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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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精選6篇)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為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事故防範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師生和學校安全,維護學校穩定,加強我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廣東省教育廳<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及《韶關市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是我校處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式依據。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本預案立即啟動。

(三)在我校管轄的範圍如發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重大火災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生活設施及教學裝置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各處室和每一位幹部職工教師都有參加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責任和義務。

(五)各處室、年級和部門應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實施預案,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處理到位。

二、工作機構:

1、我校成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指揮領導小組),由廣東江北中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校長黃葉亭擔任指揮;廣東江北中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副校長劉天虹擔任副指揮,組員由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組成。

2、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辦公室),救援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事故調查組。

3、辦公室掛靠在教導處,辦公室主任:朱庭通,副主任張哲勇;救援行動組組長仵利星;疏散引導組組長劉國鋒;安全防護組組長亢廣生;事故調查組組長劉敏。

三、工作職責:

(一)指揮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當遇到突發事件,及時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開展重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理工作,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

2、組織召開處理突發事故工作會議,確定救援方案;

3、檢查督促有關處室、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生活和教學秩序的工作;

4、檢查督促各部門責任人做好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二)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及時瞭解事故情況,向指揮領導小組領導報告,並將指揮領導小組領導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絡,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3、協調各應急部門之間的關係;

4、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處理的資訊。

(三)救援行動組的主要職責

1、救援行動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趕到現場開展實施救援行動。

2、組織指揮有關責任部門開展人員救護、疏散和學校財產保護工作,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指揮水電工等有關人員提供必要的供電供水,確保應急燈、消防設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導組的主要職責

1、疏散引導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

2、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五)安全防護組的主要職責

1、安全防護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醫護人員搶救、運送傷員;

(六)事故調查組的主要職責

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責任人,根據事故的性質,依據國家有關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應急救援程式:

1、事故發生部門要及時將事發情況準確報告指揮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辦公室常設值班電話:

2、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指揮事故的處理工作;各行動組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3、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根據事故現場具體情況,提出事故救援行動方案,辦公室根據指揮領導小組指令協調好各組的行動,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現場保護等工作。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2

一、工程概況

深圳市波頓科技園一期、二期工程位於深圳市南山區西麗茶光路,本工地研發樓(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層,a棟塔樓地上結構25層,高度為113.3米,b棟塔樓地上21層,高度為96.8米,其中裙樓3層,總建築面積94705m2,其中地下室19820m2,,地上:74885m2。一期廠房工程包括煙用香精(一)車間3127m2、煙用香精(二)車間1312m2、鹹味香精車間1691m2、動力車間725、普通倉庫677m2、危險品倉庫677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m2。一期廠房工程總建築面積8877m2。針對本工程的特點,專案部主要把預防物體打擊工作的重點放在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材料的吊運;外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樓層臨邊施工建築材料堆放等方面的管理。

二、專案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專案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專案部事故應急救援隊

隊長:

隊員:

1目的

建築工地是一個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的施工場地,在施工過程中,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築行業常見事故中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特別在施工週期長,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對機械執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為避免發生物體打擊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物體打擊事故的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保障財產和人員的安全,針對施工現場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本專案部在發生物體打擊事故時,做出應急準備與響應。

3職責

3.1物體打擊事故發生時,由專案部經理負責指揮處理事故。

3.2專案應急救援隊、施工員、安全員等相關人員應在發生事故發生地,協同處理事故。

4防止物體打擊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4.1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4.2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所有出入口、通道口必須搭設雙層防護棚和安全通道。

4.3邊長小於或等於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4.4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並不可妨礙通行。

4.5高空安裝起重裝置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傷人。

4.6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後才能起吊。

4.7拆除或拆卸作業要在設定警戒區域、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4.8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築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5應急預案內容

5.1當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後,搶救的重點放在對休克、胸部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5.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後,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於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並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儘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5.3出現顱腦外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後再搬運。偶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症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紮後,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5.4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紮後。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招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搬運過程,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5.5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紮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並注意保暖。正確的現場止血處理措施:

a)一般傷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沖洗傷口,塗上紅汞水,然後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地包紮。

b)加壓包紮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做成軟墊,放在傷口上再加包紮,來增強壓力而達到止血。

c)止血帶止血法: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條等,上肢出血結紮在上臂上1/2處(靠近心臟位置),下肢出血結紮在大腿上1/3處(靠近心臟位置)。結紮時,在止血帶與面板之間墊上消毒紗布棉紗。每隔25—40分鐘放鬆一次,每次放鬆0.5—1分鐘。

