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網路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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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高中網路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高中網路應急預案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校園網路突發事件的防範和應急處理工作,進一步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網路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影響,確保我校校園網路與資訊保安,結合學校實際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預案所稱突發性事件,是指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學校校園網網路設施及資訊保安等有關的災害。

第二條本預案的指導思想是確保學校有關計算機網路及資訊的安全。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無錫市洛社高階中學校園網路中的突發性事件應急工作。

第四條應急處置工作原則: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各司其職、整體作戰、發揮優勢、保障安全。

第二章組織指揮和職責任務

第五條學校成立網路與資訊保安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與任務是統一領導全校資訊網路的災害應急工作,全面負責學校資訊網路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協調解決災害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

附:無錫市洛社高階中學網路與資訊保安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第三章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式

第六條處置措施

處置的基本措施分災害發生前與災害發生後兩種情況。

(一)災害發生前,學校網路與資訊保安主管部門及網管中心要預先對災害預警預報體系進行建設,建設專業監測網路,並規劃建設災害資訊管理系統,及時處理災害訊情資訊。加強災害險情巡查。網管中心要充分發揮專業監測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災害重點部位的監測和防範,發現有不良險情時,要及時處理並向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建立健全災情速報制度,保障突發性災害緊急資訊報送渠道暢通。屬於大型災害的,在向領導小組報告的同時,還應向市公安局計算機資訊保安監察處報告。

(二)災害發生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應急處置程式,判定災害級別,並立即將災情向網路與資訊保安領導小組報告,在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

第七條處置程式

(一)發現情況

學校網管中心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做好校園網資訊系統安全的日常巡查及其每週訪問記錄的備份和90天訪問日誌儲存工作,以保障最先發現災害並及時處置此突發性事件。

(二)預案啟動

一旦災害發生,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入應急預案的處置程式。

(三)應急處置方法

在災害發生時,首先應區分災害發生是否為自然災害與人為破壞兩種情況,根據這兩種情況把應急處置方法分為兩個流程。

流程一:當發生的災害為自然災害時,應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資料的安全,然後是裝置安全。具體方法包括:硬碟的拔出與儲存,裝置的斷電與拆卸、搬遷等。

流程二:當人為或病毒破壞的災害發生時,具體按以下順序進行:判斷破壞的來源與性質,斷開影響安全與穩定的資訊網路裝置,斷開與破壞來源的網路物理連線,跟蹤並鎖定破壞來源的IP或其它網路使用者資訊,修復被破壞的資訊,恢復資訊系統。按照災害發生的性質分別採用以下方案:

1.病毒傳播:針對這種現象,要及時斷開傳播源,判斷病毒的性質、採用的埠,然後關閉相應的埠,在網上公佈病毒攻擊資訊以及防禦方法。

2.入侵:對於網路入侵,首先要判斷入侵的來源,區分外網與內網。入侵來自外網的,定位入侵的IP地址,及時關閉入侵的埠,限制入侵地IP地址的訪問,在無法制止的情況下可以採用斷開網路連線的方法。入侵來自內網的,查清入侵來源,如IP地址、上網帳號等資訊,同時斷開對應的交換機埠。然後針對入侵方法建設或更新入侵檢測裝置。

3.資訊被篡改:這種情況,要求一經發現馬上斷開相應的資訊上網連結,並儘快恢復。

4.網路裝置故障:一旦發現,應及時聯絡裝置供應商。

5.其它沒有列出的不確定因素造成的災害,可根據總的'安全原則,結合具體的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不能處理的可以請示相關的專業人員

(四)情況報告

災害發生時,一方面按照應急處置方法進行處置,同時需要判定災害的級別,首先向學校網路與資訊保安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彙報。在大型災害發生時或上級領導通知的特殊時間內發生的災害,可以同時向公安局相關部門彙報。中、小型級別的災害,可以只向學校的網路與資訊保安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彙報,並及時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直至處置工作結束。情況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害的級別,災害造成的後果,應急處置的過程、結果,災害結束的時間,以後如何防範類似災害發生的建議與方案等。

(五)釋出預警

災害發生時,可根據災害的危害程度適當地釋出預警,特別是一些在其它地方已經出現,或在安全相關網站釋出了預警而學校資訊網路還沒有出現相應的災害,除了在技術上進行防範以外,還應當向網路資訊使用者釋出預警,直至災害警報解除。

(六)預案終止經專家組鑑定,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由學校的網路與資訊保安領導小組宣佈險情或災情應急期結束,並予以公告,同時預案終止。

第四章保障措施

災害應急防治是一項長期的、持續的、跟蹤式的、深層次的和各階段相互聯絡的工作,是有組織的科學與社會行為,而不是隨每次災害的發生而開始和結束的活動。因此,必須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第八條人員保障

重視人員的建設與保障,確保在災害發生前的人員值班,災害處置過程和災後重建中的人員在崗與戰鬥力。

第九條技術保障

重視網路資訊科技的建設和升級換代,在災害發生前確保網路資訊系統的強勁與安全,災害處置過程中和災後重建中的相關技術支撐。

第十條物資保障

學校要根據近三年網路資訊系統安全防治工作所需經費情況,將本年度災害應急經費納入年度財政計劃和預算,購買相應的應急設施。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保證應急搶險救災隊伍技術裝備的及時更新,以確保災害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一條訓練和演練

加強全學校網路資訊使用者的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這些使用者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練,確保發災後應急救助手段及時到位和有效。