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要說明單位、地點、物質燃燒種類、是否有人員被圍困、火勢情況,請求滅火,報告人姓名,並記錄報警時間。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要現場指揮,組織滅火併組織人員、重要物資疏散。

2、報警後,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人員到指定地點迎接消防車,引導消防車輛人員到達指定位置。

3、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現場指揮員要向消防負責同志報告情況,移交指揮權,協同公安消防做好滅火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現場指揮的要求邊救火邊負責內外警械,維護公共秩序,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保證人員通暢。

4.4.2農業機械事故應急措施

農業機械發生事故,無論何方責任,車輛駕駛(操作)人員應第一時間搶救人員,保護好現場,通知主管部門和投保保險公司,並及時上報。

4.4.3盜竊案件應急措施

1、遇到或發現有盜竊案件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人員保護好案發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觸控和移動任何東西,包括罪犯經過的通道、爬越的窗戶、開啟的箱櫃、抽屜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腳印、菸頭等,待公安部門人員勘察現場或勘察完畢後,方可恢復原狀。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記錄好被盜物品的名稱、價值等情況。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犯罪分子遺留下來的各種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儲存,交公安部門處理。

4.4.4恐怖襲擊事件應急措施

1、如發生恐怖襲擊事件或發現可疑爆炸物等危險物品時,發現人應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撥打報警電話。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保護現場,禁止任何人接觸可疑物。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對附近區域人員疏散,設定臨時警戒線,禁止人員入內。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附近區域全面搜尋,消除隱患。

5、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協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險隱患和調查。

6、如危險已經發生,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好搶救和轉移傷員,同時組織人員安全撤離,保護好現場。

4.4.5群體上訪影響辦公秩序事件應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訪者來群訪時,值班室要通知辦公室,辦公室負責或協調有關部室接待來訪人員。

2、辦公室接待人員通知相關部室做好應急準備。

3、經解釋、勸阻無效,發生上訪人員群體性衝擊辦公樓情況,辦公室立即嚮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並組織人員阻止。

4、在人員阻止無效的情況下,辦公室迅速向上級部門彙報並經同意後報警,由警方負責解決。

4.4.6破壞性地震應急措施

1、發生破壞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牆角等堅固處,禁止跳樓逃生。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快速在室內安全地帶避震或沿安全地帶轉移。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維護現場,防止失盜。

4.4.7洪澇旱災及泥石流應急措施

1、發生洪澇旱災、泥石流災害,要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

2、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向上級報告,指揮並疏散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3、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自救,同時撥打“120”和“110”求救。

4、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監測現場,防止災害事故擴大和人員物質二次損害。

5、嚴格按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啟動預案。

4.4.8 搶運抗災減災物資。組織農機運輸機械搶運抗災減災物資和搶險物資等。

4.4.9做好災後重建工作。根據災後重建工作需要,積極組織農機人員,設施裝置投入災後重建工作。

4.4.10 做好宣傳工作

按照當地公共突發事件報道口徑,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認真宣傳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蹟,促進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五、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機構

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和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機構組成。指揮決策機構是各級農機部門成立的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綜合協調機構是各指揮部辦公室,具體工作機構是各級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服務隊。縣農機局組建由局長任指揮長,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相關股、室、站、校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機抗災減災指揮部。指揮部負責對農機與其他公共事件應急主管部門工作進行協調、部署、組織,指導農機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員擔任,其職責是:

1、向各公共應急服務隊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

2、收集各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資訊釋出;

4、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指揮部門彙報災情和公共事件應急工作情況;

5、協調公共事件應急過程中出現的困難;

6、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農機公共事件應急服務隊由農機技術人員,基層推廣站人員及農機專業合作社成員組成。負責執行指揮部下達的指令,進行公共事件應急和事後工作

六、 公共事件應急準備

6.1 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組成

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人員由農機部門工作人員、農機專業合作社、農機手和突發事件地區的幹部群眾組成。

6.2 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物質儲備

物質儲備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組織應急救援設施裝置的檢修、維護,保證裝置隨時處於正常執行狀態;

2、提前採購、儲備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施裝置及零配件;

3、做好農機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燃油儲備和用水用電協調工作。

七、公共事件應急具體安排

7.1 成立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職責:按照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求,全面組織領導防汛抗災工作。

7.2 應急救援工作隊

隊 長:

副隊長:

隊 員:農機系統在職全體職工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做好人員和國有財產等抗洪一線的搶險救援工作。

7.3 後勤保障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全域性抗災減災後勤物質保障及供給工作,負責搶險隊員的醫療及搶險工作。

7.4 國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 各片區公共應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現場處理險情,同時向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當地政府彙報災情,統計上報災情情況。

八、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紀律

8.1 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是各單位和個人應盡的法律義務,要無條件地服從上級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命令,決不允許推諉扯皮,討價還價,拖延塞責。對消極怠工、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或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8.2 局應急救援隊隊員及各單位搶險小分隊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則勝。

8.3 各股室負責人要切實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認識面臨的嚴峻形勢,嚴格落實局機關防洪指揮領導小組下達的各項指令。

8.4 各防汛小組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24小時待命,確保通訊通暢,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8.5 各部門負責人必須要對各自職責有清醒的認識,堅守崗位,履行好職責。對領導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