6電話報救須知

6.1在就地搶救的同時,應立即打120電話,向醫療單位求救,並準備好車輛隨時運送傷員到就近的西麗醫院救治。

6.2撥打電話時要儘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a:說明傷情和已經採取了哪些措施,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準備;

b:講清楚傷者在什麼地方、什麼路幾號什麼路口,附近有什麼樣特徵;

c: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和電話;

d:通完電話後,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得救護車到達後,能及時進行搶救。

7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預案人員及其電話號碼:

7.1公司值班電話:

7.2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

8事故後處理工作

8.1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8.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8.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8.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8.5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3

一、《預案》的範圍:

本《預案》是指在我校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災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校舍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5、化學危險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6、鍋爐和特種裝置重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須在校長室統一領導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相關處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成立高淳縣實驗國小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校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副校長代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相關分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教科室、幼兒園、少總部、工會、勤工辦等負責人組成。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下設下列辦公室: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負責安全事故發生後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下設若干個專門辦公室,由相關牽頭處室負責。

1、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牽頭負責,辦公室同時負責教工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教學活動、興趣班活動等安全事故救援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內,由教務處牽頭負責。

3、教育活動(學生的各項集體活動、課外活動、課間活動)安全事故救援辦公室設在德育處內,由德育處牽頭負責。

4、建築質量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危險品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總務處內,由總務處牽頭負責。

5、電教裝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教科室內,由教科室牽頭負責。

6、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附幼園長室,由園長室牽頭負責。

7、校辦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勤工辦,由勤工辦牽頭負責。

8、飲食衛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校醫務室,由醫務室牽頭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各處室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3、在本校內緊急呼叫各類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救援工作;

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7、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救援意見公佈於眾;

8、辦理救援現場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室,並且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教育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救援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學校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迅速上報教育局辦公室,請求參與搶救或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人員必須嚴格保護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學校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動作,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救援情況報教育局辦公室。

(二)事故發生後,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四)事故發生初期,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六、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各專門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應急救援組織網路及相關職責;

2、事故發生後迅速奔赴現場的保證手段及時間要求;

3、到達現場後緊急處置的具體措施:

(1)現場保護;

(2)維持秩序;

(3)處置險情;

(4)搶救傷員。

4、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物資(含裝置、設施)保障;

5、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醫療保障。

七、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學校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適當的救援決策。

(二)學校各處室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識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各處室應根據預案的要求,結合本校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本處室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學校辦公室備案。

(五)各相關責任處室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4

一、本預案適用的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單位所管轄的綠地、公園、遊園等地發生火災等較大事故,預案的人力、物資、技術準備主要針對這些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

應急領導小組;主任為該組組長,書記和副主任為副組長。

現場搶救組:單位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人為組長,安全保衛全體人員為現場搶救成員

醫療救治組:單位辦公室負責人為組長,辦公室全體人員為醫療救治成員。

後勤服務組:單位後勤負責人為組長,後勤部全體人員為後勤服務組成員

保安組:單位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人為組長,全體保安員為組員

應急組織的分工及人數應根據事故現場需要靈活調配。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單位公園、綠地、遊園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搶救工作,向各搶救小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0、119、120單位救援指揮部、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公安部門彙報情況。平時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輪流巡視,巡視期間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單位應急組當班者即為臨時救援組長。

現場搶救組職責:採取緊急措施,盡一切可能搶救傷員及被困人員,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醫療救治組職責:對搶救出的傷員,視情況採取救急處理,儘快送醫院搶救。

後勤服務組職責:負責交通車輛的調配,緊急救援物資的徵集及人員的餐飲供應。

保安組職責:負責單位的安全保衛,支援其他搶救組的工作,保護現場。

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程式

1、接警:接到安全事故警報後,應急領導小組指令現場指揮部成員第一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瞭解和掌握情況,並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有關成員須隨即趕到現場。

2、事故報告

單位管轄的公園、綠地、遊園發生事故後,應急小組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現場,做好善後工作,按規定報告有關部門。

輕傷事故:應由醫療救治組在24小時內報告單位領導、單位辦公室、單位工會。

重傷事故:單位應在接到醫療救治組報告後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單位應在接到醫療救治組報告後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填報《事故快報表》,單位負責安全保衛的領導接到醫療救治組報告後4小時應到達現場;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當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時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組織和監督部門,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託人)應在接到專案部報告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

