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樂園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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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遊樂園應急預案的目的是為了保障遊樂園安全執行,有效預防所屬區域內遊藝設施事故的發生。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遊樂園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遊樂園應急預案

遊樂園應急預案

為了保障遊樂園安全執行,有效預防所屬區域內遊藝設施事故的發生,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並使應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地實施,特制定本專項應急預案。

一、 應急救援原則

遊樂園遊樂設施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常備不懈”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爭分奪秒、重視撫慰、恢復運轉、應急優先、人工救援輔佐的原則;應急救援除了要保障遊客的安全,加強作業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反應靈敏、科學應對、運轉高效。

二、 危險目標和可能故障概述

根據遊樂設施的特點,其危險目標和可能故障主要體現在四大方面,即外部環境因素(包括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機械故障、電氣故障和管理操作失誤。上述因素輕則會導致遊客刮傷、碰傷、撞傷、摔傷,重則可能發生吊具墜落,造成人員傷亡。為了從管理上儘量避免故障因素激化事故,我公園應加強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認真做好日常維護、日常檢查、月檢、季檢和年檢,配備足夠的備件備品和作業工具。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配備

成立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由總指揮長指揮,由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負責應急救援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應急救護工作。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組和後勤組。應急救援組由應急小組、裝置搶修組和營救組組成;後勤組由安全保衛組、醫療救援組、後勤保障組組長。具體人員組成如下: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

後勤組:

四、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職責

1、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的職責。

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制定和修改預案;負責根據情況決定啟動救援預案;負責對外聯絡、對內協調;必要時請求社會救援力量;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彙報事故情況及應急救援的開展情況,組織配合上級相關部門事故調查工作;組織制定日常的緊急救援演習,不斷改進提高救援效能和安全性;負責事故調查和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2、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負責人的職責。

檢查各救援組成員的在崗情況,若有案例,迅速查明裝置安全事件、事故的原因、類別、影響範圍及可能造成的後果,確定

合理的技術處理方案。現場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方案(原則上按審定的方案實施),特殊案例(如要動用社會力量實施的)應報總指揮長批准;負責預案的演練考核及安全培訓工作;負責救援裝置、器具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事件、事故的內部調查;負責事故教育,提出改進方案。如遇火災,應按有關規定要求實施。

3、應急救援組的職責和工作紀律

根據裝置個案情況,負責常規營救和應急時的裝置監測、遊客的解危等工作,分析事故的原因,及時提出應急搶險、救援的對策,即時正確啟動實施預案,為指揮部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援,對故障裝置設施進行應急處理。負責做好現場保衛警戒、秩序維護、道路疏通、人員撤離等工作;負責對營救人員和受傷遊客的現場救治或送往就近醫院治療等工作;負責通訊、服務、宣傳以及後勤物資供應;負責與保險公司的理賠等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負責應急救援時的廣播安撫等項工作。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預案進行,未經總指揮或專職安全管理負責人的批准,不得擅自改變原預案。

五、事件、事故情況上報制度及相關責任

1、事件、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按規定要求上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遲報、瞞報、漏報或不報,否則視情節給予處分。重大的設施故障且實施救援工作,應向上級機關或當地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應急救援結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將救援情況、事故處理情況、

善後情況、總結等上報上級主管單位,並向有關單位進行通報。同時,為了更好地總結經驗,讓更多的遊樂園接受教訓,事件和事故應上報地方安全監督監察部門。

2、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預案實施,凡接到應急救援方案啟動命令通知後,行動遲緩、畏縮不前、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擴大的,要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責任,造成嚴格後果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任何部門個人都有參加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的義務和責任。在搶險過程中,總指揮長有緊急呼叫物資、裝置、人員和場地的權利,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阻攔或拒絕。

六、事件、事故後期處理工作

1、善後處理工作。

做好對被救人員的安撫工作,做好對傷亡人員家屬安慰、撫卹、理賠、社會救助、保險等工作;全面檢查遊樂設施,消除所有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殊情況下,還應由相關部門檢查合格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嚴重損壞、無維修價值的,應當予以報廢;對使用的救援裝置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和保養,並存放在相應的位置,如有必要,應及時更換。

2、事故處理工作。

重特大事故按國家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一般性機械及電氣故障應分析總結,避免事故再次發生;事故調查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產生的原因開展全面細緻的調查,應嚴肅認真、力

求客觀、尊重事實,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相關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法規規定,在規定時限內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應出具調查報告,註明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絡人、聯絡電話;發生地點及時間;裝置名稱和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3、事故情況總結上報。

應急救援結束後,應根據事故處理情況適時組織參加單位及相關單位進行事故分析總結,將事故情況客觀總結,提出改進工作建議;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將救援情況、事故處理情況、善後情況、總結等上報上級主管單位,並向有關部門進行通報;同時,為了更好地總結經驗,接受教訓,事件和事故應上報地方安全監督監察部門。

附:遊樂設施工作人員安全管理操作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