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災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員工受傷後,輕傷的送醫療救治組醫治,重傷、中毒的送醫院救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的,單位應在8小時內上報有關部門。

3、成立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職責:

(1)確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包括制定救援方案、劃定事故警戒範圍、保護現場、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等)。

(2)指揮和協調現場搶救和排險工作。

(3)調集搶救排險現場所需人員、車輛、物資。

(4)參加事故的調查取證和責任分析。

(5)幫助指導事故發生單位做好善後工作。

4、組織開展事故現場搶救和排險工作。在現場,應儘量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挽救生命,若事故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現場指揮部立即組織人員、物資,盡遏制事故發展。

5、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目的

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全市轄區內水上(內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反應靈敏、運轉高效、整合資源、資訊共享。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制定本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所發生的水上(內河)交通事故。

本預案作為《漢中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分預案,完全服從總預案。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及職責

漢中市水上(內河)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市交通局局長、安委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局長、安委會副主任副組長,局企運科、市地方海事局有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研究確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指導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並檢查落實;在發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時,決定啟動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預案,並實施組織指揮。

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其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長兼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長兼任。其機構設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督促、檢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資訊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重要資訊並提出處置建議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承擔本預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組織體系框架描述

各縣(區)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體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組建搶險救援隊伍,保證搶險裝置器材,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提供資金保證;鄉(鎮)人民政府及縣(區)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不斷完善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建設,組建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不斷提高轄區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綜合能力。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事故監測及報告

(一)一旦發生事故徵兆或發生事故,各船舶單位或公民要立即向鄉(鎮)政府或當地海事機構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縣級地方海事機構報告,縣級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事故報告後1小時內,要將核實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報同級政府的同時上報市地方海事機構。市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級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報告,在核實基本情況後1小時內在報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時上報省地方海事局,並且在3小時內按規定格式書面報告省地方海事局,並將上級部門的指示及時下傳至縣地方海事機構。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報告時效從發生事故到報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嚴格按規定控制在24小時以內。

(二)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全天候運作,24小時值班。緊急海事電話:2212019傳真:2212019

3.2緊急救援行動

(一)發生事故的船舶或設施要組織進行自救,過往船舶及現場人員必須積極參與搶險救助。

(二)船舶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縣(區)地方海事機構、縣區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機構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排程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搶險裝置開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斷事故鏈,儘快對事故水域實施交通管制,轉運事故現場人員,搜救落水人員,接應遇險人員上岸,協助醫護救助傷者;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固定事故船舶,處理其它意外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分析、制定打撈方案,並監督實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礙航物體,疏通航道,恢復水上交通,確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實施屬地管理,在進行救援的同時,市、縣級地方海事機構要按照交通部頒佈的《船舶交通事故處理規則》進行事故證據的收集和事故取證,分析包括人為因素在內的與事故有關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的各個細節;查明事故原因,判明當事各方及有關人員責任。由水上(含內河)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佈結束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進入事故全面調查階段。

3.3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保障及宣傳培訓

(一)全市各級海事系統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通訊保障體系,各縣區地方海事機構要公開緊急海事電話,船舶、船舶單位和鄉鎮政府要配備必要的通訊裝置,確保資訊暢通。

(二)縣(區)人民政府應保證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專項經費。在通航水域比較發達、船舶比較集中的水域,要配備必要的海事巡邏艇和海事救險車輛,儲備必要的搶險救生器材物資,保證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專案的地方,要配備足夠的搶險救生器材物資,為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資保障。

(三)各縣(區)地方海事機構要大力宣傳水上安全法規,對船舶業主、船員、乘客開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

(四)市、縣(區)地方海事機構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船舶單位要組建水上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裝置,定期組織應急救援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

3.4新聞報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聞釋出由漢中市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新聞釋出內容由辦公室正副主任按國家規定審查。

3.5應急結束

水上交通事故應急結束由各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

事故救援應急預案6

一、建立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路機構

1、指 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 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築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定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築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後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築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專案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並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並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範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呼叫各類物質、裝置、人員、佔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後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蒐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資訊,彙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彙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絡。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群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後處理組:

負責蒐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製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後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三、本預案適用範圍、施救程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專案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0512~65230932),並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2115)、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0608)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並提供全部資料和後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援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